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子瞻谓李斯以荀卿之学乱天下,是不然。秦之乱天下之法,无待于李斯,斯亦未尝以其学事秦。
当秦之中叶,孝公即位,得商鞅任之。商鞅教孝公燔《诗》、《书》,明法令,设告坐之过,而禁游宦之民。因秦国地形便利,用其法,富强数世,兼并诸侯,迄至始皇。始皇之时,一用商鞅成法而已。虽李斯助之,言其便利,益成秦乱,然使李斯不言其便,始皇固自为之而不厌。何也?秦之甘于刻薄而便于严法久矣,其后世所习以为善者也。
斯逆探始皇、二世之心,非是不足以中侈君张吾之宠。是以尽舍其师荀卿之学,而为商鞅之学;扫去三代先王仁政,而一切取自恣肆以为治,焚《诗》、《书》,禁学士,灭三代法而尚督责,斯非行其学也,趋时而已。设所遭值非始皇、二世,斯之术将不出于此,非为仁也,亦以趋时而已。
君子之仕也,进不隐贤;小人之仕也,无论所学识非也,即有学识甚当,见其君国行事,悖谬无义,疾首嚬蹙于私家之居,而矜夸导誉于朝庭之上,知其不义而劝为之者,谓天下将谅我之无可奈何于吾君,而不吾罪也;知其将丧国家而为之者,谓当吾身容可以免也。且夫小人虽明知世之将乱,而终不以易目前之富贵,而以富贵之谋,贻天下之乱,固有终身安享荣乐,祸遗后人,而彼宴然无与者矣。嗟乎!秦未亡而斯先被五刑夷三族也。其天之诛恶人,亦有时而信也邪!《易》曰:“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其能视且履者幸也,而卒于凶者,益其自取邪!
且夫人有为善而受教于人者矣,未闻为恶而必受教于人者也。荀卿述先王而颂言儒效,虽间有得失,而大体得治世之要。而苏氏以李斯之害天下罪及于卿,不亦远乎?行其学而害秦者,商鞅也;舍其学而害秦者,李斯也。商君禁游宦,而李斯谏逐客,其始之不同术也,而卒出于同者,岂其本志哉!宋之世,王介甫以平生所学,建熙宁新法,其后章惇、曾布、张商英、蔡京之伦。曷尝学介甫之学耶?而以介甫之政促亡宋,与李斯事颇相类。夫世言法术之学足亡人国,固也。
吾谓人臣善探其君之隐,一以委曲变化从世好者,其为人尤可畏哉!尤可畏哉!
苏轼认为李斯用荀子的学说扰乱天下,这是不对的。秦朝使天下动乱的法度,无须等待李斯制定,李斯也不曾用他的学说为秦国办事。
当秦国中叶,秦孝公即位,得到商鞅而任用他。商鞅教秦孝公焚烧《诗经》、《尚书》等典籍,明确国家的法令,设立藏奸不告之罪和连坐之罪,并且禁止游说谋官的人。凭借着秦国地形的便利,采用他的治国方法,使秦国富强了几代,兼并诸侯国,一直到秦始皇。秦始皇的时候,全用商鞅的现成法令罢了。虽然李斯加以助长,说它便宜有利,越发造成了秦朝的暴乱,但即使李斯不说它便宜,秦始皇本来也会自己采用而不厌弃的。为什么呢?秦喜欢刻薄寡恩,因而偏于严峻的法治已经很久了,后代的君主习惯这种法治并认为很好。
李斯窥探、迎合秦始皇和秦二世的心,觉得不这样不足以投合残暴放纵的君主而扩大自己获得的恩宠。因此他完全舍弃了自己老师荀子的学说,而实施了商鞅的学说;扫除夏、商、周三代先王的仁政,而一切采取自恣意妄为来实施统治,焚烧《诗经》、《尚书》,严惩犯禁的儒生,毁灭三代的成法而崇尚督察责罚,李斯并不是推行他的学说,只是趋附时事罢了。假若他遇到的不是秦始皇和秦二世,李斯的做法将不会从法治出来,但他不是要实行仁政,是用来趋附时事罢了。
君子做官,进取时不隐瞒自己的才能;小人做官,且不说他的学识是不对的,就算有学识十分得当,但他们看见自己的国君行事违背常理,不合道义,他们会在自己的家中痛心疾首,却在朝堂之上夸耀、迎合君王以追求声誉,明知君主不合道义而依然勉励君主去做,认为天下人将原谅他们对国君这样是无可奈何的,而不会怪罪自己;明知国家将要灭亡却还这样做,认为自己或许可以免于惩罚。况且小人虽然明知天下将会发生变乱,但最终不因此改变眼前的富贵,而出于富贵的考虑,招致天下的混乱,固然可以终身安享富贵欢乐,而将祸患留给后人,自己却安闲得像没有制造祸患的人一般。唉!秦朝还没有灭亡,李斯就先遭受腰斩之刑,灭绝三族。上天惩罚恶人,也有一定的时候并且是很灵验的啊!《易经》上说:“即使眼睛不好,但是终究能看见;即是腿脚不便,但终究能走路。踩到老虎尾巴上,老虎就会咬人,有灾难。”那些能看见且能走路的人是幸运的,但是不得善终,那就是报应了。
况且人做善事从别人那里学来的,没听说过做坏事也一定要从别人那里学来的。荀子称颂先王时极力赞扬儒学治世的功效,虽然其中有得有失,但大体上还是找到了治世的关键。而苏轼认为李斯为害天下而把罪过推到荀子身上,不是差得太远了吗?实行自己的学说而为害秦国的是商鞅;舍弃自己的学说而为害秦国的是李斯。商鞅禁止游说求官,而李斯则劝阻秦王驱逐客卿,他们开始的时候采用的是不同的治国方略,然而最终李斯的做法与商鞅相同,难道是他们原有的志向吗?在宋代,王安石用平生所学,立下熙宁新法,后来章惇、曾布、张商英、蔡京这些人,何曾学过王安石的学说呢?因而认为王安石的新政加速了宋朝的灭亡,这和李斯的事情很类似。世人议论法家学说足以使国家灭亡,确实如此啊!
我认为做臣子的善于探察国君的心思,一味采取委屈顺从变化的手段来求得世俗喜好的人,这些人的为人尤其可怕啊!尤其可怕啊!
文章落笔,先明确提出自己的论点,先破后立:“苏子瞻谓李斯以荀卿之学乱天下,是不然。秦之乱天下之法,无待于李斯,斯亦未尝以其学事秦。”观点既明,下文便充分展开议论,回顾和考辩亲自商鞅变法以来逐步走向富强的过程,指出从秦孝公至秦始皇,伴随着秦国的强大,秦的统治都是建立在严刑峻法的基础上,而商鞅在秦中叶即已教孝公焚毁《诗》、《书》。“始皇之时,一用商鞅成法而已。”李斯沿袭并推进了这冲治国方略,促成了秦的覆亡,但即使他不支持,秦始皇也同样会“为之而不厌”。这是因为“秦之甘于刻薄而便于严法久矣”,后世已“习以为善”。李斯的责任与过错不在于行荀卿之学,恰恰相反,他为“中侈君而张吾之宠”,迎合帝王的贪婪和残暴以求自身的富贵,“是以尽舍其师荀卿之学,而为商鞅之学”,继续推行了一系列严厉的政治措施,促成了秦的覆亡。作者由此得出结论:“斯非行其学也,趋时而已。”这一看法,入情入理,为中心论点的确立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事实依据。
文章第二部分便承势而下,进而剖析“趋时”者的心态及对国家安危的巨大危害。作者指出,仕宦有君子之仕和小人之仕。小人所学理论不正确无疑会危及国家社稷。但即使“学识甚当”,却不能坚持正义,明知君王所好为非,反而去支持和怂恿他。自己则存有侥幸心理,以为天下人会认为自己是无可奈何的。甚至明知会倾覆社稷,却冀望自己可以免于灾难。“虽明知世之将乱,而终不以易目前之富贵;而以富贵之谋,贻天下之乱。”然而这不过是一种幻梦,祸天下者必祸己,甚而及于后人,秦未亡而李斯则先被五刑而夷三族就是明证。面对这种无情的历史事实,作者不由慨叹:“其天之诛恶人,亦有时而信也邪!《易》曰:‘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沘人凶。’其能视且履者幸也,而卒于凶者,盖其自取耶!”将对《周易》的征引插入议论得意处,用以佐证观点,品评得失,使文章既富情韵,论述也特别精警。
至此,问题的症结已是非常明确了。因为苏轼之论既然是为荀卿而发,又含有借古讽今,影射王安石变法之意,所有,为了使文章说理更为严密,作者进而拓开一层,对李斯与荀卿的关系及荀卿学说的得失作出评价,指出“人有为善而受教于人者”,而“未闻为恶而必多受教于人者也”,荀卿之学虽间有得失,大体上说却“得治世之要”,苏轼以此归咎于荀卿,“不亦远乎?”文章顺势再折转一笔,强调李斯是舍其学而害秦,回应前文,以加深读者印象。然后荡开一笔,强调李斯是舍其学而害秦说及王安石变法及后来推行新法者和王安石学说的关系,指出这和李斯与商鞅学说的关系很类似。最后归结到“趋时”上,以无限感慨的笔调写道:“夫世言法术之学足亡人国,固也。吾谓人臣善探其君之隐,一以委曲变化从世好者,其为人尤可畏哉!尤可畏哉!”
全文虽然明显地借鉴了《史记·李斯列传》的一些观点,但立论新颖,逐层深入,说理透彻,既言之有物,又言之有序。
从内涵方面看,此文融论史、论政与论时为一体,文简意赅、气势雄厚而议论警策。论史则指出秦政“刻薄”、“严法”的形成不在李斯,而在商鞅辅佐孝公之时,所以李斯乱政,也不在于采用“荀学”,而是“逆探始皇、二世之心”,“以中侈君而张吾之宠”,深刻地揭露了李斯“趋时”而“邀宠”的小人嘴脸。其论政则强调兴亡,在为官者之正直,在吏治之清廉,所以“君子之仕也,进不隐贤”,而小人之仕则“以富贵之谋,贻天下之乱”,尖锐地鞭挞了阿附邀宠的政坛风气。其论时则以历史经验为借鉴,如秦代李斯“趋时”,宋代“熙宁新法”等教训,归结于“法术之学,足亡人国”,而其中最危险的时事,还是“人臣善探其君之隐,一以委曲变化从世好者”,作者以复叠“尤可畏哉”收篇,语凝重而意沉痛。
此文具体创作时间不详。苏轼在《荀卿论》中借李斯学说和荀卿学说中某种关联以攻击王安石的变法主张的,而且,将李斯的主张完全等同于荀卿的学说,最后将秦朝覆亡的原因归咎于荀卿,这显得比较偏颇。作者不赞同这种看法,便创作此文翻这一历史的旧案。同时,从文中斥责李斯“小人之仕”的“趋时”行径来看,作者乃有感而发,以针砭官场时政。
修既治滁之明年,夏,始饮滁水而甘。问诸滁人,得于州南百步之近。其上则丰山,耸然而特立;下则幽谷,窈然而深藏;中有清泉,滃然而仰出。俯仰左右,顾而乐之。于是疏泉凿石,辟地以为亭,而与滁人往游其间。
滁于五代干戈之际,用武之地也。昔太祖皇帝,尝以周师破李景兵十五万于清流山下,生擒其皇甫辉、姚凤于滁东门之外,遂以平滁。修尝考其山川,按其图记,升高以望清流之关,欲求辉、凤就擒之所。而故老皆无在也,盖天下之平久矣。自唐失其政,海内分裂,豪杰并起而争,所在为敌国者,何可胜数?及宋受天命,圣人出而四海一。向之凭恃险阻,铲削消磨。百年之间,漠然徒见山高而水清;欲问其事,而遗老尽矣。今滁介江淮之间,舟车商贾、四方宾客之所不至,民生不见外事,而安于畎亩衣食,以乐生送死。而孰知上之功德,休养生息,涵煦于百年之深也。
修之来此,乐其地僻而事简,又爱其俗之安闲。既得斯泉于山谷之间,乃日与滁人仰而望山,俯而听泉;掇幽芳而荫乔木,风霜冰雪,刻露清秀,四时之景,无不可爱。又幸其民乐其岁物之丰成,而喜与予游也。因为本其山川,道其风俗之美,使民知所以安此丰年之乐者,幸生无事之时也。夫宣上恩德,以与民共乐,刺史之事也。遂书以名其亭焉。
乘运应须宅八荒,男儿安在恋池隍。
君王自起新丰后,项羽何曾在故乡。
庆历三年,轼始总角入乡校,士有自京师来者,以鲁人石守道所作《庆历圣德诗》示乡先生。轼从旁窥观,则能诵习其词,问先生以所颂十一人者何人也?先生曰:“童子何用知之?”轼曰:“此天人也耶?则不敢知;若亦人耳,何为其不可?”先生奇轼言,尽以告之。且曰:“韩、范、富、欧阳,此四人者,人杰也。”时虽未尽了,则已私识之矣。嘉祐二年,始举进士至京师,则范公殁,既葬而墓碑出,读之至流涕,曰:“吾得其为人。”盖十有五年而不一见其面,岂非命也欤?
是岁登第,始见知于欧阳公,因公以识韩、富,皆以国士待轼,曰:“恨子不识范文正公。”其后三年,过许,始识公之仲子今丞相尧夫。又六年,始见其叔彝叟京师。又十一年,遂与其季德孺同僚于徐。皆一见如旧,且以公遗稿见属为叙。又十三年,乃克为之。
呜呼!公之功德,盖不待文而显,其文亦不待叙而传。然不敢辞者,自以八岁知敬爱公,今四十七年矣。彼三杰者,皆得从之游,而公独不识,以为平生之恨。若获挂名其文字中,以自托于门下士之末,岂非畴昔之愿也哉!
古之君子,如伊尹、太公、管仲、乐毅之流,其王霸之略,皆素定于畎亩中,非仕而后学者也。淮阴侯见高帝于汉中,论刘、项短长,画取三秦,如指诸掌。及佐帝定天下,汉中之言,无一不酬者。诸葛孔明卧草庐中,与先主论曹操、孙权,规取刘璋,因蜀之资,以争天下,终身不易其言。此岂口传耳受,尝试为之,而侥幸其或成者哉。
公在天圣中,居太夫人忧,则已有忧天下致太平之意,故为万言书以遗宰相,天下传诵。至用为将,擢为执政,考其平生所为,无出此书者。今其集二十卷,为诗赋二百六十八,为文一百六十五。其于仁义礼乐忠信孝悌,盖如饥渴之于饮食,欲须臾忘而不可得;如火之热,如水之湿,盖其天性有不得不然者。虽弄翰戏语,率然而作,必归于此。故天下信其诚,争师尊之。孔子曰:“有德者必有言。”非有言也,德之发于口者也。又曰:“我战则克,祭则受福。”非能战也,德之见于怒者也。元祐四年四月十一日。
半天风雨如秋。怪石於菟,老树钩娄,苔绣禅阶,尘黏诗壁,云湿经楼。琴调冷声闲虎丘,剑光寒影动龙湫。醉眼悠悠,千古恩仇。浪卷胥魂,山锁吴愁。
折花逢驿使,寄与陇头人。
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