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朱鄂州书

宋代苏轼

轼启。近递中奉书,必达。比日春寒,起居何似。昨日武昌寄居王殿直天麟见过,偶说一事,闻乏酸辛,为食不下。念非吾康叔之贤,莫足告语,故专遣此人。俗人区区,了眼前事,救过不暇,岂有余力及此度外事乎?天麟言:岳鄂间田野小人,例只养二男一女,过此辄杀之,尤讳养女,以故民间少女,多鳏夫。初生,辄以冷水浸杀,其父母亦不忍,率常闭目背面,以手按之水盆中,咿嘤良久乃死。有神山乡百姓石揆者,连杀两子,去岁夏中,其妻一产四子,楚毒不可堪忍,母子皆毙,报应如此,而愚人不知创艾。天麟每闻其侧近有此,辄驰救之,量与衣服饮食,全活者非一。既旬日,有无子息人欲乞其手者,辄亦不肯。以此知其父子之爱,天性故在,特牵于习俗耳。

准律,故杀子孙,徒二年。此长吏所得按举。愿公明以告诸邑令佐,使召诸保正,告以法律,谕以祸福,约以必行,使归转以相语,仍录条粉壁晓示,且立赏召人告官,赏钱以犯人及邻保家财充,若客户则及其地主。妇人怀孕,经涉岁月,邻保地主,无不知者。若后杀之,其势足相举觉,容而不告,使出赏固宜。若依律行遣数人,此风使革。公更使令佐各以至意诱谕地主豪户,若实贫甚不能举子者,薄有以周之。人非木石,亦必乐从。但得初生数日不杀,后虽劝之使杀,亦不肯矣。自今以往,缘公而得活者,岂可胜计哉。

佛言杀生之罪,以杀胎卵为最重。六畜犹尔,而况于人。俗谓小儿病为无辜,此真可谓无辜矣。悼耄杀人犹不死,况无罪而杀之乎?公能生之于万死中,其阴德十倍于雪活壮夫也。昔王濬为巴郡太守,巴人生子皆不举。濬严其科条,宽其徭役,所活数千人。及后伐吴,所活着皆堪为兵。其父母戒之曰:“王府君生汝,汝必死之。”古之循吏,如此类者非一。居今之世,而有古循吏之风者,非公而谁。此事特未知耳。

轼向在密州,遇饥年,民多弃子,因盘量劝诱米,得出剩数百石别储之,专以收养弃儿,月给六斗。比期年,养者与儿,皆有父母之爱,遂不失所,所活亦数十人。此等事,在公如反手耳。恃深契,故不自外。不罪!不罪!此外,惟为民自重。不宣。轼再顿首。

白话译文

轼启。最近由驿车进呈给您的信,谅必达览。近来春寒,身体如何?昨天,寄居武昌的王麟殿直过访,偶然说起一件事,听后甚感酸楚,吃不下饭。想如非老友康叔您这样的贤人,不值得告诉这些话,所以专门派遣此人到您官衙。俗人襟怀扁窄,只想了却眼前琐事,救补罪过还来不及,哪里还有余力照顾到这与自己无关的事呢?天麟说:岳州、鄂州一带乡村百姓,照例只生两男一女,超过这个数就杀死他,特别忌讳生女孩,因此民间妇女少,而没有妻子的人多。婴儿出生,往往用冷水浸没,孩子的父母也不忍心,常常闭着眼睛背过脸去,用手把婴儿按在水盆中,咿呀啼叫好久方才死去。神山乡有个叫石揆的百姓,连杀二婴,去年夏天,他的妻一胎生了四个儿子,痛苦得无法忍受,母子都死了。上天如此报应,但愚昧的人不知道鉴戒。天麟每次听到附近有溺婴的,就赶快跑去抢救,酌情给些衣服食物,救活的不止一个。十多天后,即使有没有子嗣的人想要他的儿子,婴儿的父母也不肯再给了。因此知道父子之爱,天性就是这样,只是受当地的牵累罢了。

依据法律,故意杀死子孙,判处两年徒刑。这是州县官吏能够督察检举的。希望您能把这些明确地告诉各县县令及其副长官,让他们召集各村的保长,向他们宣读法律,晓喻祸福利害,规定必须执行,使他们回去辗转宣传,还要把条款抄录张贴在白墙上,昭告百姓,并且定下奖励办法鼓励人揭发溺婴罪,资金由犯法人、邻居和保正的家财中出,如果是客户,则由他的地主出。妇人怀孕,经历很长的时间,邻居、保正和地主,没有不知道的。若产后溺婴,按情形能够互相检举,发觉包庇而不告官的,使他出赏钱当然是合适的。如果按照法律判处几个人,这种浸杀婴儿的风气便能革除。您再使县令县丞等分别以诚意晓谕地主豪户,如果有实在太穷困不能抚养孩子的,稍微周济他一些。人非木石,谁能无情?他们也一定乐于听从。只要做到出生几天后不杀,以后即使再劝他们杀婴,他们也不肯了。从今以后,因为您的关注而活下来的婴儿,哪能数得清呢?

佛经讲杀生之罪,认为杀胎卵的罪孽最重。对六畜尚且如此,何况对人呢?俗话说小儿有病为无辜,这真可以说是无辜而被杀了。幼童和老人杀人还不得死罪,何况无罪而把他杀掉呢?您能使婴儿从万死之中获得生命,这种阴德要比给壮夫洗雪冤情使他保全性命超过十倍。

从前王濬任巴郡太守,巴人生了孩子都不养育。王濬严明法律,放宽徭役,救活的有几千人。等到后来讨伐吴国,婴儿长大成人的都能当兵。他们的父母告诫孩子说:“王太守使你活下来,你一定要用生命为他效力。”古代的良吏,像王濬这样的不只一个。生活在当今社会,而具有古代良吏风范的,不是您还是谁呢?但这件事究竟结果如何,现在还难以预知啊!

我从前在密州,遇到灾荒年,有很多百姓抛弃孩子,于是我就盘查官库中用于劝家的粮食,拿出剩余的数百石另外储存,专门用来收养遗弃的孤儿,每月供给六斗。等满一年,抱养者与婴儿,都有父母之爱,就不至于流离失所,救活的也有几十人。这种事情,对您来说就易如反掌了。我自恃交谊深厚,所以不把自己当局外人。不要怪罪,不要怪罪!此外,希望您为民保重身体。书不尽言,轼再顿首。

词句注释

  1. 比日:近来。
  2. 何似:如何;怎样。
  3. 救过不暇:补救过失都来不及。
  4. 辄:就。
  5. 讳:忌讳。
  6. 鳏夫:无妻或丧妻的人。
  7. 初:刚刚。
  8. 咿嘤:婴儿的啼哭声。
  9. 旬日:十天,亦指较短的时日。
  10. 准律:依照法律。
  11. 故:故意。
  12. 徒:剥夺犯人自由的刑罚。
  13. 悼耄:幼童与老年人。
  14. 向:从前。

作品赏析

此文主要围绕当时社会中存在的杀害婴儿(尤其是女婴)的陋习展开,表达了作者对此的深切忧虑与强烈反对,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包括告知邑令佐以法律、谕以祸福、立赏召人告官、诱谕地主豪户周济贫家等,既体现出法律的威严,又兼顾人性的温暖,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全文语言流畅自然,情感饱满真挚,既体现出作者作为文学大家的才华,也展现了他作为一位有责任感、有担当的士大夫的情怀。

猜你喜欢

上留田行

唐代 • 李白

行至上留田,孤坟何峥嵘。

积此万古恨,春草不复生。

悲风四边来,肠断白杨声。

借问谁家地,埋没蒿里茔。

古老向余言,言是上留田,蓬科马鬣今已平。

昔之弟死兄不葬,他人于此举铭旌。

一鸟死,百鸟鸣。一兽走,百兽惊。

桓山之禽别离苦,欲去回翔不能征。

田氏仓卒骨肉分,青天白日摧紫荆。

交柯之木本同形,东枝憔悴西枝荣。

无心之物尚如此,参商胡乃寻天兵。

孤竹延陵,让国扬名。

高风缅邈,颓波激清。

尺布之谣,塞耳不能听。

吊屈原文

唐代 • 柳宗元

后先生盖千祀兮,余再逐而浮湘。求先生之汨罗兮,揽蘅若以荐芳。愿荒忽之顾怀兮,冀陈辞而有光。

先生之不从世兮,惟道是就。支离抢攘兮,遭世孔疚。华虫荐壤兮,进御羔袖。牝鸡咿嗄兮,孤雄束咮?哇咬环观兮,蒙耳大吕。堇喙以为羞兮,焚弃稷黍。犴狱之不知避兮,宫庭之不处。陷涂藉秽兮,荣若绣黼。榱折火烈兮。娱娱笑舞。谗巧之哓哓兮,惑以为咸池。便媚鞠恧兮,美逾西施。谓谟言之怪诞兮,反置瑱而远违。匿重痼以讳避兮,进俞、缓之不可为。

何先生之凛凛兮,厉针石而从之?但仲尼之去鲁兮,曰吾行之迟迟。柳下惠之直道兮,又焉往而可施!今夫世之议夫子兮,曰胡隐忍而怀斯?惟达人之卓轨兮,固僻陋之所疑。委故都以从利兮,吾知先生之不忍;立而视其覆坠兮,又非先生之所志。穷与达固不渝兮,夫惟服道以守义。矧先生之悃愊兮,蹈大故而不贰。沉璜瘗佩兮,孰幽而不光?荃蕙蔽兮,胡久而不芳?

先生之貌不可得兮,犹仿佛其文章。托遗编而叹喟兮,涣余涕之盈眶。呵星辰而驱诡怪兮,夫孰救于崩亡?何挥霍夫雷电兮,苟为是之荒茫。耀姱辞之?曭朗兮,世果以是之为狂。哀余衷之坎坎兮,独蕴愤而增伤。谅先生之不言兮,后之人又何望。忠诚之既内激兮,抑衔忍而不长。芈为屈之几何兮,胡独焚其中肠。

吾哀今之为仕兮,庸有虑时之否臧。食君之禄畏不厚兮,悼得位之不昌。退自服以默默兮,曰吾言之不行。既媮风之不可去兮,怀先生之可忘!

送左未生南归序

清代 • 方苞

左君未生与余未相见,而其精神、志趋、形貌、辞气,早熟悉于刘北固、古塘及宋潜虚,既定交,潜虚、北固各分散。余在京师、及归故乡,惟与未生游处为长久。北固客死江夏,余每戒潜虚:当弃声利,与未生归老浮山。而潜虚不能用。余甚恨之。

辛卯之秋,未生自燕南附漕船东下,至淮阴,始知《南山集》祸作,而余已北发。居常自怼曰:“亡者则已矣,其存者,遂相望而永隔乎!”己亥四月,余将赴塞上,而未生至自桐,沈阳范恒庵高其义,为言于驸马孙公,俾偕行以就余。既至上营,八日而孙死,祁君学圃馆焉。每薄暮,公事毕,辄与未生执手溪梁间,因念此地出塞门二百里,自今上北巡建行宫始二十年,前此盖人迹所罕至也。余生长东南,及暮齿,而每岁至此涉三时,其山川物色,久与吾精神相凭依,异矣。而未生复与余数晨夕于此,尤异矣。盖天假之缘,使余与未生为数月之聚;而孙之死,又所以警未生而速其归也。

夫古未有生而不死者,亦未有聚而不散者。然常观子美之诗,及退之、永叔之文,一时所与游好,其入之精神;志趋、形貌、辞气若近在耳目间,是其人未尝亡而其交亦未尝散也。余衰病多事,不可自敦率,未生归与古塘各修行著书,以自见于后世,则余所以死而不亡者有赖矣,又何必以别离为戚戚哉!

萧氏贤夫妇,茅家好弟兄。羽轮飙驾赴层城。高会尽仙卿。

一曲云谣为寿。倒尽金壶碧酒。醺酣争撼白榆花。踏碎九光霞。

采桑子·彤霞久绝飞琼字

清代 • 纳兰性德

彤霞久绝飞琼宇,人在谁边?人在谁边,今夜玉清眠不眠。

香销被冷残灯灭,静数秋天,静数秋天,又误心期到下弦。

苏轼
简介描述:

苏轼(1037年—1101年),字子瞻,又字和仲,号铁冠道人、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苏仙、坡仙。眉州眉山(今四川省眉山市)人,北宋文学家,书法家、画家,历史治水名人。与父苏洵、弟苏辙三人并称“三苏”。

嘉祐二年(1057年),参加殿试中乙科,赐进士及第(一说赐进士出身)。嘉祐六年(1061年),参加制科考试,授大理评事、佥书凤翔府判官。宋神宗时,曾在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职。元丰三年(1080年),因“乌台诗案”,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宋哲宗即位后,出任兵部尚书、礼部尚书等职,外放治理杭州、颍州、扬州、定州等地。随着新党执政,又被贬惠州、儋州。宋徽宗时,获赦北还,病逝于常州。南宋时期,追赠太师,谥号“文忠”。

苏轼是北宋中期文坛领袖,在诗、词、文、书、画等方面取得很高成就。其诗题材广阔,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其词开豪放一派,与辛弃疾同是豪放派代表,并称“苏辛”;其文著述宏富,纵横恣肆,豪放自如,与欧阳修并称“欧苏”,与韩愈、柳宗元、欧阳修、苏洵、苏辙、王安石、曾巩合称“唐宋八大家”;善书法,与黄庭坚、米芾、蔡襄合称“宋四家”;擅长文人画,尤擅墨竹、怪石、枯木等。作品有《东坡七集》《东坡易传》《东坡乐府》《寒食帖》《潇湘竹石图》《枯木怪石图》等。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