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肌琼艳新妆饰。好壮观歌席,潘妃宝钏,阿娇金屋,应也消得。
属和新词多俊格。敢共我勍敌。恨少年、枉费疏狂,不早与伊相识。
在一次酒席上遇到一位皮肤白皙相貌艳丽的歌妓,她的装扮新颖独特,来看她的人很多,就像东昏侯对待潘玉儿那样经常给这位女子服饰、金舛、手镯,像汉武帝对待阿娇那样作一座金屋让这位歌妓住,这位歌妓消受得起。
要求这位歌妓所作的新词有俊美之格调,这位歌妓很有才情,在填词方面和我不相上下。过去的放荡不羁的名声用错地方,只有这位女子才值得,恨不得与她早点相识。
上片写歌妓的美艳照人。起句“玉肌琼艳新妆饰”直接从正面描写她肌肤白嫩娇美,光洁如玉,而又装扮一新。“好壮观歌席”,是说每当她出现在酒宴歌席之上,人们都会觉得眼前一亮,酒宴歌席也会因她的到来而增色不少。这句从侧面写她的美。把“好壮观歌席”口语化,宜于观听,朗朗上口。以下,词人全用虚笔,以“潘妃宝钏,阿娇金屋,应也消得”,极赞她的美丽和高贵。
下片写这位歌妓格调俊雅。在柳永的笔下,这位歌妓不但容貌姣好,气质高贵,而且颇有才情。她“属和新词多俊格”,竟能与别人以诗词相唱和,且作品格调高迈过人,“敢共我勍敌”。要知道,词人向来以“平生自负,风流才俊”(《传花枝》)自诩,作诗填词能与他一争高下,这位歌妓的才情可以想见。所以词作最后发出了这样的感叹:“恨少年、枉费疏狂,不早与伊相识!”
这首小词妙处亦在结末:疏狂少年敢与我这个老浪子竞争,恐怕他们还嫩了点,谁叫他们不早与你结识呢 ! 这话是对那“玉肌琼艳”说的,事实上也是对疏狂少年的不屑,活脱脱一个过了中年.痴心不改,以风流浪子自许的词客形象。宋代的歌妓地位卑微,受到严格管束,常受折磨,柳永此词虽以歌妓为描写对象,但绝无丝毫淫靡的情调,柳永笔下的歌妓也绝无一点风尘气。他把歌妓当作平常人对待,他所欣赏的不仅仅是歌妓的体态和容貌,而更多的是她的才华和品格。
约咸平五年(公元1002年),柳永15岁时,他奉母命去泉州他家开设的珠宝店去取一对宝石戒指,作为他大哥订婚的聘礼。他遇见五服内的一位族兄。那位族兄引他来到一精致住宅,柳永留神一看,只见门前一块牌匾写着“品花院”三个醒目的颜体大字。品花院实则是一家妓院,他的族兄将一名叫红红的女子介绍给他,红红想让柳永为她填词度曲。刘永便让她吹上一曲,红红调了调音阶,吹一曲《红绣鞋》,这些青楼女子,对词曲都是剽学,未受真传,红红吹后,柳永直率地说:“这位姐姐,你吹错了,《红绣鞋》的谱是仄平平去上,结尾这一句应落在‘上’字这一音阶,而你却落在仄声上,来,借你的笛,我吹一遍给你听听。”他用手接过玉笛,随口吹来果然与之不同,令人有一股畅心润肺的美的感受,顿时房里响起了一阵掌声。这位族兄趁热打铁,“七弟,你既已来此,她们盼望你已久,既来了就是缘分,你何不填上一首新曲送给红红,作为见面之礼!” 柳永也想露一手,沉吟了片刻,当即写了一首《惜春郎》。
出林杏子落金盘。齿软怕尝酸。可惜半残青紫,犹印小唇丹。
南陌上,落花闲。雨斑斑。不言不语,一段伤春,都在眉间。
怀乡访古事悠悠,独上江城满目秋。
一鸟带烟来别渚,数帆和雨下归舟。
萧萧暮吹惊红叶,惨惨寒云压旧楼。
故国凄凉谁与问,人心无复更风流。
涨减水愈急,秋阴未夕昏。
乱山成野戍,黄叶自江村。
带雨疏星见,回风绝岸喧。
经过多战舰,茅屋几家存?
身高殊不觉,四顾乃无峰。
但有浮云度,时时一荡胸。
地沉星尽没,天跃日初熔。
半勺洞庭水,秋寒欲起龙。
逐胜归来雨未晴,楼前风重草烟轻。谷莺语软花边过,水调声长醉里听。款举金觥劝,谁是当筵最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