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带值明后,顾盼流辉光。
一心在陈力,鼎列夸四方。
款款效忠信,恩义皎如霜。
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
壮躯闭幽隧,猛志填黄肠。
殉死礼所非,况乃用其良。
霸基弊不振,晋楚更张皇。
疾病命固乱,魏氏言有章。
从邪陷厥父,吾欲讨彼狂。
衣冠整洁的三良正遇上明君秦穆公,他们才高志大,一顾一盼都光彩四射。
他们竭尽全力辅助朝政,使秦国与列国鼎足而立,受到四方称颂。
三良效忠穆公恳切殷勤忠诚不二,君臣间恩礼情义就像秋霜般洁净。
穆公在生时同三良就像一个人一样,死了也不肯同三良分身。
壮士之躯埋闭在幽深墓道里,勇猛之志只得填充在棺木中。
人死陪葬本来就不是礼义之举,况且还是用他的忠信良臣!
霸主的基业于是乎衰败不振,而晋楚的国势趁此壮大兴隆。
魏武子之子之所以不从父命,是认识到父亲被疾病搞迷乱了,遗命不需要遵从。
康公遵从非礼的殉葬作法,陷入父皇陷阱,我想揭竿而起讨伐那昏庸的秦康公。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
这首诗是柳宗元在唐宪宗元和四年(809年)贬谪永州(今属湖南)期间读书有感而作。柳宗元在唐顺宗永贞元年(805年)被贬来永州,他一直企盼朝廷召回京城重用,为国效力,而唐宪宗即位(806年)后,仍信谗贬贤,柳宗元仍然流放在偏远荒凉的永州任司马,这使柳宗元感到失望、迷茫和郁愤。
叶侯之家,获二鸽,缚其翅而畜之野。狸者知其不能飞也,攫而食其雌。雄者怒,奋其喙啄狸。狸嗥而去。
不数日,复获一雌焉。狸至而又食之。然以前被喙故,若惮雄不敢近。雄自恃其强,不为备。居无何,竟为所食。
管子曰:吾观狸鸽之事有深感焉。当夫狸之始至也,盖欲攫鸽雌雄而并食之矣。然而力疲于雌,又度雄者知必死而致力,则权嗥而去,以避其锋,兵法所谓穷寇勿追,强而避之之说也。
及其再至,非不欲先食雄,然而知雄必备而雌无备,故先易而后其难,且示雄以若独食雌者,而使之不忌,兵法所谓诱之骄之者也。至是而雄固已怠矣,乘其怠而突取之,则计无不得,兵法所谓攻其无备,出其不意者也。
吁!狸所为悉合于兵法,鸽乃游其术中而不悟也。吾思鸽之与狸诚为非敌,然雄啄狸,狸始未尝不畏。使彼雌雄者并力相扶,以与狸为难,狸虽强,何至并为所食哉!恃一己之强,而不知援其侪类,侪类亡而己亦随之,可慨也夫!
抑吾又思之:夫鸽虽小鸟,然健而善飞,当其悬哨薄云,虽鸷若鹰鹯莫能害,而何惧一狸乎?以见获于人而遂不能飞,以不能飞而遂为狸所食。然则世之见获于人者,其亦可为深虑也已!
轼每读《诗》至《鸱鸮》,读《书》至《君奭》,常窃悲周公之不遇。及观《史》,见孔子厄于陈蔡之间,而弦歌之声不绝,颜渊、仲由之徒,相与问答。夫子曰: “‘匪兕匪虎,率彼旷野’,吾道非邪,吾何为于此?”颜渊曰:“夫子之道至大,故天下莫能容。虽然,不容何病?不容然后见君子。”夫子油然而笑曰:“回,使尔多财,吾为尔宰。”夫天下虽不能容,而其徒自足以相乐如此。乃今知周公之富贵,有不如夫子之贫贱。夫以召公之贤,以管蔡之亲,而不知其心,则周公谁与乐其富贵?而夫子之所与共贫贱者,皆天下之贤才,则亦足以乐乎此矣。
轼七八岁时,始知读书,闻今天下有欧阳公者,其为人如古孟轲、韩愈之徒。而又有梅公者,从之游而与之上下其议论。其后益壮,始能读其文词,想见其为人,意其飘然脱去世俗之乐,而自乐其乐也。方学为对偶声律之文,求斗升之禄,自度无以进见于诸公之间。来京师逾年,未尝窥其门。 今年春,天下之士,群至于礼部,执事与欧阳公实亲试之。轼不自意,获在第二。既而闻之,执事爱其文,以为有孟轲之风,而欧阳公亦以其能不为世俗之文也而取。是以在此,非左右为之先容,非亲旧为之请属,而向之十余年间闻其名而不得见者,一朝为知己。退而思之,人不可以苟富贵,亦不可以徒贫贱。有大贤焉而为其徒,则亦足恃矣。苟其侥一时之幸,从车骑数十人,使闾巷小民聚观而赞叹之,亦何以易此乐也。 传曰:“不怨天,不尤人。”盖“优哉游哉,可以卒岁”。执事名满天下,而位不过五品。其容色温然而不怒,其文章宽厚敦朴而无怨言,此必有所乐乎斯道也。轼愿与闻焉。
水边杨柳曲尘丝,立马烦君折一枝。
惟有春风最相惜,殷勤更向手中吹。
松之生也,于岩之侧。流俗不顾,匠人未识。无地势以炫容,有天机而作色。徒观其贞枝肃矗,直干芊眠,倚层峦则捎云蔽景,据幽涧则蓄雾藏烟。穹石盘薄而埋根,凡经几载;古藤联缘而抱节,莫记何年。
于是白露零,凉风至;林野惨栗,山原愁悴。彼众尽于玄黄,斯独茂于苍翠,然后知落落高劲,亭亭孤绝。其为质也,不易叶而改柯;其为心也,甘冒霜而停雪。叶幽人之雅趣,明君子之奇节。
若乃确乎不拔,物莫与隆,阴阳不能变其性,雨露所以资其丰。擢影后凋,一千年而作盖;流形入梦,十八载而为公。不学春开之桃李、秋落之梧桐。
乱曰:负栋梁兮时不知,冒霜雪兮空自奇;谅可用而不用,固斯焉而取斯。
唐子西诗云:“山静似太古,日长如小年。”余家深山之中,每春夏之交,苍藓盈阶,落花满径,门无剥啄,松影参差,禽声上下。午睡初足,旋汲山泉,拾松枝,煮苦茗吸之。随意读《周易》《国风》《左氏传》《离骚》《太史公书》及陶杜诗、韩苏文数篇。从容步山径,抚松竹,与麛犊共偃息于长林丰草间。坐弄流泉,漱齿濯足。既归竹窗下,则山妻稚子,作笋蕨,供麦饭,欣然一饱。弄笔窗间,随大小作数十字,展所藏法帖、墨迹、画卷纵观之。兴到则吟小诗,或草《玉露》一两段,再烹苦茗一杯。出步溪边,邂逅园翁溪友,问桑麻,说粳稻,量晴校雨,探节数时,相与剧谈一晌。归而倚杖柴门之下,则夕阳在山,紫绿万状,变幻顷刻,恍可入目。牛背笛声,两两来归,而月印前溪矣。
味子西此句,可谓妙绝。然此句妙矣,识其妙者盖少。彼牵黄臂苍,驰猎于声利之场者,但见衮衮马头尘,匆匆驹隙影耳,乌知此句之妙哉!人能真知此妙,则东坡所谓“无事此静坐,一日似两日,若活七十年,便是百四十”,所得不已多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