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非礼也。
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犹惧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孙。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凿,昭其俭也;衮冕黻珽,带裳幅舄,衡紞纮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钖鸾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今灭德立违,而置其赂器于大庙,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诛焉?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郜鼎在庙,章孰甚焉?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义士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大庙。其若之何?”公不听。
(周内史闻之,曰:“臧孙达其有后于鲁乎!君违,不忘谏之以德。”)
夏四月,鲁桓公从宋国取得原属郜国的传国大鼎,放进太庙,这是不符合礼仪的。
臧哀伯规劝桓公说:“作百姓君主的人,要发扬德行,堵塞违礼的行为,以便监察百官,就这样还怕有不足之处,还要显示各种美德以传示子孙。所以那清静肃穆的太庙用茅草做屋顶,祭祀天地的车子用草席做垫子,祭祀用的肉汁不用五味调和,黍稷、糕饼等祭品不用舂过的好米,这些是为了显示节俭。祭祀的礼服、礼冠,蔽膝、大圭,腰带、裙子、绑腿、靴子、冠上的横簪、冠旁的填绳、系冠的带子、冠顶的盖版,这些是为了显示等级上的差别。玉垫、刀饰、革带、带穗、旌旗上的飘带、马颈上的革带,这些是为了显示礼数上的差别。礼服上火形、龙形、斧形、弓形等花纹,这些是为了显示纹彩上的差别。用五色绘出各种图象来装饰器物服饰,这是为了显示器物物色的差别。马铃、大小车铃、旗铃,是为了显示声音节奏,旌旗上画的日、月、星辰,是为了显示光明。所谓德行,就是节俭而有法度,事物的增减都有一定的数量,并用纹彩和颜色加以标志,用声音和光亮加以表现,以此来监察百官,百官这才警戒畏惧,而不敢违反法度。现在君王毁灭德行,树立违礼的坏榜样,把别国贿赂的宝器安放在太庙里,以此明白昭示百官。百官都来效法,君王又用什么去惩罚他们呢?国家的衰败,是由于官吏不走正道。官吏丧失德行,则是由于国君宠爱和贿赂风行的原故。郜鼎放在鲁国的太庙,还有比这更公开的贿赂吗?武王打败殷商,将九鼎搬到王城,义士尚有批评他的,更何况将标志违礼作乱的贿赂之器放在太庙,又该怎么样呢?”桓公不听。
(周朝的内史听到这件事,说:“臧孙达的后代大概会在鲁国世代享受爵禄吧!国君违礼,他不忘用德行加以规劝。”)
《臧哀伯谏纳郜鼎》的中心内容是臧哀伯批评鲁桓公“取郜大鼎于宋”并“纳于大庙”这件事的“非礼”。那么,到底什么是礼呢?礼的范畴极其广泛,内容极其复杂,但一言以蔽之,就是本书《郑庄公戒饬守臣》一文的评论文字所说:“礼,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者也。”如果用今天更切合礼的历史本质的话说,它是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贵族等级制度下的社会规范、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它规范并制约着上自天子下至百姓所有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言行。所以,删改《春秋》的孔夫子才说:“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君子“约之以礼”《论语·雍也》;“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论语·为政》);“为国以礼”(《论语·先进》);“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联系古今关于礼的界说和孔夫子这些关于礼的言论,就不难理解作为鲁大夫的臧哀伯为什么非要冒着触怒鲁桓公的风险,向他“发表”这篇谏辞了;也就不难理解《臧哀伯谏纳郜鼎》一开始就说,鲁桓公“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非礼也”了。
臧哀伯这篇谏辞,并不先说鲁桓公“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这件事如何不对,而是以高屋建瓴之势,首先提出“君人者”最根本的社会职责是“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接着就从礼制这个大视角,连用七个排比句,从七个方面,即“昭其俭”、“昭其度”、“昭其数”、“昭其文”、“昭其物”、“昭其声”、“昭其明”,来阐明君主如何体现和落实这一根本社会责任;然后,话锋一转,才落到桓公“纳郜鼎”这件“灭德立违”的事情上来。并在指出这一事件必将导致的恶劣后果以后,还用周武王克商后“迁九鼎于雒邑”招来“义士”非议的历史教训,警醒鲁桓公必须清醒地认识这种“灭德立违”的错误举措的危害性。这篇谏辞如此行文,不仅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结构谨严,具有强烈的逻辑能力,而且气势显得特别恢弘,具有艺术感染力。至于谏辞中用了近乎后世才产生的赋的手法,铺叙大量我们今天颇感陌生的具体事物,那也是行文的需要,因为这些事物都和当时的典章制度有密切关系。
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任何一种文化在它的发展过程中,都会形成许多或厚或薄的积淀层,而每个积淀层都会或深或浅地打上它的时代烙印。因此,在阅读和欣赏此文的时候,也必须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去审视,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去分析,去感悟,抛弃其“封建性糟粕”,吸取其“民主性精华”。可以肯定地说,“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云云,直到今天,其“合理内核”还有很好的垂诫作用和警示作用。
《臧哀伯谏纳郜鼎》选自《左传·桓公二年》。前710年的春天,宋国太宰华父督杀死司马孔父嘉,并占有了孔父嘉“美而艳”的妻子。宋殇公为此很生气,华父督害怕,就干脆把殇公也杀了,另立宋庄公。华父督为了取得各诸侯国对此事的默认,先后对齐、陈、郑、鲁等国进行贿赂。鲁桓公接受了宋国送给的郜鼎,并把它安放在太庙里。鲁国大夫臧哀伯认为这样做“非礼”,会导致官员腐败,甚至导致国家败亡。于是对桓公进行劝谏。
一枝红杏出墙头,墙外行人正独愁。
长得看来犹有恨,可堪逢处更难留!
林空色暝莺先到,春浅香寒蝶未游。
更忆帝乡千万树,澹烟笼日暗神州。
城上日出群乌飞,鸦鸦争赴朝阳枝。
刷毛伸羽和且乐,尔独落魄今为何?
无乃慕高近白日,三足妒尔令尔疾?
无乃饥啼走路旁,贪鲜攫肉人所伤?
翘肖独足下丛薄,口衔低枝始能越。
还顾泥涂备蝼蚁,仰看栋梁防燕雀。
左右六翮利如刀,踊身失势不得高。
支离无趾犹自免,努力低飞逃后患。
江浦雷声喧昨夜,春城雨色动微寒。
黄鹂并坐交愁湿,白鹭群飞太剧干。
晚节渐于诗律细,谁家数去酒杯宽。
惟君最爱清狂客,百遍相看意未阑。
寒气暗侵帘幕,孤负芳春小约。庭梅开遍不归来,直恁心情恶。
独抱影儿眠,背看灯花落。待他重与画眉时,细数郎轻薄。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