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莫舞歌者,咏项伯翼蔽刘沛公也。会中壮士,灼灼于人,故无复书;且南北乐府率有歌引。贺陋诸家,今重作公莫舞歌云。
方花古础排九楹,刺豹淋血盛银罂。
华筵鼓吹无桐竹,长刀直立割鸣筝。
横楣粗锦生红纬,日炙锦嫣王未醉。
腰下三看宝玦光,项庄掉鞘栏前起。
材官小尘公莫舞,座上真人赤龙子。
芒砀云端抱天回,咸阳王气清如水。
铁枢铁楗重束关,大旗五丈撞双环。
汉王今日须秦印,绝膑刳肠臣不论。
方形刻花的古老石墩,矗立着大柱九根,刺杀斑豹流鲜血,注入银瓶痛饮。
宴席上没有管弦乐声,只有军乐阵阵,直立的长刀,像要割断筝弦般寒光森森。
门额上的横幅粗锦焕发出鲜红的色彩,烈日烤得粗锦褪了色,项羽仍然没有醉。
范增把腰间的玉玦瞟看了三次,项庄拔剑出鞘,上前起舞。
你这徒有勇力的小臣别妄动,座上的汉王是赤帝之子寞看轻。
当年芒砀山上祥云瑞雾曾在天空萦回,咸阳王气盛,预兆已像清水一样分明。
铁枢铁键重重紧锁的雄关,汉军的五丈大旗已一举撞破门环。
汉王今天掌秦印理所当然,为保护他,我断膝挖肠也心甘。
这是一首通过描写鸿门宴,歌颂刘邦的诗歌。公莫舞,即后世之巾舞。《宋书·乐志一》:“又云晋初有杯槃舞、公莫舞……公莫舞,今之巾舞也。”《乐府诗集·舞曲歌辞三·巾舞歌》:“《唐书·乐志》曰:‘《公莫舞》,晋、宋谓之《巾舞》。其说云:汉高祖与项籍会鸿门 ,项庄舞剑,将杀高祖,项伯亦舞,以袖隔之,且语庄云:“公莫。”古人相呼曰公,言公莫害汉王也。汉人德之,故舞用巾以像项伯衣袖之遗式。’” 此舞蹈表演鸿门宴项伯保护刘邦的故事。
如诗序所言,《公莫舞歌》原为歌颂项伯保护刘邦在鸿门宴上。诗人意在翻新,将一旧题改为赞颂刘邦的新内容。
此诗起笔不凡,一连六句铺排鸿门宴杀机四伏的紧张气氛,随后,以范增示玦,项庄舞剑继续渲染刘邦所处的困境。最后八句不正面描写刘邦言行举动,而是模拟樊哙口吻追述刘邦事迹,理直气壮地提出“汉王今日须秦印”的主张,其语气之雄健、气势之雄壮都映衬着刘邦的英雄伟业。
《公莫舞歌》以《史记·项羽本纪》所描写的“鸿门宴”为题材,诗人充分发挥诗的想象并进行了独具匠心的艺术再创造。诗中着力刻画樊哙“排闼闯宴”、怒斥项羽、掩护刘邦脱险的英勇无畏行为,成功地塑造了这一赤胆忠心、生气虎虎的英雄形象。前半篇描绘宴会厅的高大宽敞,宴饮的豪华粗犷,项羽的威武和优柔寡断,范增三次举玦的焦急神态,可谓有声有色,人物传神,情景逼真,场面壮丽,气氛紧张。笔触有厚度有力度,酷似以诗笔绘出的巨幅油画。
竹树绕吾庐,清深趣有余。
鹤闲临水久,蜂懒采花疏。
酒病妨开卷,春阴入荷锄。
尝怜古图画,多半写樵渔。
十里湖光载酒游,青帘低映白苹洲。西风听彻采菱讴。
沙岸有时双袖拥,画船何处一竿收。归来无语晚妆楼。
白发将军亦壮哉,西京昨夜捷书来。
胡儿敢作千年计,天意宁知一日回。
列圣仁恩深雨露,中兴赦令疾风雷。
悬知寒食朝陵使,驿路梨花处处开。
青蛾皓齿在楼船,横笛短箫悲远天。
春风自信牙樯动,迟日徐看锦缆牵。
鱼吹细浪摇歌扇,燕蹴飞花落舞筵。
不有小舟能荡桨,百壶那送酒如泉?
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昔者黄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帝舜及禹,年皆百岁。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然而中国未有佛也。其后殷汤亦年百岁,汤孙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推其年数,盖亦俱不减百岁。周文王年九十七岁,武王年九十三岁,穆王在位百年。此时佛法亦未入中国,非因事佛而致然也。
汉明帝时,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宋、齐、梁、陈、元魏已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昼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后竟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材识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维睿圣文武皇帝陛下,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创立寺观。臣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
今闻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御楼以观,舁入大内,又令诸寺递迎供养。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丰人乐,徇人之心,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玩之具耳。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何人,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众也。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馀,岂宜令入宫禁?
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古之诸侯,行吊于其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然后进吊。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茹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岂不盛哉!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无任感激恳悃之至,谨奉表以闻。臣某诚惶诚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