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发被两鬓,肌肤不复实。
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
阿舒已二八,懒惰故无匹。
阿宣行志学,而不爱文术。
雍端年十三,不识六与七。
通子垂九龄,但觅梨与栗。
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
白发覆垂在两鬓,我身已不再结实。
身边虽有五男儿,总不喜欢纸与笔。
阿舒已经十六岁,懒惰无人能相比。
阿宣快到十五岁,也是无心去学习。
阿雍阿端年十三,竟然不识六与七。
通儿年龄近九岁,只知寻找梨与栗。
天命如果真如此,姑且饮酒莫论理。
此诗先说自己老了:“白发被两鬓,肌肤不复实。”这两句写老相写得好,特别是后一句说自己肌肤松弛也不再丰满了,这话少见有人道出。后面是写儿子不中用:“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总写一笔五个儿子不喜读书,不求上进。下面分写:“阿舒已二八,懒惰故无匹。”阿舒是老大,十六岁了,而懒惰无比。“阿宣行志学,而不爱文术。”阿宣是老二,行将十五岁了,就是不爱学写文章。这里语意双关,到了“志学”的年龄而不志于学。“雍端年十三,不识六与七。”雍、端两个孩子都十三岁了,但不识数,六与七都数不过来。“通子垂九龄,但觅梨与栗。”通子是老五,快九岁了,只知贪吃,不知其它。“垂”与前“行”义同,都是将近的意思。这里用了“孔融让梨”的典故。《后汉书·孔融传》注引孔融家传,谓孔融四岁时就知让梨。而阿通九岁了却是如此,可见蠢笨。作者将儿子一一数落了一番后,感到很失望,说“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这两句意思是:假若天意真给了他这些不肖子,那也没有办法,还是喝酒吧。
这首诗写得很有趣。关于它的用意,后代的两个大诗人有很不相同的理解。一个是杜甫,一个是黄庭坚。杜甫的意见是认为《责子》此诗是在批评儿子不求上进,而黄庭坚予以否认。诗题为“责子”,诗中确实有对诸子责备的意思,作者另有《命子》诗及《与子俨等疏》,对诸子为学、为人是有着严格的要求的。陶渊明虽弃绝仕途,但并不意味着脱离社会、脱离文明、放弃对子女教育的责任,他还有种种常人之情,对子女成器与否的挂虑,就是常情之一。杜甫是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此诗的。但是,杜甫的理解又未免太认真、太着实了些。批评是有的,但诗的语句是诙谐的,作者不是板着面孔在教训,而是出以戏谑之笔,又显出一种慈祥、爱怜的神情。可以说,儿子的缺点都是被夸大了的,漫画化了的,在叙说中又采用了一些有趣的修辞手法,体现出作者下笔时的那种又好气、又好笑的心情。这是带着笑意的批评,是老人的舐犊情深。
这首诗大约作于东晋晋安帝义熙四年(408年),当时陶渊明四十四岁。陶渊明写过《命子》,晚年又作《与子俨等疏》,部分诗篇也流露了亲子之情;在感到五个儿子都与自己的期望相距较远时,又写了这首责子诗。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闲引鸳鸯香径里,手挼红杏蕊。
斗鸭阑干独倚,碧玉搔头斜坠。终日望君君不至,举头闻鹊喜。
尝谓:文者,礼教治政云尔。其书诸策而传之人,大体归然而已。而曰“言之不文,行之不远”云者,徒谓辞之不可以已也,非圣人作文之本意也。
自孔子之死久,韩子作,望圣人于百千年中,卓然也。独子厚名与韩并,子厚非韩比也,然其文卒配韩以传,亦豪杰可畏者也。韩子尝语人文矣,曰云云,子厚亦曰云云。疑二子者,徒语人以其辞耳,作文之本意,不如是其已也。孟子曰:“君子欲其自得之也。自得之,则居安;居之安,则资之深;资之深,则取诸左右逢其原。”独谓孟子之云尔,非直施于文而已,然亦可托以为作文之本意。
且所谓文者,务为有补于世而已矣;所谓辞者,犹器之有刻镂绘画也。诚使巧且华,不必适用;诚使适用,亦不必巧且华。要之以适用为本,以刻镂绘画为之容而已。不适用,非所以为器也。不为之容,其亦若是乎?否也。然容亦未可已也,勿先之,其可也。
某学文久,数挟此说以自治。始欲书之策而传之人,其试于事者,则有待矣。其为是非耶?未能自定也。执事正人也,不阿其所好者,书杂文十篇献左右,愿赐之教,使之是非有定焉。
鸳瓦已新霜,欲寄寒衣转自伤。见说征夫容易瘦,端相。梦里回时仔细量。
支枕怯空房,且拭清砧就月光。已是深秋兼独夜,凄凉。月到西南更断肠。
医者索酬劳,那得许多钱物。只有一个整整,也盒盘盛得。
下官歌舞转凄惶,剩得几枝笛。觑着这般火色,告妈妈将息。
闷酒将来刚刚咽。欲饮先浇奠。频祝愿:普天下心厮爱早团圆。谢神天,教俺也频频的勤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