入市虽求利,怜君意独真。
欲将寒涧树,卖与翠楼人。
瘦叶几经雪,淡花应少春。
长安重桃李,徒染六街尘!
扛着松树到市场上只是为了售卖,我怜惜你心里的真情实意。
你想把这寒冷流水边生长的青松,卖给居住在青楼之上的富贵人。
松叶细嫩,想必早已经历几度风霜,松花清淡,却应携带不了几丝春意。
世俗长安,注重鲜艳桃李,水边松树,可怜沾染六街灰尘。
本来,松树是耐寒的树木,生长在深山大谷之中,葱郁轮囷,气势凌云。人们称赞它有崇高的品德,所谓“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张九龄《感遇》)卖松人为了求利,才把它送到长安,希望“卖与翠楼人”。这些富贵人家看惯了宠柳娇花,对松树的“瘦叶”、“淡花”的外表,是不屑一顾的。这样,松树崇高的美学价值在这种场合之中,就不会为人们所认识。翠楼人不爱寒涧树,卖松人的主观愿望和客观的社会需要很不一致。即使松树得售于翠楼人,这时,它失去了原来生长的土壤,就不能托根了。在微婉的词句中,表明松树是大不该被送到长安来寻求买主。
诗人慨叹的是长安只能够欣赏夭艳的桃李,松树的价值当然不被认识;但是卖松人不卖春花,只卖青松,似乎是认识到松树的美的价值了,可惜他不懂得这个社会。无怪乎所得的结果,只能使寒涧青松徒为六街尘染而已。
用意很微婉,松树也只是一个比喻。诗人所讽谕的是:一切像松树似的正直而有才能的人,不用到长安来谋求出路,决不会得到这个朝廷掌权的人的重视,因为他们所需要的是像桃李一样趋时媚俗的人。这首诗对当时的社会是讽刺,对卖松树人是晓谕,是劝告;而那种不希求荣利的心情,却是诗人的自寓。
据《唐才子传》称:“于武陵名邺,以字行,……大中(唐宣宗年号,公元847年─860年)时,尝举进士,不称意,携书与琴,往来商洛、巴蜀间,或隐于卜中,存独醒之意。”这个决弃了长安的荣名利禄的人,因为平素有所蓄积于心,通过卖松这件事而写出了这首别具一格的讽刺诗来。
唐代的长安是高门贵族豪华竞逐的地方。买花是当时贵族社会的一种风尚。“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白居易《买花》),利之所在,人必趋之。在待价而沽的浓香艳色中,居然连“瘦叶”、“淡花”的松树也出现了;于是诗人产生了感慨,叹息卖树人这种行为的不合时宜。
柳先生曰:越人少恩,生男女,必货视之。自毁齿以上,父兄鬻卖以觊其利。不足,则取他室,束缚钳梏之,至有须鬣者,力不胜,皆屈为僮。当道相贼杀以为俗。幸得壮大,则缚取幺弱者,汉官因以为己利,苟得僮,恣所为不问。以是越中户口滋耗,少得自脱。惟童区寄以十一岁胜,斯亦奇矣。桂部从事杜周士为余言之。
童寄者,郴州荛牧儿也。行牧且荛,二豪贼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寄伪儿啼,恐栗,为儿恒状,贼易之,对饮,酒醉。一人去为市,一人卧,植刃道上。童微伺其睡,以缚背刃,力下上,得绝,因取刃杀之。
逃未及远,市者还,得童,大骇,将杀童。遽曰:“为两郎僮,孰若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郎诚见完与恩,无所不可。”市者良久计曰:“与其杀是僮,孰若卖之?与其卖而分,孰若吾得专焉?幸而杀彼,甚善。”即藏其尸,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缚,牢甚。夜半,童自转 ,以缚即炉火烧绝之,虽疮手勿惮;复取刃杀市者。因大号,一虚皆惊。童曰:“我区氏儿也,不当为僮。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矣!愿以闻于官。”
虚吏白州,州白大府。大府召视儿,幼愿耳。刺史颜证奇之,留为小吏,不肯。与衣裳,吏护还之乡。
乡之行劫缚者,侧目莫敢过其门。皆曰:“是儿少秦武阳二岁,而讨杀二豪,岂可近耶!”
岸草平沙,吴王故苑,柳袅烟斜。雨后寒轻,风前香软,春在梨花。
行人一棹天涯,酒醒处、残阳乱鸦。门外秋千,墙头红粉,深院谁家?
飘蓬只逐惊飙转,行人过尽烟光远。立马认河流,茂陵风雨秋。
寂寥行殿索,梵呗琉璃火。塞雁与宫鸦,山深日易斜。
暂来还去。轻似风头絮。纵得相逢留不住。何况相逢无处。
去时约略黄昏。月华却到朱门。别后几番明月,素娥应是消魂。
端坐苦愁思,揽衣起西游。
树木发春华,清池激长流。
中有孤鸳鸯,哀鸣求匹俦。
我愿执此鸟,惜哉无轻舟。
欲归忘故道,顾望但怀愁。
悲风鸣我侧,羲和逝不留。
重阴润万物,何惧泽不周?
谁令君多念,自使怀百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