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可以寓意于物,而不可以留意于物。寓意于物,虽微物足以为乐,虽尤物不足以为病。留意于物,虽微物足以为病,虽尤物不足以为乐。老子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然圣人未尝废此四者,亦聊以寓意焉耳。刘备之雄才也,而好结髦。嵇康之达也,而好锻炼。阮孚之放也,而好蜡屐。此岂有声色臭味也哉,而乐之终身不厌。
凡物之可喜,足以悦人而不足以移人者,莫若书与画。然至其留意而不释,则其祸有不可胜言者。钟繇至以此呕血发冢,宋孝武、王僧虔至以此相忌,桓玄之走舸,王涯之复壁,皆以儿戏害其国凶此身。此留意之祸也。
始吾少时,尝好此二者,家之所有,惟恐其失之,人之所有,惟恐其不吾予也。既而自笑曰:吾薄富贵而厚于书,轻死生而重于画,岂不颠倒错缪失其本心也哉?自是不复好。见可喜者虽时复蓄之,然为人取去,亦不复惜也。譬之烟云之过眼,百鸟之感耳,岂不欣然接之,然去而不复念也。于是乎二物者常为吾乐而不能为吾病。
驸马都尉王君晋卿虽在戚里,而其被服礼义,学问诗书,常与寒士角。平居攘去膏粱,屏远声色,而从事于书画,作宝绘堂于私第之东,以蓄其所有,而求文以为记。恐其不幸而类吾少时之所好,故以是告之,庶几全其乐而远其病也。
熙宁十年七月二十日记。
君子可以把心意寄托在事物中,但不可以把心意留滞于事物中。如果把心意寄托在事物中,即使事物很微小也会把它看作是快乐的事情,即使事物特异也不会成为祸害。如果把心意留滞在事物中,即使事物很微小也会成为祸害,即使是特异的事物也不会感到快乐。老子说:“缤纷的色彩使人目盲,动听的音乐使人耳聋,丰美的食物使人口伤,骑马打猎使人心发狂。”但是圣人并没有因此而废除这四样东西,也是暂且用来寄托心意罢了。刘备有雄才大略,却性喜织毛物。嵇康恬静寡欲,却喜爱打铁。阮孚狂放不羁,却喜爱蜡制的鞋子。这难道有什么音乐美色和香气吗?但他们终生喜欢而不厌弃。
事物之中最可喜而且足以取悦于人而不足以移动人心的,莫过于书和画了。然而到了那把心意留滞在书画上而放不下的程度,那么它的祸害就说不完了。钟繇发展到因此吐血盗墓,宋孝武帝和王僧虔发展到因此互相猜忌,桓玄发展到打仗时还把书画装在船上带在身边,王涯发展到把书画藏在夹墙内,都是由于小孩子玩的把戏害了他们的国家,害了他们的身体。这就是把心意留滞在事物中带来的祸害。
原来我在年少的时候,也曾经喜好这两样东西。家里所有的都担心失去,别人所有的又担心不给我。不久就自我嘲笑说:我看轻富贵而看重书画,看轻生死而看重书画,岂不也是厚薄轻重颠倒错误,丧失自己的本心吗?从这以后就不再那样喜好了。看见喜欢的书画虽然也想再收藏它,然而被人取走了,也不再感到可惜。就像烟云从眼前闪过,百鸟的鸣叫从耳边掠过,为什么不愉快地接受它,等到消失之后就不再记挂它了呢?”于是书画二物就常常带给我快乐而不会成为祸害。
驸马都尉王君晋卿虽然是皇亲国戚,但他牢记并遵循礼义,学习《诗》《书》,经常与贫寒的读书人比赛,平日里也排斥精美的食品,弃绝远离歌舞和女色,却专心在书画方面,又建了宝绘堂在私宅的东边,用来储蓄全部的书画,并要求我写文章来记录这件事。我担心他弄不好会像我年少时的爱好,所以写这篇文章告诫他,希望可以使他真正得到快乐而远离祸害。
熙宁十年七月二十日记。
按照常规,写营建一类的记文,往往要记其经营始末、结构规模、堂中陈设、堂外美景等等。然苏轼为文从不肯囿于题目,就事论事,平铺直叙。而常常是出入意料地在题目之外,生发议论,阐述自己深刻的见解,抒发自己富于哲理的联想。譬如这篇《宝绘堂记》,本是一篇记叙性的散文,但作者完全写成了一篇议论文。
文章一开始就明白地提出了全文的中心论点:“君子可以寓意于物,而不可以留意于物。”“寓意于物”即寄情于物,“留意于物”即是沉溺于物。人生于世,须臾离不开外物。但人与物究竟是什么关系,应该如何相处,这是古代哲人经常讨论的问题。苏轼这两句话,深刻地揭示了人与物的关系。明白简洁,发人深思,可谓“立片言而居要,乃一篇之警策”(陆机《文赋》)。接着说明为什么要“寓意于物”,而不能“留意于物”。作者顺势而下,从道理上予以阐述:“寓意于物,虽微物足以为乐,虽尤物不足以为病。留意于物,虽微物足以为病,虽尤物不足以为乐。”用整齐对应的排比句,从正反两方面阐明了论点。寄情于物,即是微贱之物也能成为人的快乐,即是最珍贵之物也不能成为人的忧患;相反,如果沉溺于物,即是微贱之物也能成为人的忧患,即是最珍贵之物也不能成为人的快乐。这些话看来平平常常,但实质却极富哲理。苏轼在立身处世上,受道家思想影响很深。《庄子》书中对人与物的关系问题,就反复讲道:“胜物而不伤” (《应帝王》),“不以物挫志”(《天地》),“不以物害己”(《秋水》)。庄子认为物同人相比,比人低贱,物应该受人支配,受人利用。物不应该成为支配人、奴役人的力量。但事实上,人们往往“以物易其性”(《骈拇》),“弃身以殉物”(《寓言》),人成了物的奴隶,丧失了应有的欢乐和自由。人要做到不为物所支配,苏轼认为不应“留意于物”。也就是他在《超然台记》中写的:“以见余之无所往而不乐者,盖游于物之外也!”就是要从一切物质利益束缚中超脱出来,把穷通、贵贱、得失、成败,统统置之度外,这样才能任性自适、随缘自乐。这是苏轼的深切体会,是他的处世哲学。在他的一生中处逆境而能安之若素,临忧患而不颠倒失据,正是由于他正确认识了人与物的关系。
在理论阐述之后,又引老聃的话为证: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意思是说,华丽的服色、美妙的音乐、香甜的味道、纵马引猎这些可供享受玩乐的外物,能伤害人的身心健康,败坏人的品德。老子主张不要沉溺于享乐的外物。“然圣人未尝废此四者,亦聊以寓意于焉耳。”古代的圣人并未抛弃这四种可供享受的外物,只是借以寄托情意。下面又举刘备、嵇康、阮孚所喜好之物,这些物虽微细之物,但因为是“寓意于物”,所以“乐之终身不厌”,进一步阐发前面“寓意于物,虽微物足以为乐”的道理。
文章的第二节,一开始即指出:“凡物之可喜,足以悦人而不足以移人者,莫若书与画。”宝绘堂是藏书、画的地方,此一节紧扣题目。书画可以使人娱悦,而不能改人的性情。欲抑先扬,文笔为之一顿。“然至其留意而不释,则其祸有不可胜言者。”文笔忽然逆转,指出即使是书画,如果沉溺其中而不肯舍弃,也会给人带来祸患。接着举钟繇、宋孝武帝、王僧虔、桓玄、王涯等人,留意于书画,而“害其国”“凶其身”的事例以证明,进一步阐发前面“留意于物,虽尤物不足以为乐”的道理。
第三节,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体会阐明中心论点。作者少时也喜爱书画, “家之所有,惟恐其失之,人之所有,惟恐其不吾予也”。两个“惟恐”,写爱好之切、沉溺之深。但以后忽有所悟,认识到这种作法是“薄富贵而厚于书,轻死生而重于画”,是“颠倒错谬失其本心”,是以物损身,以物伤性,所以“自是不复好”。但也并非就完全舍弃,看见喜爱的书画,也时时收藏,别人拿去也不可惜。作者用“烟云之过眼,百鸟之过耳”为喻,说明其无足轻重。正因为作者对书画只是采取‘‘寓意”而非“留意”的态度,所以书画只能为作者带来快乐,而不能成为忧患。
文章最后一节,叙写王诜的人品、学问,不喜好声色臭味,只喜好书画,并建造宝绘堂以收藏之,求作者写记文。作者“恐其不幸而类吾少时之所好,故以是告之,庶几全其乐而远其病也”。点明作记的缘由和目的。
这篇文章四节文字,紧紧围绕着中心论点进行论证。先从理论上阐述,继之以历史人物的事实为例证,最后又用自己的亲身体验现身说法,使“可以寓意于物,而不可以留意于物”的中心论点牢固地树立起来。
根据清人张伯行《唐宋八大家文钞》,这篇文章作于熙宁十年(1077年)七月二十日。当时苏轼的好朋友、驸马都尉王诜的家里建造“宝绘堂”,收藏历代书画,请苏轼写一篇记文。在《乌台诗案》“与王诜作宝绘堂记”曰:“熙宁五年内,巩(指王巩)言王诜说贤兄与他作《宝绘堂记》,内有‘桓灵宝之走舸(原文作“桓玄走舸”)王涯之复壁,皆留意之祸也。’嫌意思不好,要改此数句,轼答云:‘不使则已’,即不曾改。”时间恐有误,当以作于熙宁十年为是。
折花逢驿使,寄与陇头人。
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
蜀于五代为僭国,以险为虞,以富自足,舟车之迹不通乎中国者五十有九年。宋受天命,一海内,四方次第平,太祖改元之三年,始平蜀。然后蜀之丝织文之富,衣被于天下,而贡输商旅之往来者,陆辇秦、凤、水道岷江,不绝于万里之外。
岷江之来,合蜀众水,出三峡为荆江,倾折回直,捍怒斗激,束之为湍,触之为旋。顺流之舟顷刻数百里,不及顾视,一失毫厘与崖石遇,则糜溃漂没不见踪迹。故凡蜀之可以充内府、供京师而移用乎诸州者,皆陆出,而其羡余不急之物,乃下于江,若弃之然,其为险且不测如此。夷陵为州,当峡口,江出峡始漫为平流。故舟人至此者,必沥酒再拜相贺,以为更生。
尚书虞部郎中朱公再治是州之三月,作至喜亭于江津,以为舟者之停留也。且志夫天下之大险,至此而始平夷,以为行人之喜幸。夷陵固为下州,廪与俸皆薄,而僻且远,虽有善政,不足为名誉以资进取。朱公能不以陋而安之,其心又喜夫人之去忧患而就乐易,《诗》所谓“恺悌君子”者矣。自公之来,岁数大丰,因民之余,然后有作,惠于往来,以馆以劳,动不违时,而人有赖,是皆宜书。故凡公之佐吏,因相与谋,而属笔于修焉。
晓月坠,宿云微,无语枕频欹。梦回芳草思依依,天远雁声稀。
啼莺散,馀花乱,寂寞画堂深院。片红休埽尽从伊,留待舞人归。
燕山客馆也。授馆之明日,守吏微言有议留使人者。
万里孤臣致命秋,此身何止上沤浮。
提携汉节同生死,休问羝羊解乳不?
去秋三五月,今秋还照梁。
今春兰蕙草。来春复吐芳。
悲哉人道异,一谢永销亡。
帘屏既毁撤,帷席更施张。
游尘掩虚座,孤帐覆空床。
万事无不尽,徒令存者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