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鳄鱼文

唐代韩愈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使军事衙推秦济,以羊一、猪一投恶溪之潭水,以与鳄鱼食,而告之曰:昔先王既有天下,列山泽,罔绳擉刃,以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驱而出之四海之外。及后王德薄,不能远有,则江、汉之间,尚皆弃之以与蛮、夷、楚、越,况潮岭海之间,去京师万里哉!鳄鱼之涵淹卵育于此,亦固其所。

今天子嗣唐位,神圣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内,皆抚而有之。况禹迹所揜,扬州之近地,刺史、县令之所治,出贡赋以供天地宗庙百神之祀之壤者哉!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

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鳄鱼睅然不安溪潭,据处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与刺史亢拒,争为长雄。刺史虽驽弱,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伈伈睍睍,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且承天子命以来为吏,固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

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鲸、鹏之大,虾、蟹之细,无不容归,以生以食,鳄鱼朝发而夕至也。今与鳄鱼约,尽三日,其率丑类南徙于海,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终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听从其言也。不然,则是鳄鱼冥顽不灵,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刺史则选材技吏民,操强弓毒矢,以与鳄鱼从事,必尽杀乃止。其无悔!

白话译文

某年某月某日,潮州刺史韩愈派遣部下军事衙推秦济,把羊一头、猪一头,投入恶溪的潭水中,送给鳄鱼吃,同时又警告它:古时候的帝王拥 有天下后,放火焚烧山岭和泽地的草木,用绳索去网捉、用利刃去刺杀,以除灭虫、蛇等那些给人民带来危害的可恶动物,并把它们驱逐到四海之外去。到了后世, 帝王的德行威望不够,不能统治远方,于是,长江、汉水之间的大片土地只得放弃给东南各族;更何况潮州地处五岭和南海之间,离京城有万里之遥呢!鳄鱼之所以 潜伏、生息在此地,也就很自然了。

当今天子继承了大唐帝位,神明圣伟,仁慈英武,四海之外,天地四方之内,都在他的安抚统辖之下;更 何况潮州是大禹足迹所到过的地方,是古代扬州的地域,是刺史、县令治理的地区,又是交纳贡品、赋税以供应皇上祭天地、祭祖宗、祭神灵的地方呢?鳄鱼,你是不可以同刺史一起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

刺史受天子之命,镇守这块土地,治理这里的民众,而鳄鱼竟敢不安分守己地呆在溪潭水中,却占据一方吞食民众的牲畜、 熊、猪、鹿、獐、来养肥自己的身体、繁衍自己的后代;又胆敢与刺史抗衡,争当统领一方的英雄;刺史虽然软弱无能,又怎么肯向鳄鱼低头屈服,胆怯害怕,给治 理百姓的官吏丢脸,并在此地苟且偷安呢!而且刺史是奉天子的命令来这里当官的,他势必不得不与鳄鱼争辩明白。

鳄鱼如果能够知道,你就 听刺史我说:潮州这地方,大海在它的南面,大至鲸、鹏,小至虾、蟹,没有不在大海里归宿藏身,生活取食的,鳄鱼早上从潮州出发,晚上就能到达大海。现在, 刺史与鳄鱼约定:至多三天,务必率领那批丑类南迁到大海去,以躲避天子任命的地方官;三天办不到,就放宽到五天;五天办不到,就放宽到七天;七天还办不 到,这就表明最终不肯迁移了。这就是不把刺史放在眼里,不肯听他的话;不然的话,就是鳄鱼愚蠢顽固,虽然刺史已经有言在先,但还是听不进,不理解。凡对天 子任命的官吏傲慢无礼,不听他的话,不肯迁移躲避,以及愚蠢顽固而又残害民众的牲畜,都应该处死。刺史就要挑选有才干有技能的官吏和民众,操起强硬的弓 弩,安上有毒的箭镞,来同鳄鱼作战,一定要把鳄鱼全部杀尽才肯罢手。你们可不要后悔啊!

词句注释

  1. 维:句首语气词,一义为“在”。
  2. 潮州:州名,治所唐时海阳县(今广东潮州市),辖境约相当于今广东省潮州、汕头、揭阳和梅州、汕尾市一部分地区。刺史:州的行政长官。军事衙推:州刺史的属官。
  3. 衙推:府属掌管狱讼的官名。秦济:衙推的姓名。
  4. 恶溪:在潮安境内,又名鳄溪、意溪,韩江经此,合流而南。
  5. 食:吃,食用。
  6. 列:同“烈”。
  7. 罔:同“网”。擉:刺。
  8. 蛮:古时对南方少数民族的贬称。夷:古时对东方少数民族的贬称。楚、越:泛指东南方偏远地区。
  9. 岭海:岭,即越城、都宠、萌渚、骑田、大庾等五岭,地处今湘、赣、桂、粤边境。海,南海。
  10. 涵淹:潜伏。卵育:生息。
  11. 今天子:指唐宪宗李纯。
  12. 慈武:仁爱勇武。
  13. 六合:天地四方。
  14. 禹迹:大禹,传说中古代部落联盟的领袖。曾奉舜之命治理洪水,足迹遍于九州。故称九州大地为“禹迹”、“禹域”。揜:同“掩”。
  15. 扬州:传说大禹治水以后,把天下划为九州,扬州即其一,据《尚书·禹贡》:“淮,海惟扬州。”《尔雅·释地》:“江南曰扬州。”潮州古属扬州地域。
  16. 睅然:瞪起眼睛,很凶狠的样子。睅,目大而突出。
  17. 亢拒:抗拒。古代抗、亢相通。
  18. 长:用作动词。
  19. 驽弱:平庸软弱。
  20. 低首下心:形容屈服顺从。低首,低头不敢仰视。下心,屈服于人。
  21. 伈伈:恐惧貌。睍睍:眯起眼睛看,喻胆怯。
  22. 鲸、鹏:鲸鱼与大鹏鸟。鹏:传说中的巨鸟,由鲲变化而成,也能在水中生活。(见《庄子·逍遥游》)
  23. 丑类:指鳄鱼。
  24. 冥顽不灵:愚钝无知顽固不化。冥顽,愚昧无知。
  25. 材技吏民:有才能有技艺的官吏和百姓。
  26. 从事:谓战斗。指对鳄鱼的惩罚。

作品赏析

文章开头在点明韩愈以潮州刺史身分派遣下属致祭之后,第一段先回顾漫长的历史,拿先王和后王对比,以阐明鳄鱼得以长期肆虐的原因。古代的圣王统治天下,放火焚烧山野草泽,用绳网利刃来消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但是后王德薄,不能统治远方,连江汉之间都放弃了,何况潮州处在五岭和南海之间,距离京师有万里之遥的地方。所以鳄鱼在这里潜伏、繁殖,自然也就是它活动的场所了。先王能为民除害,后王则不能。驱逐鳄鱼,追根穷源,先归咎于后王,这是很有胆识的。对安史之乱以来的唐王朝,韩愈虽不敢直斥,但寓意讽谏,确有空谷传音之妙。再从行文上来看,这是故意放宽一步,为下文蓄势,将合先开,欲擒故纵,这是古文家常用的笔法。

第二段陡然折笔回锋,展开堂堂之阵:以今非昔比晓喻之,以大唐天子、刺史、县令、天地、宗庙、百神震慑之。这就使鳄鱼完全丧失了得以肆虐的依据。“况禹迹所揖”以下,语意更进一步,字字跃动,蝉联如贯珠,显得雄辩有力。直到推出“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才揭出一篇之纲。譬如登泰山,攀“紧十八盘”,南天门始赫然在目,以前的“阶崇万级”,均为此铺垫。如果说在这以前是从天子的角度上昭告鳄鱼的话,那么在这以下就是从刺史的职责上阐发议论了:“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鳄鱼岂敢与刺史抗拒。刺史是受天子之命而来,抗拒刺史就是抗拒天子。对鳄鱼而言,抗拒刺史,将会带来什么严重后果,这是不言而喻的;就刺史而言,为民除害,是其职责。退一步说,即使刺史弩弱,也不肯屈服于鳄鱼,矫矫者岂能听之任之。故“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反复晓喻,这就不是“不教而诛”了。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段文字里,韩愈顺便给那些在恶势力面前吓得魂不附体的人给予有力的讽刺,意在言外,耐人寻味。

在待之以礼、晓之以理之后,接踵而来的就是凌之以威、绳之以法了。第三段以“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开头,正式堂而皇之地宣布了驱逐鳄鱼的命令。为鳄鱼指出去路,限定了时间,限期也是宽之又宽,做到仁至义尽。但是,如果七日内不能迁徙,文笔又陡起层叠而下:“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这段判决文字写得极为严正,十分果决、犀利。最后落到“杀”字上,使正义之力大大变强。更有甚者,不仅要杀,而且要斩尽杀绝。诛杀的方法,也写得明明白白,以示有绝对的把握。那些“为民物害者”,对此必会心惊胆战。结尾“其无悔”只有三字,戛然而止,尤见峭劲。韩愈有言“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者皆宜。”(《答李翊书》)从他这篇文章来看,确实表现了这一特点。

鳄鱼“冥顽不灵,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这在韩愈的文章中是说得一清二楚的。既然鳄鱼无知,韩愈的写作目的有何,“好游戏”(清李光地《榕村语录》卷五)的韩愈,无非是在借题发挥而已。在指责鳄鱼的背后,有比鳄鱼更为凶残的丑类在。安史之乱以来那些拥兵割据的藩镇大帅,鱼肉百姓的贪官污吏,更为祸国殃民。所以这篇貌似“游戏文字”的文章,显然寓有鲜明的主题,它因小见大;发人深思,有着严峻的现实意义。

创作背景

元和十四年(819年),韩愈因谏迎佛骨,触怒了唐宪宗,几乎被杀,裴度救援才被贬为潮州刺史。据《新唐书·韩愈传》,韩愈刚到潮州,就听说境内的恶溪中有鳄鱼为害,把附近百姓的牲口都吃光了。于是在元和十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写下了这篇《鳄鱼文》,劝戒鳄鱼搬迁。不久,恶溪之水西迁六十里,潮州境内永远消除了鳄鱼之患。但此传说固不可信。

关于题名,一作《祭鳄鱼文》。林云铭《韩文起》:“文中只用‘告’字,并无‘祭’字。故李汉编入杂著,不列祭文卷内。后人不知此意,把题目硬添一‘祭’字。今依李本为确。”

名家点评

  • 明代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钞》:“词严义正,看之便足动鬼神。”
  • 明代郭正域《韩文杜律·韩文》:“韩公前身当从神道中来,其精神通鬼神而走风雷。”
  • 清代储欣《唐宋十大家全集录·昌黎全集录》:“《周书·大语》之遗。羊豕以食之,礼也;导之归海,仁也;不听则强弓毒矢随其后,义也。享其礼,感其仁,畏其义,安得不服!”
  • 清代吴楚材、吴调侯《古文观止》:“全篇只是不许鳄鱼杂处此土,处处提出‘天子’二字、‘刺史’二字压服它,如问罪之师,正正堂堂之阵,能令反侧子心寒胆栗。”
  • 清代蔡世远《古文雅正》:“公至末年,道气益壮厉,文益雄搜,读此可见。公守潮州,潮人思仰之甚,故凡山水皆以公姓为号。此以见振古人物,小用之则小效,诚心实政,自足感人。山水易名,流风百世,伟哉!”
  • 清代过珙《古文评注》:“全在提‘天子’二字压倒在前,然后转入刺史,正面处处明是奉天讨罪,何等义正词严。中幅劝勉一番,令其从容悔过。鳄虽冥顽,不得不倪首远退矣。然非平日实有一片忠爱心肠,可以通诸天地鬼神,虽有此篇妙文,未必感格乃尔。”
  • 清代浦起龙《古文眉诠》:“此传檄之体,架格略如《周语》晋文请隧篇,而纵处辞约,擒处辞峻。革异类者,令贵肃之。”
  • 清代林纾《韩柳文研究法·昌黎文研究法》:“向与及门高生论《鳄鱼文》,最有工夫在能用两‘况’字。‘况潮岭海之间,去京师万里哉!’是为终鱼出脱,归罪后王之弃地,故不管鳄鱼之涵淹卵育。‘况禹遗迹所掩扬州之近地’,以牛女分野,潮阳亦属扬州。且天子有命,刺史有责,其势万不足以容终鱼。两‘况’字一纵一收,却用得十分有力。篇中凡五提‘天子之命’,颇极郑重。然在当时读之,自见其忠;自后人观之,不免有呆气。试问鳄鱼一无知嗜杀之介虫,岂知文章?又岂知有天子之命?且鳄非海中之物,半陆半水,在斐州恒居苇阳之间,断无能驱入海之理。后此陈文惠通利潮州,鸣鼓戮鲜于市,且为文告之,欧公至引之于神道碑中,尤堪捧腹。吾乡某先达,恶白鹭晚噪其庭树,且日遗矢污人,因陈橄树间,驱之令去,而晚噪遗失如故。天下以文章喻庶物,难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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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客难曰:“八方异俗,歌哭万殊,然其哀乐之情,不得不见也。夫心动于中,而声出于心。虽托之于他音,寄之于余声,善听察者,要自觉之不使得过也。昔伯牙理琴而锺子知其所志;隶人击磬而子产识其心哀;鲁人晨哭而颜渊审其生离。夫数子者,岂复假智于常音,借验于曲度哉?心戚者则形为之动,情悲者则声为之哀。此自然相应,不可得逃,唯神明者能精之耳。夫能者不以声众为难,不能者不以声寡为易。今不可以未遇善听,而谓之声无可察之理;见方俗之多变,而谓声音无哀乐也。”又云:“贤不宜言爱,愚不宜言憎。然则有贤然后爱生,有愚然后憎成,但不当共其名耳。哀乐之作,亦有由而然。此为声使我哀,音使我乐也。苟哀乐由声,更为有实,何得名实俱去邪?”又云:“季子采《诗》观礼,以别《风》、《雅》;仲尼叹《韶》音之一致,是以咨嗟。是何言欤?且师襄奏操,而仲尼睹文王之容;师涓进曲,而子野识亡国之音。宁复讲诗而后下言,习礼然后立评哉?斯皆神妙独见,不待留闻积日,而已综其吉凶矣;是以前史以为美谈。今子以区区之近知,齐所见而为限,无乃诬前贤之识微,负夫子之妙察邪?”

主人答曰:“难云:虽歌哭万殊,善听察者要自觉之,不假智于常音,不借验于曲度,锺子之徒云云是也。此为心悲者,虽谈笑鼓舞,情欢者,虽拊膺咨嗟,犹不能御外形以自匿,诳察者于疑似也。以为就令声音之无常,犹谓当有哀乐耳。又曰:“季子听声,以知众国之风;师襄奏操,而仲尼睹文王之容。案如所云,此为文王之功德,与风俗之盛衰,皆可象之于声音:声之轻重,可移于後世;襄涓之巧,能得之于将来。若然者,三皇五帝,可不绝于今日,何独数事哉?若此果然也。则文王之操有常度,韶武之音有定数,不可杂以他变,操以余声也。则向所谓声音之无常,锺子之触类,于是乎踬矣。若音声无常,锺子触类,其果然邪?则仲尼之识微,季札之善听,固亦诬矣。此皆俗儒妄记,欲神其事而追为耳,欲令天下惑声音之道,不言理以尽此,而推使神妙难知,恨不遇奇听于当时,慕古人而自叹,斯所大罔后生也。夫推类辨物,当先求之自然之理;理已定,然后借古义以明之耳。今未得之于心,而多恃前言以为谈证,自此以往,恐巧历不能纪。”“又难云:“哀乐之作,犹爱憎之由贤愚,此为声使我哀而音使我乐;苟哀乐由声,更为有实矣。夫五色有好丑丑,五声有善恶,此物之自然也。至于爱与不爱,喜与不喜,人情之变,统物之理,唯止于此;然皆无豫于内,待物而成耳。至夫哀乐自以事会,先遘于心,但因和声以自显发。故前论已明其无常,今复假此谈以正名号耳。不为哀乐发于声音,如爱憎之生于贤愚也。然和声之感人心,亦犹酒醴之发人情也。酒以甘苦为主,而醉者以喜怒为用。其见欢戚为声发,而谓声有哀乐,不可见喜怒为酒使,而谓酒有喜怒之理也。”

秦客难曰:“夫观气采色,天下之通用也。心变于内而色应于外,较然可见,故吾子不疑。夫声音,气之激者也。心应感而动,声从变而发。心有盛衰,声亦隆杀。同见役于一身,何独于声便当疑邪!夫喜怒章于色诊,哀乐亦宜形于声音。声音自当有哀乐,但暗者不能识之。至锺子之徒,虽遭无常之声,则颖然独见矣,今蒙瞽面墙而不悟,离娄昭秋毫于百寻,以此言之,则明暗殊能矣。不可守咫尺之度,而疑离娄之察;执中痛之听,而猜锺子之聪;皆谓古人为妄记也。”

主人答曰:“难云:心应感而动,声从变而发,心有盛衰,声亦降杀,哀乐之情,必形于声音,锺子之徒,虽遭无常之声,则颖然独见矣。必若所言,则浊质之饱,首阳之饥,卞和之冤,伯奇之悲,相如之含怒,不占之怖祗,千变百态,使各发一咏之歌,同启数弹之微,则锺子之徒,各审其情矣。尔为听声者不以寡众易思,察情者不以大小为异,同出一身者,期于识之也。设使从下,则子野之徒,亦当复操律鸣管,以考其音,知南风之盛衰,别雅、郑之淫正也?夫食辛之与甚噱,薰目之与哀泣,同用出泪,使狄牙尝之,必不言乐泪甜而哀泪苦,斯可知矣。何者?肌液肉汗,踧笮便出,无主于哀乐,犹簁酒之囊漉,虽笮具不同,而酒味不变也。声俱一体之所出,何独当含哀乐之理也?且夫《咸池》、《六茎》,《大章》、《韶夏》,此先王之至乐,所以动天地、感鬼神。今必云声音莫不象其体而传其心,此必为至乐不可托之于瞽史,必须圣人理其弦管,尔乃雅音得全也。舜命夔“击石拊石,八音克谐,神人以和。”以此言之,至乐虽待圣人而作,不必圣人自执也。何者?音声有自然之和,而无系于人情。克谐之音,成于金石;至和之声,得于管弦也。夫纤毫自有形可察,故离瞽以明暗异功耳。若乃以水济水,孰异之哉?”

秦客难曰:“虽众喻有隐,足招攻难,然其大理,当有所就。若葛卢闻牛鸣,知其三子为牺;师旷吹律,知南风不竞,楚师必败;羊舌母听闻儿啼,而审其丧家。凡此数事,皆效于上世,是以咸见录载。推此而言,则盛衰吉凶,莫不存乎声音矣。今若复谓之诬罔,则前言往记,皆为弃物,无用之也。以言通论,未之或安。若能明斯所以,显其所由,设二论俱济,愿重闻之。”

主人答曰:“吾谓能反三隅者,得意而忘言,是以前论略而未详。今复烦循环之难,敢不自一竭邪?夫鲁牛能知牺历之丧生,哀三子之不存,含悲经年,诉怨葛卢;此为心与人同,异于兽形耳。此又吾之所疑也。且牛非人类,无道相通,若谓鸣兽皆能有言,葛卢受性独晓之,此为称其语而论其事,犹译传异言耳,不为考声音而知其情,则非所以为难也。若谓知者为当触物而达,无所不知,今且先议其所易者。请问:圣人卒人胡域,当知其所言否乎?难者必曰知之。知之之理何以明之?愿借子之难以立鉴识之域。或当与关接识其言邪?将吹律鸣管校其音邪?观气采色和其心邪?此为知心自由气色,虽自不言,犹将知之,知之之道,可不待言也。若吹律校音以知其心,假令心志于马而误言鹿,察者固当由鹿以知马也。此为心不系于所言,言或不足以证心也。若当关接而知言,此为孺子学言于所师,然后知之,则何贵于聪明哉?夫言,非自然一定之物,五方殊俗,同事异号,举一名以为标识耳。夫圣人穷理,谓自然可寻,无微不照。苟无微不照,理蔽则虽近不见,故异域之言不得强通。推此以往,葛卢之不知牛鸣,得不全乎?”又难云:“师旷吹律,知南风不竞,楚多死声。此又吾之所疑也。请问师旷吹律之时,楚国之风邪,则相去千里,声不足达;若正识楚风来入律中邪,则楚南有吴、越,北有梁、宋,苟不见其原,奚以识之哉?凡阴阳愤激,然后成风。气之相感,触地而发,何得发楚庭,来入晋乎?且又律吕分四时之气耳,时至而气动,律应而灰移,皆自然相待,不假人以为用也。上生下生,所以均五声之和,叙刚柔之分也。然律有一定之声,虽冬吹中吕,其音自满而无损也。今以晋人之气,吹无韵之律,楚风安得来入其中,与为盈缩邪?风无形,声与律不通,则校理之地,无取于风律,不其然乎?岂独师旷多识博物,自有以知胜败之形,欲固众心而托以神微,若伯常骞之许景公寿哉?”又难云:“羊舌母听闻儿啼而审其丧家。复请问何由知之?为神心独悟暗语而当邪?尝闻儿啼若此其大而恶,今之啼声似昔之啼声,故知其丧家邪?若神心独悟暗语之当,非理之所得也。虽曰听啼,无取验于儿声矣。若以尝闻之声为恶,故知今啼当恶,此为以甲声为度,以校乙之啼也。夫声之于音,犹形之于心也。有形同而情乖,貌殊而心均者。何以明之?圣人齐心等德而形状不同也。苟心同而形异,则何言乎观形而知心哉?且口之激气为声,何异于籁?纳气而鸣邪?啼声之善恶,不由儿口吉凶,犹琴瑟之清浊不在操者之工拙也。心能辨理善谈,而不能令内?调利,犹瞽者能善其曲度,而不能令器必清和也。器不假妙瞽而良,?不因惠心而调,然则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二物之诚然,则求情者不留观于形貌,揆心者不借听于声音也。察者欲因声以知心,不亦外乎?今晋母未待之于老成,而专信昨日之声,以证今日之啼,岂不误中于前世好奇者从而称之哉?”

秦客难曰:“吾闻败者不羞走,所以全也。吾心未厌而言,难复更从其馀。今平和之人,听筝笛琵琶,则形躁而志越;闻琴瑟之音,则听静而心闲。同一器之中,曲用每殊,则情随之变:奏秦声则叹羡而慷慨;理齐楚则情一而思专,肆姣弄则欢放而欲惬;心为声变,若此其众。苟躁静由声,则何为限其哀乐,而但云至和之声,无所不感,托大同于声音,归众变于人情?得无知彼不明此哉?”

主人答曰:“难云:琵琶、筝、笛令人躁越。又云:曲用每殊而情随之变。此诚所以使人常感也。琵琶、筝、笛,间促而声高,变众而节数,以高声御数节,故使人形躁而志越。犹铃铎警耳,锺鼓骇心,故‘闻鼓鼙之音,思将帅之臣’,盖以声音有大小,故动人有猛静也。琴瑟之体,间辽而音埤,变希而声清,以埤音御希变,不虚心静听,则不尽清和之极,是以听静而心闲也。夫曲用不同,亦犹殊器之音耳。齐楚之曲,多重故情一,变妙故思专。姣弄之音,挹众声之美,会五音之和,其体赡而用博,故心侈于众理;五音会,故欢放而欲惬。然皆以单、复、高、埤、善、恶为体,而人情以躁、静而容端,此为声音之体,尽于舒疾。情之应声,亦止于躁静耳。夫曲用每殊,而情之处变,犹滋味异美,而口辄识之也。五味万殊,而大同于美;曲变虽众,亦大同于和。美有甘,和有乐。然随曲之情,尽于和域;应美之口,绝于甘境,安得哀乐于其间哉?然人情不同,各师所解。则发其所怀;若言平和,哀乐正等,则无所先发,故终得躁静。若有所发,则是有主于内,不为平和也。以此言之,躁静者,声之功也;哀乐者,情之主也。不可见声有躁静之应,因谓哀乐者皆由声音也。且声音虽有猛静,猛静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何以明之?夫会宾盈堂,酒酣奏琴,或忻然而欢,或惨尔泣,非进哀于彼,导乐于此也。其音无变于昔,而欢戚并用,斯非‘吹万不同’邪?夫唯无主于喜怒,亦应无主于哀乐,故欢戚俱见。若资偏固之音,含一致之声,其所发明,各当其分,则焉能兼御群理,总发众情邪?由是言之,声音以平和为体,而感物无常;心志以所俟为主,应感而发。然则声之与心,殊涂异轨,不相经纬,焉得染太和于欢戚,缀虚名于哀乐哉?秦客难曰:“论云:猛静之音,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是以酒酣奏琴而欢戚并用。此言偏并之情先积于内,故怀欢者值哀音而发,内戚者遇乐声而感也。夫音声自当有一定之哀乐,但声化迟缓不可仓卒,不能对易。偏重之情,触物而作,故今哀乐同时而应耳;虽二情俱见,则何损于声音有定理邪?主人答曰:“难云:哀乐自有定声,但偏重之情,不可卒移。故怀戚者遇乐声而哀耳。即如所言,声有定分,假使《鹿鸣》重奏,是乐声也。而令戚者遇之,虽声化迟缓,但当不能使变令欢耳,何得更以哀邪?犹一爝之火,虽未能温一室,不宜复增其寒矣。夫火非隆寒之物,乐非增哀之具也。理弦高堂而欢戚并用者,直至和之发滞导情,故令外物所感得自尽耳。难云:偏重之情,触物而作,故令哀乐同时而应耳。夫言哀者,或见机杖而泣,或睹舆服而悲,徒以感人亡而物存,痛事显而形潜,其所以会之,皆自有由,不为触地而生哀,当席而泪出也。今见机杖以致感,听和声而流涕者,斯非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也。”

秦客难曰:“论云:酒酣奏琴而欢戚并用。欲通此言,故答以偏情感物而发耳。今且隐心而言,明之以成效。夫人心不欢则戚,不戚则欢,此情志之大域也。然泣是戚之伤,笑是欢之用。盖闻齐、楚之曲者,唯睹其哀涕之容,而未曾见笑噱之貌。此必齐、楚之曲,以哀为体,故其所感,皆应其度量;岂徒以多重而少变,则致情一而思专邪?若诚能致泣,则声音之有哀乐,断可知矣。”

主人答曰:“虽人情感于哀乐,哀乐各有多少。又哀乐之极,不必同致也。夫小哀容坏,甚悲而泣,哀之方也;小欢颜悦,至乐心喻,乐之理也。何以明之?夫至亲安豫,则恬若自然,所自得也。及在危急,仅然后济,则?不及亻舞。由此言之,亻舞之不若向之自得,岂不然哉?,至夫笑噱虽出于欢情,然自以理成又非自然应声之具也。此为乐之应声,以自得为主;哀之应感,以垂涕为故。垂涕则形动而可觉,自得则神合而无忧,是以观其异而不识其同,别其外而未察其内耳。然笑噱之不显于声音,岂独齐楚之曲邪?今不求乐于自得之域,而以无笑噱谓齐、楚体哀,岂不知哀而不识乐乎?”

秦客问曰:“仲尼有言:‘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即如所论,凡百哀乐,皆不在声,即移风易俗,果以何物邪?又古人慎靡靡之风,抑忄舀耳之声,故曰:‘放郑声,远佞人。’然则郑卫之音击鸣球以协神人,敢问郑雅之体,隆弊所极;风俗称易,奚由而济?幸重闻之,以悟所疑。”

主人应之曰:“夫言移风易俗者,必承衰弊之後也。古之王者,承天理物,必崇简易之教,御无为之治,君静于上,臣顺于下,玄化潜通,天人交泰,枯槁之类,浸育灵液,六合之内,沐浴鸿流,荡涤尘垢,群生安逸,自求多福,默然从道,怀忠抱义,而不觉其所以然也。和心足于内,和气见于外,故歌以叙志,亻舞以宣情。然后文之以采章,照之以风雅,播之以八音,感之以太和,导其神气,养而就之。迎其情性,致而明之,使心与理相顺,气与声相应,合乎会通,以济其美。故凯乐之情,见于金石,含弘光大,显于音声也。若以往则万国同风,芳荣济茂,馥如秋兰,不期而信,不谋而诚,穆然相爱,犹舒锦彩,而粲炳可观也。大道之隆,莫盛于兹,太平之业,莫显于此。故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乐之为体,以心为主。故无声之乐,民之父母也。至八音会谐,人之所悦,亦总谓之乐,然风俗移易,不在此也。夫音声和比,人情所不能已者也。是以古人知情之不可放,故抑其所遁;知欲之不可绝,故因其所自。为可奉之礼,制可导之乐。口不尽味,乐不极音。揆终始之宜,度贤愚之中。为之检则,使远近同风,用而不竭,亦所以结忠信,著不迁也。故乡校庠塾亦随之变,丝竹与俎豆并存,羽毛与揖让俱用,正言与和声同发。使将听是声也,必闻此言;将观是容也,必崇此礼。礼犹宾主升降,然后酬酢行焉。于是言语之节,声音之度,揖让之仪,动止之数,进退相须,共为一体。君臣用之于朝,庶士用之于家,少而习之,长而不怠,心安志固,从善日迁,然后临之以敬,持之以久而不变,然后化成,此又先王用乐之意也。故朝宴聘享,嘉乐必存。是以国史采风俗之盛衰,寄之乐工,宣之管弦,使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自诫。此又先王用乐之意也。若夫郑声,是音声之至妙。妙音感人,犹美色惑志。耽荒酒,易以丧业,自非至人,孰能御之?先王恐天下流而不反,故具其八音,不渎其声;绝其大和,不穷其变;捐窈窕之声,使乐而不淫,犹大羹不和,不极勺药之味也。若流俗浅近,则声不足悦,又非所欢也。若上失其道,国丧其纪,男女奔随,淫荒无度,则风以此变,俗以好成。尚其所志,则群能肆之,乐其所习,则何以诛之?托于和声,配而长之,诚动于言,心感于和,风俗一成,因而名之。然所名之声,无中于淫邪也。淫之与正同乎心,雅、郑之体,亦足以观矣。”

曹司农竹虚言

清代 • 纪昀

曹司农竹虚言:其族兄自歙往扬州,途经友人家。时盛夏,延坐书屋,甚轩爽。暮欲下榻其中,友人曰:“是有魅,夜不可居。”曹强居之。 夜半,有物自门隙蠕蠕入,薄如夹纸。入室后,开展作人形,乃女子也。曹殊不畏。忽披发吐舌作缢鬼状。曹笑曰:“犹是发,但稍乱;犹是舌,但稍长,亦何足畏?”忽自摘其首置案上。曹又笑曰:“有首尚不足畏,况无首耶!”鬼技穷,倏然灭。及归途再宿,夜半,门隙又蠕动。甫露其首,辄唾曰:“又此败兴物耶?”竟不入。 

韩愈
简介描述:

韩愈(768年-824年12月25日),字退之,河南河阳(今河南省孟州市)人,一说怀州修武(今河南省修武县)人,自称“郡望昌黎(今辽宁省义县)”,世称“韩昌黎”“昌黎先生”。中国唐朝中期官员、文学家、思想家、哲学家、政治家、教育家。

韩愈三岁而孤,随兄嫂生活。自幼攻读六经百家之书,于贞元八年(792年)登进士第。最初两任节度推官,后授四门博士,升监察御史。因论宫市之弊而被贬为阳山县令,之后遇赦,调江陵法曹参军。历任都官员外郎、史馆修撰、中书舍人等职。元和十二年(817年),出任宰相裴度的行军司马,参与讨平“淮西之乱”,升刑部侍郎。元和十四年(819年),因谏迎佛骨一事被贬为潮州刺史。唐穆宗即位后被召入朝,拜国子祭酒。晚年官至吏部侍郎,人称“韩吏部”。长庆四年(824年),韩愈病逝,享年五十七岁。获赠礼部尚书,谥号“文”,故称“韩文公”。元丰元年(1078年),加封昌黎伯,并从祀孔庙。

韩愈鄙六朝骈体文风,推崇古体散文,其文质朴无华,气势雄健,“文起八代之衰”“集八代之成”,开古文运动之滥觞。后人尊他为“唐宋八大家”之首,亦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之名;又与柳宗元并称“韩柳”,与柳宗元、欧阳修和苏轼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他提出的“文道合一”“气盛言宜”“务去陈言”“文从字顺”等散文的写作理论,对后人很有指导意义。有《韩昌黎集》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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