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梦似杨花,绕遍天涯。黄莺啼过绿窗纱。惊散香云飞不去,篆缕烟斜。
油壁小香车,水渺云赊,青楼珠箔那人家。旧日罗巾今日泪,湿尽铅华。
春梦好似飞飞舞舞的杨花,飞来舞去旋转至海角天涯。宛啭黄莺掠过绿窗纱,惊醒小姐却飞不出去,望窗外,缭绕着盘香的烟霞。
乘精致的油壁小香车,望远水渺渺茫茫,疏云淡淡稀赊。青漆涂饰的楼房,珍珠缀成的帘子,就是她思念着的那户人家。用他旧日赠予的罗巾,揩拭着如今的泪水,湿透了,沾胭脂水粉如霞。
此词上片写女主人公春梦绵绵,思邈情飞,被黄莺惊醒,发鬟散乱,看窗外已是晨炊的白烟袅袅。一开篇即为读者展现出一幅缥缈朦胧的梦境般的图画,一股执著中带有凄惨的相思之情奔涌而至。这里,词人将前人的语境经过重新构思,组合成一幅新的图景,以“似”来极写相思成梦、魂牵梦萦的境况与情绪。而“啼过”二字写出莺啼破人好梦之后却又不肯以其婉啭娱人以解人闷,反而飞投他处,则是词人赋予的新意。起拍以兼师众家之长而巧妙点化的艺术手法,表现出词人对女主人公相思之苦的深切同情和理解,意境缠绵,情韵悠深。“惊散香云”二句直写女主人公所处的环境,展示其深居闺闱、养尊处优而百无聊赖的寂寞生活。女主人公从梦境中惊醒过来,如幻如烟的情景仿佛还在她眼前浮现,如同那飞不去的香云和缭绕四处的缕缕斜烟。五代冯延巳《鹊踏枝》词云:“浓睡觉来莺乱语,惊残好梦无寻处。”而此词使这种残梦迷情更具体、更生动,同时将秦观《减字木兰花》一词“欲见回肠,断尽金炉小篆香”的意境以含蓄的方式表达出来。
下片写女主人公乘车郊游时不禁思旧伤怀,泪流满脸。通过对往日欢乐时光的追忆回味,从被思念者的角度表现二人之间的深情厚意,抒发男女相思的苦痛情怀。“水渺云赊”用晏殊《寓意》诗“油壁香车不再逢,峡云无迹任西东”典故写女主人公想到过去的欢乐时光,已是像水一样渺茫、云一样遥远,只留下一段难忘的记忆。“青楼”一句,更是将这种两地之间刻骨铭心的思恋写得哀婉伤感、深切感人。这里,女主人公触景生情,睹物思人,“那人家”三字,饱含着无尽的怀恋、向往和回味。结拍二句,采用大胆的想像、夸张的手法,勾勒女主人公的思念情态,楚楚动人,生动逼真。昔日两情相悦时互赠的罗巾只能用来揩抹如今相思的泪水,即使这样也无法止住满面泪流,只能任其冲刷脸上的粉妆。以今昔对比来突出悲欢离合,“湿尽”二字凸现出思念之深切、情意之真挚。
全词境界完整,意象活泼多姿,在女主人公泪流满面的酸楚情景中结束,留给读者的不仅仅是一种深深的遗憾和长长的叹息,还有无尽的伤感和难言的无奈。
嘉靖三年(1524年),三十七岁的词人因悖明世宗的意愿而受廷杖,被谪戍云南永昌卫,居滇三十余年,最终客死他乡。此词即作于谪戍期间,具体创作时间不详。就内容来看,此词写出少女的恋情,大概是词人抒发闲情的戏作。

我有万古宅,嵩阳玉女峰。
长留一片月,挂在东溪松。
尔去掇仙草,菖蒲花紫茸。
岁晚或相访,青天骑白龙。
小阁藏春,闲窗锁昼,画堂无限深幽。篆香烧尽,日影下帘钩。手种江梅更好,又何必、临水登楼。无人到,寂寥浑似,何逊在扬州。
从来知韵胜,难堪雨藉,不耐风揉。更谁家横笛,吹动浓愁。莫恨香消雪减,须信道、扫迹情留。难言处、良宵淡月,疏影尚风流。
人老簪花不自羞,花应羞上老人头。
醉归扶路人应笑,十里珠帘半上钩。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17,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夫子不自衍,世人知者稀,
来倾阮氏酒,去著老莱衣。
渭北草新出,关东花欲飞,
楚王犹自惑,片玉且将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