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儿作健向沙场,自爱登台不望乡。
太白高高天尺五,宝刀明月共辉光。
好男儿振奋雄心戍边卫国奔赴沙场,喜欢登上高台远眺,却不是为了望乡。
高台上仿佛一伸手就能把太白星摘到,腰间宝刀与天边明月相映着进射寒光。
前两句诗人以一个少年入手,认为男儿应当奋发有为、奔赴战场。“男儿作健向沙场”一开篇诗人便直吐胸臆“男儿作健向沙场”。好男儿应去从军,在沙场上逞英豪,建功立业。这句化用乐府歌辞《企喻歌》,写得激昂慷慨,雄姿英发。接着写男子愿意为国捐躯,义无反顾之决心。“自爱登台不望乡”,要登的是单于台,受降台,而不是望乡台。十分有“出不入兮往不返”的气概。
后两句写男儿登临高台之上,勇武的形象光彩照人。“太白高高天尺五”用古谣《三秦记》以形容山高,另有“城南韦杜,去天尺五”,以形容豪门的势焰高张。这句是活用古谣的这两种意义,表示自己少年意气之盛,如太白高山,离天很近。末句再用宝刀来比喻自己的豪情,“宝刀明月共辉光”宝刀的寒光闪闪,足以令敌人胆寒。一个顶天立地的少年壮士的形象矗立在读者面前。
全诗语言豪壮,刻画的少年男儿的英武形象光彩照人,栩栩如生,读来令人振奋。青少年时期是人生最可宝贵的时光,在这时期“作健向沙场”,让“宝刀明月共辉光”,即拿起武器戍守边防,建立功业,无疑十分光荣。
这首诗作于清乾隆三十八年(1766年),诗人年值十八岁,意气风发,负笈游学扬州,这时他血气方刚,对未来满怀憧憬,十分渴望为国家而献身,建立一番功业。于是慷慨激昂地写了这首诗来借以抒发豪情壮志。

阳生大弟:吾比以家贫亲老,时还故郡。在本县之西界,有雕山焉。其处闲远,水石清丽,高岩四匝,良田数顷。家先有野舍于斯,而遭乱荒废,今复经始。即石成基,凭林起栋。萝生映宇,泉流绕阶。月松风草,缘庭绮合;日华云实,旁沼星罗。檐下流烟,共霄气而舒卷;园中桃李,杂松柏而葱蒨。时一牵裳涉涧,负杖登峰,心悠悠以孤上,身飘飘而将逝,杳然不复自知在天地间矣。若此者久之,乃还所住。孤坐危石,抚琴对水;独咏山阿,举酒望月。听风声以兴思,闻鹤唳以动怀。企庄生之逍遥,慕尚子之清旷。首戴萌蒲,身衣缊袯,出艺粱稻,归奉慈亲。缓步当车,无事为贵,斯已适矣,岂必抚麈哉!
而吾子既系名声之缰锁,就良工之剞劂。振佩紫台之上,鼓袖丹墀之下。采金匮之漏简,访玉山之遗文。敝精神于丘坟,尽心力于河汉。摛藻期之鞶绣,发议必在芬芳。兹自美耳,吾无取焉。尝试论之:夫昆峰积玉,光泽者前毁;瑶山丛桂,芳茂者先折。是以东都有挂冕之臣,南国见捐情之士。斯岂恶粱锦、好蔬布哉!盖欲保其七尺,终其百年耳。今弟官位既达,声华已远,象由齿毙,膏用明煎。既览老氏谷神之谈,应体留侯止足之逸。若能翻然清尚,解佩捐簪,则吾于兹,山庄可办。一得把臂入林,挂巾垂枝;携酒登巘,舒席平山,道素志,论旧款,访丹法,语玄书。斯亦乐矣,何必富贵乎?去矣阳子,途乖趣别。缅寻此旨,杳若天汉。已矣哉!书不尽言。
幸因腐草出,敢近太阳飞。
未足临书卷,时能点客衣。
随风隔幔小,带雨傍林微。
十月清霜重,飘零何处归。
善鼓云和瑟,常闻帝子灵。
冯夷空自舞,楚客不堪听。
苦调凄金石,清音入杳冥。
苍梧来怨慕,白芷动芳馨。
流水传潇浦,悲风过洞庭。
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
竹实满秋浦,凤来何苦饥。
还同月下鹊,三绕未安枝。
夫子即琼树,倾柯拂羽仪。
怀君恋明德,归去日相思。
惊沙猎猎风成阵,白雁一声霜有信。琵琶肠断塞门秋,却望紫台知远近。
深宫桃李无人问,旧爱玉颜今自恨。明妃留在两眉愁,万古春山颦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