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封印点刑徒,愧负荆山入座隅。
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
黄昏时候散衙封印,清点在押的囚徒,惭愧啊,有负你了,荆山,又映进座隅。
这时倒羡慕卞和,他被砍掉了双足,好免得一生一世,在阶前屈辱奔趋。
此诗一开头就从这卑微低贱的尉职说起,“黄昏封印点刑徒”,“封印”、“点刑徒”,这就是县尉每天黄昏时的例行公事。诗人不是含糊地一笔带过,而是具体地、不厌其烦地一一点出,更显示了这职责的无聊和不堪忍受。
第二句“愧负荆山入座隅”,与首句成一鲜明对比,以荆山的巍峨高耸反衬自己的沉沦下僚。李商隐赴弘农尉任时曾途经荆山,并写了一首《荆山》诗,诗云:“压河连华势孱颜,鸟没云归一望间。杨仆移关三百里,可能全是为荆山。”对荆山极力赞美,因此这里才顺手拈来反衬自己的处境。
诗的后两句是用典:“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相传春秋时楚人卞和在荆山(今湖北南漳县南)得到一块玉璞,曾献之于楚厉王和武王,都被误认为是石头,而以欺君之罪先后把他的双足砍掉。后来,楚文王即位,才使玉人治之,得宝玉,名之曰“和氏之璧”。卞和得璞的荆山与作者所在的荆山同名,故有这样的联想。卞和因献玉而两次被刖足,这是无比悲惨的遭遇。可是李商隐却希望自己能像卞和那样把双足砍断,这样,就再也不必在官府奉迎趋拜了,其惨烈又还迥出乎卞和之上。
李商隐写作曾被人讥为“獭祭鱼”,因为他很喜欢用典。其实李商隐诗的许多典故都是用得很成功的,比如这首诗,在用典上就有两点很值得注意:一是自然巧妙。诗人是从眼前的荆山联想到卞和得玉石的荆山,又由这一荆山联想到卞和献玉的不幸遭遇,又由卞和之不幸联想到自己之不幸,所以就非用这一典不可。二是花样翻新。它不是一般的比附或替代式的用典,而是根据内容需要来用典,“典”只是辅,只是宾,是诗人此时那种强烈愤懑之情的映衬,一个“羡”字,真是惊心动魄,令人不忍卒读。
这首诗作于唐文宗开成四年(839年)。当年李商隐再次应吏部试被录取,释褐为秘书省校书郎。这个职务虽为九品上阶,却是个清要之职,很容易升为翰林学士或知制诰之类。可是,由于朋党倾轧,他马上又被调补弘农(今河南灵宝)尉。按唐制,县尉只是个卑微的俗吏,低于县令、县丞和主簿,主要任务是负责地方治安。弘农属上县,但尉职亦不过从九品上阶,每日里在官府中趋走,待黄昏又要封存官印,清点囚徒。仅这些就足以让李商隐不堪忍受,况且还要他亲自处理那些无辜的黎民百姓。所以李商隐做不好县尉几乎是在他赴任之前就已成定局。事实上也是如此,《新唐书》本传说他“调弘农尉,以活狱忤观察使孙简,将罢去,会姚合代简,谕使还官”。终因“活狱”(即减免受冤囚徒的刑罚)而冒犯了上司。就在这种情形下他愤而辞职,这首诗就是当时他写给州刺史“乞假”的。
三年枕上吴中路。遣黄耳、随君去。若到松江呼小渡。莫惊鸥鹭,四桥尽是,老子经行处。
辋川图上看春暮。常记高人右丞句。作个归期天已许。春衫犹是,小蛮针线,曾湿西湖雨。
怜君不得意,况复柳条春。
为客黄金尽,还家白发新。
五湖三亩宅,万里一归人。
知祢不能荐,羞为献纳臣。
峭壁连崆峒,攒峰叠翠微。
鸟声堪驻马,林色可忘机。
怪石时侵径,轻萝乍拂衣。
路长愁作客,年老更思归。
且悦岩峦胜,宁嗟意绪违。
山行应未尽,谁与玩芳菲?
肥水东流无尽期,当初不合种相思。梦中未比丹青见,暗里忽惊山鸟啼。
春未绿,鬓先丝,人间别久不成悲。谁教岁岁红莲夜,两处沉吟各自知。
苏州司业诗名老,乐府皆言妙入神。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