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头日暮痛饮,乍雪晴犹凛。山驿凄凉,灯昏人独寝。
鸳机新寄断锦,叹往事、不堪重省。梦破南楼,绿云堆一枕。
日落江边,黄昏时分,任情畅怀八九饮,初雪放晴,寒气袭袭天还冷。小小驿站深山中,显得分外凄凉冷清,灯昏昏,孤零零,一人独睡进梦境。
新近情人寄来织机上段锦,决绝意分明,怎么忍心再回忆旧日款款柔情。南楼同枕美梦今惊醒,当初枕上堆云黑发、妩媚乌鬓,再难寻。
上片写在这里留宿的情况,“江头日暮痛饮”,直赋其事,可见词人心中的不快。“痛饮”是排遣愁绪的意思。“乍雪晴犹凛”,衬写其景。斜光照积雪,愈见其寒,由此雪后清寒正映出心境之寒。“山驿凄凉,灯昏人独寝。”由日暮写到夜宿,“凄凉”二字写出了词人独宿的滋味“灯昏”更可以看出词人的凄凉、寂寞。古驿孤灯,是旅中孤栖的典型的氛围,不少诗人词客都曾这样描写。白居易写过:“邯郸驿里逢冬至,抱膝灯前影伴身”(《邯郸冬至夜思家》);秦观写过:“……风紧驿亭深闭。梦破鼠窥灯”(《如梦令》)。此词亦复如此,而且此处“灯昏”与前面日暮雪白映照,更带有一层悲哀的色调。上片四句似信手掂来其实在层次、情景的组织上是很新巧的。
过片由“独寝”作相反联想。“鸳机新寄断锦,叹往事、不堪重省。”“鸳机”,是一种织具此句引用了前秦苏蕙织锦为回文诗寄赠其夫窦滔的故事,意思是自己心爱的人新近又寄来了书信。“往事”,指当初欢快相聚的时候“不堪重省”者有二,一是山长水阔难以重聚,二是此时凄清想起往日的温暖,更是难耐。
后一种意味更切此时的“不堪”。虽则不堪,心偏向往,回避不了:“梦破南楼,绿云堆一枕。”这就是“往事”中的一事,当年同卧南楼,梦醒时见身边的她“绿云堆一枕”。这使人想起“鬓云欲度香腮雪”、“绿窗残梦迷”温庭筠《菩萨蛮》的句子,是一幅生动的画面。独宿的凄凉,使他想起往事;想起这件往事,可能加重了他的凄凉感,也可能使他的凄凉感在往事的玩味中消减,这就是人情的微妙处。“梦破”自是当年情事,今梦、昔梦连成一片,词家恍惚之笔,十分难得。赵翼云:放翁诗“结处必有兴会,有意味”(《瓯北诗话》),此词也是这样。
陆游由于从军南郑的失意,加深了心头的抑郁,使得他“在这个境界里”,更“感到无限的凄凉”,羁愁中渗进了政治失意的意绪,那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很自然的;若字牵句合以求比兴,那就显得太机械了。至于以陆游此次是携眷同行为据,证实此词是“假托闺情写他自己政治心情”,那恐怕与文学创作规律及古人感情生活方式都相距甚远了。
乾道八年(1172年)冬,陆游在四川宣抚使司(治所南郑,今陕西汉中)任职,十一月被迫离开抗金前线南郑赴成都任职,在途径四川广元西南的葭萌驿时心生感慨,创作了该词。

重过阊门万事非,同来何事不同归?梧桐半死清霜后,头白鸳鸯失伴飞。
原上草,露初晞。旧栖新垅两依依。空床卧听南窗雨,谁复挑灯夜补衣?
东望黄鹤山,雄雄半空出。
四面生白云,中峰倚红日。
岩峦行穹跨,峰嶂亦冥密。
颇闻列仙人,于此学飞术。
一朝向蓬海,千载空石室。
金灶生烟埃,玉潭秘清谧。
地古遗草木,庭寒老芝术。
蹇予羡攀跻,因欲保闲逸。
观奇遍诸岳,兹岭不可匹。
结心寄青松,永悟客情毕。
昏鸦尽,小立恨因谁?急雪乍翻香阁絮,轻风吹到胆瓶梅,心字已成灰。
风号大树中天立,日落西山四海孤。
短策且随时旦暮,不堪回首望菰蒲。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17,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