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为丞相,治民三十余年矣。逮秦地之狭隘。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兵数十万。臣尽薄材,谨奉法令,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说诸侯,阴修甲兵,饬政教,官斗士,尊功臣,盛其爵禄,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秦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广,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强。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罪三矣!立社稷,修宗庙,以明主之贤。罪四矣!更剋画,平斗斛、变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罪五矣!治驰道,兴游观,以见王之得意。罪六矣!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为臣,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尽其能力,乃得至今,愿陛下察之!
我担任丞相治理百姓,已经三十多年了。我来秦国赶上领土还很狭小。先王的时候,秦国的土地不过千里,士兵不过几十万。我用尽了自己微薄的才能,小心谨慎地执行法令,暗中派遣谋臣,资助他们金银珠宝,让他们到各国游说,暗中准备武装,整顿政治和教化,任用英勇善战的人为官,提高功臣的社会地位,给他们很高的爵位和俸禄,所以终于威胁韩国,削弱魏国,击败了燕国,赵国,削平了齐国、楚国,最后兼并六国,俘获了他们的国王,拥立秦王为天子。这是我的第一条罪状。秦国的疆域并不是不广阔,还要在北方驱逐胡人,貉人,在南方平定百越,以显示秦国的强大。这是我的第二条罪状。尊重大臣,提高他们的爵位,用以巩固他们同秦王的亲密关系。这是我的第三条罪状。建立社稷,修建宗庙,以显示主上的贤明。这是我的第四条罪状。更改尺度衡器上所刻的标志,统一度量衡和文字,颁布天下,以树立秦朝的威名。这是我的第五条罪状。修筑驰道,兴建游观之所,以显示主上志满意得。这是我的第六条罪状。减轻刑罚,减少税收,以满足主上赢得民众的心愿,使万民百姓都拥戴皇帝,至死都不忘记皇帝的恩德。这是我的第七条罪状。像我李斯这样作臣子的,所犯罪状足以处死,本来已经很久了,皇帝希望我竭尽所能,才得以活到如今,希望陛下明察!
此文书是一封充满冤郁与血泪的自白书,文书中,作者历数自己的“七大罪状”,但实际上每一件都不是罪,而是他跟随秦始皇之后创立的丰功伟业,如辅助秦王兼并六国、扩大秦国疆土、辅助秦王巩固政权、提升大臣地位而行郡县制、统一度量衡和文字、修筑驰道、减轻刑罚。不凡的政绩,却反语陈述,其全部的用意在于藉此表明对秦王朝的耿耿忠心,决无谋反之意,使秦二世明辨是非与忠奸,为自己昭雪冤曲,脱去缧绁之绊。其中有作者自负能言菩辩、建立丰功伟绩的信心,也有一种清白无污、心胸坦荡的气概,冤屈之情、愤激之态更是溢于言表。
全篇要言不繁,措词委婉,文词简约而有力,意丰而理足,虽有溢美,但到底离事实不远。
秦二世二年(前208年),作者被赵高以无能不忠之罪构陷下狱。在狱中,作者受尽百般折磨与凌辱,屈打成招, “供认”了所谓“谋反”之罪。但他仍寄望于秦二世能省悟过来,并赦免自己,于是提笔创作此书上给秦二世。
曹司农竹虚言:其族兄自歙往扬州,途经友人家。时盛夏,延坐书屋,甚轩爽。暮欲下榻其中,友人曰:“是有魅,夜不可居。”曹强居之。 夜半,有物自门隙蠕蠕入,薄如夹纸。入室后,开展作人形,乃女子也。曹殊不畏。忽披发吐舌作缢鬼状。曹笑曰:“犹是发,但稍乱;犹是舌,但稍长,亦何足畏?”忽自摘其首置案上。曹又笑曰:“有首尚不足畏,况无首耶!”鬼技穷,倏然灭。及归途再宿,夜半,门隙又蠕动。甫露其首,辄唾曰:“又此败兴物耶?”竟不入。
入春才七日,离家已二年。
人归落雁后,思发在花前。
善医者,不视人之瘠肥,察其脉之病否而已矣;善计天下者,不视天下之安危,察其纪纲之理乱而已矣。天下者,人也;安危者,肥瘠也;纪纲者,脉也。脉不病,虽瘠不害;脉病而肥者,死矣。通于此说者,其知所以为天下乎!夏、殷、周之衰也,诸侯作而战伐日行矣。传数十王而天下不倾者,纪纲存焉耳。秦之王天下也,无分势于诸侯,聚兵而焚之,传二世而天下倾者,纪纲亡焉耳。是故四支虽无故,不足恃也,脉而已矣;四海虽无事,不足矜也,纪纲而已矣。忧其所可恃,惧其所可矜,善医善计者,谓之天扶与之。《易》曰:“视履考祥。”善医善计者为之。
南登碣石馆,遥望黄金台。
丘陵尽乔木,昭王安在哉?
霸图今已矣,驱马复归来。
岁星入汉年,方朔见明主。
调笑当时人,中天谢云雨。
一去麒麟阁,遂将朝市乖。
故交不过门,秋草日上阶。
当时何特达,独与我心谐。
置酒凌歊台,欢娱未曾歇。
歌动白紵山,舞回天门月。
问我心中事,为君前致辞。
君看我才能,何似鲁仲尼。
大圣犹不遇,小儒安足悲。
云南五月中,频丧渡泸师。
毒草杀汉马,张兵夺云旗。
至今西洱河,流血拥僵尸。
将无七擒略,鲁女惜园葵。
咸阳天下枢,累岁人不足。
虽有数斗玉,不如一盘粟。
赖得契宰衡,持钧慰风俗。
自顾无所用,辞家方来归。
霜惊壮士发,泪满逐臣衣。
以此不安席,蹉跎身世违。
终当灭卫谤,不受鲁人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