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大饥,人自卖身为肉于市曰菜人。有赘某家者,其妇忽持钱三千与夫,使速归。已含泪而去,夫迹之,已断手臂,悬市中矣。
夫妇年饥同饿死,不如妾向菜人市。
得钱三千资夫归,一脔可以行一里。
芙蓉肌理烹生香,乳作馄饨人争尝。
两肱先断挂屠店,徐割股腴持作汤。
不令命绝要鲜肉,片片看入饥人腹。
男肉腥臊不可餐,女肤脂凝少汗粟。
三日肉尽余一魂,求夫何处斜阳昏。
天生妇作菜人好,能使夫归得终老。
生葬肠中饱几人,却幸乌鸢啄不早。
那些年发生大饥荒,百姓在菜市场上将自己的身体作为肉食卖掉,这种人叫做“菜人”。有一个男子入赘到女方家,有一天他妻子忽然拿了三千文钱给他,让他赶紧回自己家,然后就含着泪出门了。丈夫出去找她,找到她时她的手臂已经被砍掉悬挂在市场上了。
年岁饥荒我们夫妇就要一同饿死了,不如妾身到菜人市场上去做菜人。
做菜人可以得到三千文钱资助丈夫你回家,一小片肉就可以帮助你行走一里。
我身上成色好的肉烹煮着香气四溢,乳房的肉做成馄饨后人们争相品尝。
他们先斩断我两条胳膊悬挂在肉铺子里,然后再慢慢把腹部和腿上的肉割下,用来做汤。
不能先杀掉我然后再肢解,因为要保持肉的新鲜,我把自己被割肉肢解的场景都看入了心里。
男人的肉太腥臊不好吃,女子肌肤光滑,恐惧时与男子相比出的汗也少一些,更加好吃。
三天我的肉就被吃光了,只剩下一道鬼魂,在斜阳昏黄的傍晚寻找着我的丈夫。
女子天生做菜人更好一些,我做了菜人才能使丈夫回家,得以终老。
我被葬到别人肠中,能使几人吃饱?唯一幸运的是,乌鸦和老鹰想要吃我的尸体,已经为时已晚了。
屈大均的诗文对清朝统治的残暴进行了直接、尖锐的披露,这首诗的序,揭露了在清朝贵族的暴虐统治之下,“人自卖身为肉于市”的炼狱现实。随后通过一对夫妇的悲惨遭遇,将这一社会现象具体化、情感化。整首诗以悲天悯人的情怀、略带恐怖色彩的语言,揭示了在极端饥荒年代里,人性极度的阴暗与极度的光辉,展现了女性在绝境中的牺牲与坚韧,以及社会底层人民面对生存危机的无奈与悲哀。
在封建社会的诗文中,是有提及人吃人的情况的,例如白居易的《轻肥》就有“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在小说中,也有叙述黑店杀人,用人肉作馒头的描写,但一般只是点到即止,像屈大均在诗中具体地描写人成了供人肉食的“菜人”,还极为罕见。这样的作品,能唤起人们对封建社会吃人本质的警觉,有其醒世、警世的普遍意义。这里还必须指出,从清顺治二年(1646年)至顺治六年(1649年),广州是清兵与南明政权占领与反占领拉锯战之地,百姓饱受战争之苦,广州大饥荒也因此而引发,诗人写此诗时已参加了抗清义军,此时写发生于广州的“菜人”的社会惨剧,显然就不仅仅是抨击封建社会,还有其明显的反清用意,有其鼓动人民不满和反抗清政权的作用。
顺治四年(1647年),陈邦彦、陈子壮、张家玉等人举旗抗清,屈大均投奔陈邦彦,独领一队,打仗勇敢不怕死,“矢尽犹争先”。各路反清义军相约围攻广州不克,终于兵败。陈邦彦率师死战,受重伤后自杀未果,被俘殉国,暴尸旷野。屈大均痛失良师,挺身而出冒险到战场上收拾其尸体,收藏其头发、牙齿。为之作传,复赋哀辞以示悼念,并发出雪国耻、报师仇的铮铮誓言。
清军攻进广东之后,成群结队四出屠杀掳掠,百姓在战乱中惨遭不幸,顺治五年(1648年),广州发生大饥荒,甚至出现了“人自卖身为肉于市”的阴惨可怖的情景。年轻的屈大均受到很大刺激,写出了《猛虎行》的诗歌,将清军比喻为吃人的猛虎,发出强烈控诉,写出了《菜人哀》,记录下民生疾苦以及诗人的关注和同情。

去岁曾经此县城,县民无口不冤声。
今来县宰加朱绂,便是生灵血染成。
满城社雨,又唤起无家,一年新恨。花轻柳重,隔断红楼芳径。旧垒谁家曾识,更生怕、主人相问。商量多少雕檐,还是差池不定。 谁省、去年春静。直数到今年,丝魂絮影。前身应是,一片落红残粉。不住呢喃交讯,又惹得、莺儿闲听。输于池上鸳鸯,日日阑前双暝。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
何须琥珀方为枕,岂得真珠始是车。
运去不逢青海马,力穷难拔蜀山蛇。
几人曾预南薰曲,终古苍梧哭翠华。
温柔乡里怪天明。奈树上、有啼莺。鸳帐莫须惊。交玉臂、怜欢有情。
绿云压枕,海棠春色,同梦又同醒。起听卷帘声。问红日、三竿未曾。
吴山青,越山青,两岸青山相送(对)迎,谁知离别情?
君泪盈,妾泪盈,罗带同心结未成,江边潮已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