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寻青莲宇,行过白沙滩。
一径入松雪,数峰生暮寒。
山僧喜客至,林阁供人看。
吟罢拂衣去,钟声云外残。
我独自一人去寻访益上人所住的庙宇,路上经过了一片洁净的沙滩。
一条小径深入到松林中,积满了白雪,几座山峰,在落日中隐隐生寒。
山僧高兴地迎接我到来,带着我在林中佛阁到处赏玩。
吟罢诗歌我拂衣告别,身后传来断续的钟声,消逝在云端。
严羽是宋代著名的文学评论家,他的《沧浪诗话》,以禅论诗,特别强调含蓄有味,推崇盛唐山水诗的清趣。严羽的作品,虽然常常被人讥为眼高手低,但也时有佳作。这首《访益上人兰若》诗,就富有盛唐诗的风格及兴味。
严羽在《答出继叔临安吴景仙书》中说:“妙喜(自注:是径山名僧宗杲也)自谓参禅精子,仆亦自谓参诗精子。”这位批评家把自己对诗的领悟比作禅师参禅,确实说出了其理论的特色。所以《沧浪诗话·诗辨》就明确提出:“大抵禅道惟在妙悟,诗道亦在妙悟。且孟襄阳学力下韩退之远甚,而其诗独在退之之上者,一味妙悟而已。惟悟乃为当行,乃为本色。”江西诗派过于注重语言的技巧,追求理性的融铸,表现为构思上、修辞上的翻空出新,在严羽看来,不过是文字禅、公案禅,未入“第一义”。严羽希望能复归到唐人,尤其是王、孟诸人那种浑整圆融,思与境谐,神韵冲淡的诗禅倾向,达到“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的境界。为此,他提出的方法是,既反对“以文字为诗,以才学为诗,以议论为诗”,又提倡对古人名作的“熟参”,通过反复玩味得其神,即所谓“非多读书,多穷理,则不能极其至”。这与唐代皎然《诗式》中所说:“有时意静神王,佳句纵横,若不可遏,宛如神助。不然,盖由先积精思,因神王而得乎!”正是相通的。简单地说,严羽是“以‘不说出来’为方法,想达到‘说不出来’的境界”(钱钟书《宋诗选注》)。而他本人的诗歌创作,也往往力图符合其理论。即如这篇作品。
首联“独寻青莲宇,行过白沙滩。”两句写诗人独自启程,去远寻自己尊敬的益上人的寺院。“独”字写出了诗人的超然洒脱。他独来独往,身心自由,别无牵挂,贵在适意。“寻”暗示了益上人的住处地处幽僻,很难找到,所以必须去“寻”。青莲,就是青色的莲花,它的叶子长而宽,青白分明,好像人的眼睛,所以常用来比喻佛的眼睛。青莲宇指寺院。“行过白沙滩”,暗示了可能走了比较远的路,可能还穿过了河流。“白沙滩”以少总多,代表走过的各种地形。
颔联“一径入松雪,数峰生暮寒。”诗人走到松林之前,发现一条小路通入林中,远望群峰,寒气笼罩,散发着阵阵的寒意。“一径”说明人烟稀少,只有一径通幽。用一“入”字,说明路的窄小,在白雪覆盖的松林下,一条小路曲折蜿蜒,钻人其中。像一幅“寒山雪松图”,把雪松和小路的比例关系处理得恰到好处。
“山僧喜客至,林阁供人看。”在这样幽僻的地方,本来很少人来访。在这寒冷的冬天的傍晚,想必更是无人来访。今天诗人来到,山僧大喜,赶忙殷勤地带领客人参观自己的寺院。两个人一边游览,一边吟诗,沉浸在游览山林楼阁的惬意中。
“吟罢拂衣去,钟声云外残。”诗人乘兴而来,游兴已尽,潇洒的挥一挥衣袖,踏上返回的路。看来,诗人不执著于外境,也不执著于友情。他心无挂碍,辞行以后,心地一片空净澄明,不喜也不忧,只有身后的钟声在回响,时断时续,恍若飘出天外,恍若飘人心中,那么静穆、幽远。
诗人踏雪而来,又尽兴而去,不吝情于去留之间。庙宇、沙滩、青松、山峰自在自然。诗歌无一句不在写景,而又无一句不在写诗人从容淡泊的胸怀,“不着一字,尽得风流”,亦尽得禅之三昧。
严羽称赞盛唐诗的妙处是“透彻玲珑,不可凑泊,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象,言有尽而意无穷”(《沧浪诗话》)。这首诗的结尾余味悠长,正如那若断若续的钟声,经久不绝。前人作诗往往以景语作结,产生“言有尽而意无穷”的效果。例如:王维《观猎》的结尾:“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读者可以从结尾体味到诗人的意气风发。打猎以后,回首远望,踌躇满志;也可以想像到猎场的苍茫辽阔,给人留下了广阔的想象空间。而严羽这首诗的结尾更加空灵,既有形象——傍晚的云,也有声音——若断若续的钟声。这也许就是他所追求的“空中之音,相中之色”吧。

瘴霭潜消瑞气和,梅峰千里阔烟萝。
人逢杂堠虽云远,路在好山宁厌多。
啼鸟丛篁传木杪,瀑泉碎玉激岩阿。
欲留征驭迟迟去,公檄催人不奈何。
万里飞霜,千林落木,寒艳不招春妒。枫冷吴江,独客又吟愁句。正船舣、流水孤村,似花绕、斜阳归路。甚荒沟、一片凄凉,载情不去载愁去。
长安谁问倦旅?羞见衰颜借酒,飘零如许。谩倚新妆,不入洛阳花谱。为回风、起舞尊前,尽化作、断霞千缕。记阴阴、绿遍江南,夜窗听暗雨。
水天向晚碧沉沉,树影霞光重叠深。
浸月冷波千顷练,苞霜新橘万株金。
幸无案牍何妨醉,纵有笙歌不废吟。
十只画船何处宿,洞庭山脚太湖心。
湖上。闲望。雨萧萧。烟浦花桥路遥。谢娘翠蛾愁不销。终朝。梦魂迷晚潮。
荡子天涯归棹远。春已晚。莺语空肠断。若耶溪,溪水西。柳堤。不闻郎马嘶。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