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非堂记

宋代欧阳修

权衡之平物,动则轻重差,其于静也,锱铢不失。水之鉴物,动则不能有睹,其于静也,毫发可辨。在乎人,耳司听,目司视,动则乱于聪明,其于静也,闻见必审。处身者不为外物眩晃而动,则其心静,心静则智识明,是是非非,无所施而不中。夫是是近乎谄,非非近乎讪,不幸而过,宁讪无谄。是者,君子之常,是之何加?一以观之,未若非非之为正也。

予居洛之明年,既新厅事,有文纪于壁末。营其西偏作堂,户北向,植丛竹,辟户于其南,纳日月之光。设一几一榻,架书数百卷,朝夕居其中。以其静也,闭目澄心,览今照古,思虑无所不至焉。故其堂以非非为名云。

白话译文

用称来称量东西的时候,如果晃动不稳定,称出的结果就会有误差。但是在平静的时候称量物体,则结果就会分毫不差。水面可以照见物体,如果水波不平,那么就照不见物体的影子,但在水波平静的时候,水中之影毫发可辨。对于人来说,耳朵可以听,眼睛可以看,如果运动不定的话,那么眼耳都将不会听清看清。在人安定之时,眼耳就能很好地看清听清了。这就说明,如果人不为外界的动乱所迷惑,则他的心就很平静,心静就能做到思维清楚,能够肯定对的,否定错的,他的行为也将是正确的。然而赞扬好的似乎有谄媚吹嘘之嫌,批评不好的就使人觉得好像是故意说坏话讥笑人家。然而如果万一发生判断上的错误,则宁可选择“讪”而不选择“谄”。好的,正确的,是君子所固有的品质,加以表扬又能给君子增加什么更多的光彩呢?如果把“是是非非”放在一起加以观察,不如说,其中“非非”,也就是批评错误的地方更为重要。

我到洛阳的第二年,正逢重新修缮河南府官署,我曾作文《河南府重修使院记》一篇刻于墙上。在它的西边还营建了一间厅堂,门户向北,种植了几丛竹子,并开了窗户在南墙上,以使房子得见日月之光。设置了一张几案一张床,书架上陈放着几百卷书,早晚我就居住在这间房屋中。因为这里很幽静,可以静心休息,阅览古代书籍以对照现今,思考各种问题。因此我把这间屋子叫作非非堂。

词句注释

  1. 权衡:称量物体轻重的用具。
  2. 锱铢:极小的重量单位,一般认为两的二十四分之一为铢,六铢为锱。
  3. “水之鉴物”四句:语出《庄子·天道》:“万物无足以铙心者,故静也。水静则明烛须眉,中平准,大匠取法焉。水静犹明,而况精神!圣人之心静乎,天地之鉴也,万物之镜也。”
  4. 聪明:指听觉和视觉,即“耳聪目明”。
  5. 其于静也,闻见必审:处于“静”态时,耳聪目明,听到的见到的都准确无误。审:确切。
  6. 处身者:立身处世的人。外物:身外之物,一般指名利、地位、荣辱等。
  7. 是是非非:肯定正确的,否定错误的。
  8. 谄:巴结奉承。
  9. 讪:诽谤,说坏话。
  10. 宁讪无谄:宁愿批评指责而不阿谀奉承。讪,诽谤,说坏话,此指批评之语。谄,巴结奉承。
  11. “是者”三句:言行正确,对于君子来说是正常现象,去特别地肯定他,也并不能增加君子的光荣。
  12. 明年:第二年。欧阳修于天圣九年(1031年)到洛阳任职,次年改元明道。
  13. 新厅事:指重修河南府官署。
  14. “有文”句:作者于明道元年(1032年)撰写《河南府重修使院记》。
  15. 营其西偏作堂:在官署西边营建非非堂。
  16. 辟户:开辟门窗。

作品赏析

文章开头由写静而展开议论。天平静,称物才能分毫不差;水静,照物才能毫发可辨;人的耳目静,视听才能准确无误。作者用秤、水、耳目三重比喻,证明为人处世只有“心静”,才能“智识明”而不为物欲所蔽,才能明辨是非,做到恰如其分地肯定正确事物,否定错误事物,即文中所说的“是是非非,无所施而不中”。所谓“是是”“非非”,指的是肯定正确、批判错误;歌颂光明,揭露黑暗。倘若二者择一,作者以为宁可没有前者,不可没有后者,因为正确与光明本是君子固有的品质,而批评与揭露可以鞭策人们向上向善,以此说明立身处世只有“心静”而“不为外物玄晃”,摒绝一切私欲杂念,才能心明眼亮,洞察是非。继而推出文章的主旨:肯定正确的似乎有谄媚吹嘘之嫌,批评错误似乎有讽刺讥笑之嫌,如果万一发生判断上的失误,宁可选择“讪”而不选择“谄”。正确的、好的,是君子所固有的品质,再去肯定他、表扬他,不能给君子增添任何光彩。如果把“是是非非”放在一起来观察,不如说多批评缺点错误更重要。

结尾过渡到洛阳新建西堂,而取名“非非”的缘由,就在于“静”有利于践行“非非之为正”的处世原则,也揭示出静中见真,静能生悲的生活哲理。接着写非非堂营建情况,着重描写非非堂环境的安静以及这安静给作者带来的莫大益处,即“以其静也,闭目澄心,览今照古,思虑无所不至焉”。读者不难领会,非非堂内外清幽的环境,有助于作者安心读书、思考问题、贯通古今、辨别是非。作为初入仕途的早期作品,文章议论有的放矢,针砭社会上歌功颂德、谄谀成风、粉饰太平等时弊,表明自我人格。作者信仰儒学,笃信名教,首创“君子”“小人”之辩,一事当前,只要道义所在,便会不恤浮议,奋勇向前,诚如其《斑斑林问鸠寄内》诗所说:“横身当众怒,见者旁可栗。”这种“非非之为正”的人格力量,受到苏轼的赞许(见苏轼《刘壮舆长官是是堂》诗),也遭到明人杨慎的非议(见杨慎《欧阳公非非堂记》)。作者一生诚如王安石《祭欧阳文忠公文》所称“果敢之气,刚正之节,至晚而不衰”,他的人格净化了宋初污浊的社会风气,培育了宋人砥砺名节的士林新风。

全文写作打破樊笼,自创新路,运用精辟的比喻,逐层深入,语言平易,含意深远。

创作背景

文章作于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年),是年欧阳修二十六岁,在洛阳任西京留守推官。当时正逢章献太后垂帘听政,很多正直之士无法得到重用,欧阳修便是其中一员,出于对时局的不满和担忧他写了这篇《非非堂记》。

名家点评

  • 扬州大学师范学院中文系教授黄进德《中国古代文史经典读本· 欧阳修诗词文选评》:本篇以议论为主,行文简古,通篇不过二百多字,却提出了两个颇具哲理性的命题。一是明辨是非必须摆脱名誉地位的困惑,才能平心静气地观察事物,作出正确的判断。作者认为“处身者不为外物眩晃而动”,才能心静;心静,才会明智。二是准确把握是是非非的标准。唯唯诺诺,隐讳失误,是不可取的;否定错误过了头就会近乎诽谤。比较而言,“不幸而过,宁讪无謟”。也就是说,宁肯担风险,被指为讪谤,也要“非非”,而不要一味奉承,讳言失当之处。“一以观之,未若非非之为正也”。这是文章核心之所在,起到了点醒题目的作用。欧阳修身体力行,勇于非非,敢于针砭时弊,虽迭遭贬谪而在所不惜。它初步展示了作者矫世变俗的过人胆识。此记用意深远,简而有法,颇具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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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
简介描述:

欧阳修(1007年8月6日-1072年9月8日),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江南西路吉州庐陵永丰(今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人。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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