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溪之石有六,其四为人取去,而一差小而尤奇,亦藏民家。其最大者,偃然僵卧于溪侧,以其难徒,故得独存。每岁寒霜落,水涸而石出,溪旁人见其可怪,往往祀以为神。
菱溪,按图与经皆不载。唐会昌中,刺史李渍为《荇溪记》,云水出永阳岭,西经皇道山下。以地求之,今无所谓荇溪者。询于滁州人,曰此溪是也。杨行密有淮南,淮人讳其嫌名,以荇为菱;理或然也。
溪旁若有遗址,云故将刘金之宅,石即刘氏之物也。金,伪吴时贵将,与行密俱起合淝,号三十六英雄,金其一也。金本武夫悍卒,而乃能知爱赏奇异,为儿女子之好,岂非遭逢乱世,功成志得,骄于富贵之佚欲而然邪?想其葭池台榭、奇木异草与此石称,亦一时之盛哉!今刘氏之后散为编民,尚有居溪旁者。
予感夫人物之废兴,惜其可爱而弃也,乃以三牛曳置幽谷;又索其小者,得于白塔民朱氏,遂立于亭之南北。亭负城而近,以为滁人岁时嬉游之好。
夫物之奇者,弃没于幽远则可惜,置之耳目则爱者不免取之而去。嗟夫!刘金者虽不足道,然亦可谓雄勇之士,其平生志意,岂不伟哉。及其后世,荒堙零落,至于子孙泯没而无闻,况欲长有此石乎?用此可为富贵者之戒。而好奇之士闻此石者,可以一赏而足,何必取而去也哉。
菱溪的巨石共有六块:其中四块已经被人取走了;另一块虽然体积不大形状却很奇特,也被当地百姓收藏在家中;那块最大的,还静静地仰卧在溪水之旁,因为它太难搬动,故而得以存留在这里。每到天气转寒秋霜降落溪水干涸后,大石便显露出来,溪旁的人见此石形状怪异,往往把它当成神灵来祭祀。
菱溪这条小溪,当地方志的图画和正文都没有记载。唐朝会昌年间,滁州刺史李渍写过一篇《荇溪记》,说此水是从永阳岭流出来的,向西经过皇道山之下。到实地探求考察,如今并没有叫做荇溪的溪流。再向滁州人打听,人们都说:这条小溪就是荇溪。杨行密占据淮南的时候,淮南人因为要避讳他的名字,才改“荇”字为“菱”字。这种说法于理是讲得通的。
菱溪旁边好像还有一片遗址,当地人说那是五代时期大将刘金的宅基,巨石就是刘金家的旧物。刘金是伪吴政权时颇受宠信的将军,和杨行密一道从合肥起兵,当时号称三十六英雄,刘金就是其中之一。刘金原本是个武夫健卒,居然能够懂得珍爱欣赏世间奇异之物,有斯文雅致的爱好,是不是因为遭逢乱世功成志满、因过于富贵而骄奢安逸才使他产生了这样的雅兴呢?追想他当年的池塘、台榭、奇木、异草,和这块巨石是很相称的,也算得上是一时的盛事了。如今刘氏的后代散居在滁州成为一般的农户,还有居住在菱溪旁的。
我感慨人事的兴废无常,又因此石状貌可爱却遭到遗弃深感可惜,于是找来三头牛将它拉到幽谷泉旁,又寻找那块比较小的,在白塔镇民朱氏家找到了,于是将它们分别立在丰乐亭的南面和北面。丰乐亭挨着城墙离城里很近,可以作为滁州百姓逢年过节游玩观赏的景物。
世间事物当中那些出奇的,丢弃在幽暗荒远之处,是很可惜的,放置在人的耳目所及之处,喜爱它们的人又难免取回自己家里。啊!刘金这个人虽然没什么值得称道的,然而毕竟也算个雄杰勇武的人,他平生的志向难道不宏伟吗?等到他身死之后,不过是一片荒芜零落,他的子孙也都沉沦民间默默无闻,还能指望永久拥有这些石头吗?这个故事可以作为对富贵之人的告诫。而喜好珍奇玩物的人听到有这样的奇石,前来欣赏就已十分满足了,何必非要取回自己家里去呢?
文章首先开篇点题,交代菱溪石的处所、环境, 以“溪旁人见其可怪,往往祀以为神”来突出石之“奇”。然后追溯其源,石的处所原为五代时权贵刘金的园囿。刘金为吴国杨行密的部将,以骁勇知名。其视菱溪石为奇物,据为已有。岁久废圮,石亦湮没。作者“惜其可爱而弃”,遂辇致于丰乐亭两侧,供滁州百姓观赏。一石一事,平平常常。然而作者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其笔触并不停留在对菱溪石客观的、表象的记叙上,而是以“人物之废兴”为契机,由此挖掘出富有深刻思想意义的内涵。昔日刘宅“陂池台榭、奇木异草与此石称,亦一时之盛哉。”而今时过境迁, “及其后世,荒堙零落,至于子孙泯灭而无闻”。作者于今与昔的鲜明对比中,发出富有警策性的告诫: “嗟夫!刘金者虽不足道,然亦可谓雄勇之士,其乎生志意, 岂不伟哉。及其后世,荒堙零落,至于子孙泯没而无闻,况欲长有此石乎?用此可为富贵者之戒。”最后一段议论卒章显志,表明了写记的目的,是希望“富贵者”不要因好奇而将石据为已有,其用意是颇为深切的。由于那些“富贵者”骄奢淫佚,横征暴敛,致民穷财尽,国势日衰。作者忧心如焚,寄希望于革新。庆历新政的失败,使作者的抱负无以实现,虽贬官滁州,但并非饱食终日无所用心,而是提出为政“宽简”的主张。强调民生之安定,“节用以爱农”,以此缓和统治阶级与人民之间的矛盾。文章于一石一事所发的议论,正是作者这一政治主张的具体体现。
作者以石为题,通过由此及彼的联想、对比,于平凡小事中,挖掘出治国为政以民为本的深刻道理,可谓于微见著,平中见奇。作者这一深刻主旨的表达,不以深隐为奇,而是写得浅显平易,“文不雕饰,而辞切意明”。充分体现了欧文既明白晓畅,又精炼含蓄、耐人寻味的艺术风格。
《菱溪石记》作于庆历六年(1046年),时作者贬官滁州。庆历新政的失败,使作者受到很大的打击。其忧国忧民,期望国富民强的初衷虽未改变,但锐气在减。这时的文章,多为写景状物、记事抒怀之作。《菱溪石记》即是这一时期创作的作品之一。
乘骑者皆贱骡而贵马。夫煦之以恩,任其然而不然,迫之以威使之然,而不得不然者,世之所谓贱者也。煦之以恩,任其然而然,迫之以威使之然而愈不然,行止出于其心,而坚不可拔者,世之所谓贵者也,然则马贱而骡贵矣。虽然,今夫轶之而不善,榎楚以威之而可以入于善者,非人耶人岂贱于骡哉?然则骡之刚愎自用,而自以为不屈也久矣。呜呼!此骡之所以贱于马欤?
蝇头老子五千言,鹤背扬州十万钱。白云两袖吟魂健,赋庄生秋水篇,布袍宽风月无边。名不上琼林殿,梦不到金谷园,海上神仙。
与可以墨为竹,视之良竹也。
客见而惊焉,曰:“今夫受命于天,赋刑于地。涵濡雨露,振荡风气。春而萌芽,夏而解驰。散柯布叶,逮冬而遂。性刚洁而疏直,姿婵娟以闲媚。涉寒暑之徂变,傲冰雪之凌厉。均一气于草木,嗟壤同而性异。信物生之自然,虽造化其能使。今子研青松之煤,运脱兔之毫。睥睨墙堵,振洒缯绡。须臾而成,郁乎萧骚。曲直横斜,秾纤庳高,窃造物之潜思,赋生意于崇朝。子岂诚有道者邪?”
与可听然而笑曰:“夫子之所好者,道也,放乎竹矣!始予隐乎崇山之阳,庐乎修竹之林。视听漠然,无概乎予心。朝与竹乎为游,莫与竹乎为朋。饮食乎竹间,偃息乎竹阴。观竹之变也多矣!若夫风止雨霁,山空日出。猗猗其长,森乎满谷。叶如翠羽,筠如苍玉。淡乎自持,凄兮欲滴。蝉鸣鸟噪,人响寂历。忽依风而长啸,眇掩冉以终日。笋含箨而将坠,根得土而横逸。绝涧谷而蔓延,散子孙乎千亿。至若藂薄之余,斤斧所施。山石荦埆,荆棘生之。蹇将抽而莫达,纷既折而犹持。气虽伤而益壮,身以病而增奇。凄风号怒乎隙穴,飞雪凝冱乎陂池。悲众木之无赖,虽百围而莫支。犹复苍然于既寒之后,凛乎无可怜之姿。追松柏以自偶,窃仁人之所为,此则竹之所以为竹也。始也,余见而悦之;今也,悦之而不自知也。忽乎忘笔之在手与纸之在前,勃然而兴,而修竹森然。虽天造之无朕,亦何以异于兹焉?”
客曰:“盖予闻之:庖丁,解牛者也,而养生者取之;轮扁,斫轮者也,而读书者与之。万物一理也,其所从为之者异尔,况夫夫子之托于斯竹也,而予以为有道者,则非耶?”
与可曰:“唯唯!”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17,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阮籍推名饮,清风满竹林。
半酣下衫袖,拂拭龙唇琴。
一杯弹一曲,不觉夕阳沈。
余意在山水,闻之谐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