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许山翁懒是真,纷纷外物岂关身。
花如解笑还多事,石不能言最可人。
净扫明窗凭素几,闲穿密竹岸乌巾。
残年自有青天管,便是无锥也未贫。
我自称山翁,心情懒散,世间纷繁杂乱的事物与我何干。
花如果懂得笑就会多出许多事,石头不会说话却使人满意。
将窗子打扫干净靠着几案,闲时戴着黑头巾穿过竹林。
风烛残年自由苍天掌握,即使无立锥之地,也不算贫。
这首诗暗藏着诗人向佛向道的隐逸之心。“自许山翁懒是真,纷纷外物岂关身”,诗人此时年岁已高,两鬓染霜,自号“山翁”,又道自己“懒是真”,充满了自嘲的意味。而面对红尘琐事,驰骛追逐,他摇头笑叹,这些身外之物岂与我相关。从诗人的话语中故能知晓他洁身自好,不与世俗同流的高洁情操,但真正隐含在情怀之下的不过是浓重的失望,以及消极的隐遁之心。
“花如解笑还多事,石不能言最可人”,颔联诗人对比花与石来阐明他的隐逸之心。表面上他似乎是在赞美“讷言”之人,但仔细想来,人若处于朝堂之上、市井之中,“解笑”必定逃脱不了;唯有在山林之中,与自然相融,这才不需言语。而在他看来,庙堂之上的巧言令色之人,就是那“解笑”之花,而诗人是不屑与之为伍的。
“净扫明窗凭素几,闲穿密竹岸乌巾”,这是诗人描绘自己闲居之时的悠游姿态,表明自己隐士的身份。简朴而自由,这是诗人美化了自己的赋闲时光。
“残年自有青天管,便是无锥也未贫”,在尾联中,诗人任情于天地之间,豪言道:风烛残年也不用忧虑,命途自有苍天掌握,即使是赤贫到无立锥之地,只要心灵充盈,自由自在,我依然不处于穷困境地。
这首诗以“纷纷外物岂关身”为核心,将作者自己闲居的志向或描写、或抒情、或议论地剖于读者面前,让读者能深入了解诗人的高雅志趣。同时也应看到,这种隐逸的背后,其实也不过是对药石罔效的南宋朝廷深深的失望。
此诗作于庆元二年(1196年)秋,当时作者闲居山阴,创作了这首自己老年被迫脱离主流社会而闲居“世外”的惬意生涯及其美好感受的诗作。

太微星斗拱琼宫,圣祖琳宫镇九垓。
天柱一峰擎日月,洞门千仞锁云雷。
玉光白橘相争秀,金翠佳莲蕊鬬开。
时访左慈高隐处,紫清仙鹤认巢来。
凤凰寿,百鸟朝贺,唯蝙蝠不至。凤责之曰:“汝居吾下,何倨傲乎?”蝠曰:“吾有足,属于兽, 贺汝何以?”一日,麒麟诞,蝠亦不至,麟亦责之。蝠曰:“吾有翼,属于禽,何以贺与?”麟凤相会,语及蝙蝠之事,互相慨叹曰:“如今世上恶薄,偏生此等不禽不兽之徒,真乃无奈他何!”
清泉映疏松,不知几千古。
寒月摇清波,流光入窗户。
对此空长吟,思君意何深。
无因见安道,兴尽愁人心。
轼启。近递中奉书,必达。比日春寒,起居何似。昨日武昌寄居王殿直天麟见过,偶说一事,闻乏酸辛,为食不下。念非吾康叔之贤,莫足告语,故专遣此人。俗人区区,了眼前事,救过不暇,岂有余力及此度外事乎?天麟言:岳鄂间田野小人,例只养二男一女,过此辄杀之,尤讳养女,以故民间少女,多鳏夫。初生,辄以冷水浸杀,其父母亦不忍,率常闭目背面,以手按之水盆中,咿嘤良久乃死。有神山乡百姓石揆者,连杀两子,去岁夏中,其妻一产四子,楚毒不可堪忍,母子皆毙,报应如此,而愚人不知创艾。天麟每闻其侧近有此,辄驰救之,量与衣服饮食,全活者非一。既旬日,有无子息人欲乞其手者,辄亦不肯。以此知其父子之爱,天性故在,特牵于习俗耳。
准律,故杀子孙,徒二年。此长吏所得按举。愿公明以告诸邑令佐,使召诸保正,告以法律,谕以祸福,约以必行,使归转以相语,仍录条粉壁晓示,且立赏召人告官,赏钱以犯人及邻保家财充,若客户则及其地主。妇人怀孕,经涉岁月,邻保地主,无不知者。若后杀之,其势足相举觉,容而不告,使出赏固宜。若依律行遣数人,此风使革。公更使令佐各以至意诱谕地主豪户,若实贫甚不能举子者,薄有以周之。人非木石,亦必乐从。但得初生数日不杀,后虽劝之使杀,亦不肯矣。自今以往,缘公而得活者,岂可胜计哉。
佛言杀生之罪,以杀胎卵为最重。六畜犹尔,而况于人。俗谓小儿病为无辜,此真可谓无辜矣。悼耄杀人犹不死,况无罪而杀之乎?公能生之于万死中,其阴德十倍于雪活壮夫也。昔王濬为巴郡太守,巴人生子皆不举。濬严其科条,宽其徭役,所活数千人。及后伐吴,所活着皆堪为兵。其父母戒之曰:“王府君生汝,汝必死之。”古之循吏,如此类者非一。居今之世,而有古循吏之风者,非公而谁。此事特未知耳。
轼向在密州,遇饥年,民多弃子,因盘量劝诱米,得出剩数百石别储之,专以收养弃儿,月给六斗。比期年,养者与儿,皆有父母之爱,遂不失所,所活亦数十人。此等事,在公如反手耳。恃深契,故不自外。不罪!不罪!此外,惟为民自重。不宣。轼再顿首。
自古受命帝王及继体守文之君,非独内德茂也,盖亦有外戚之助焉。夏之兴也以涂山,而桀之放也以末喜。殷之兴也以有娀,纣之杀也嬖妲己。周之兴也以姜原及大任,而幽王之禽也淫于褒姒。故《易》基《乾》《坤》,《诗》始《关雎》,《书》美釐降,《春秋》讥不亲迎。夫妇之际,人道之大伦也。礼之用,唯婚姻为兢兢。夫乐调而四时和,阴阳之变,万物之统也。可不慎与?人能弘道,无如命何。甚哉,妃匹之爱,君不能得之于臣,父不能得之于子,况卑不乎!即欢合矣,或不能成子姓;能成子姓矣,或不能要终:岂非命也哉?孔子罕称命,盖难言之也。非通幽明,恶能识乎性命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