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来山更佳,云去山如画,山因云晦明,云共山高下。
倚仗立云沙,回首见山家,野鹿眠山草,山猿戏野花。云霞,我爱山无价,看时行踏,云山也爱咱。
云彩飞来,山上的景致更佳;云彩飞去,山上的景致依然美如图画。山因为云的来去而忽明忽暗,云随着山势高低时高时下。
拄着拐杖伫立在云海之间,回过头来眺望山的那边,只见野鹿在草丛中安卧,山猿在花丛中戏耍。我爱这云霞掩映的青山,云山风景本无价。在这云山中漫步,云山也爱我。
这是一幅生动逼真的山水图画,也是一首赞美自然风光的优美歌曲。作者以优美的文句形象地表现了人与自然的紧密联系、契合无间的美好画面。
前段“雁儿落”从云山的映衬关系上,写出了云山景致的变化之势。首二句,写高山之上,云雾缭绕。云隔断了山,山衬出了云的飘逸和轻盈;因为云而山势更巍峨险峻,因为山而云行更袅娜多姿。作者采用中国画中的横云断山,意到笔不到的画法,以文字作画,气象万千,美不胜收。次二句,更进一步从显隐、高低的角度来表现云山相依赖而逞其美的妙境。山色因云彩的飘忽不定而忽明忽暗,忽隐忽现,云彩则因山的高低不同而有上有下,错落分布,呈现出变幻之美。这四句每句都嵌入“云”“山”二字。因为在组合、安排上有变化,所以句式并不呆板,反而由于“云”“山” 两字的反复出现,使语言的表现力得到了加强。短短四句,极显变幻之致。云雾山中,碧空响晴,神奇诡异,未可控揣。此是“无我之境”。
后段“得胜令”是“有我之境”。“倚仗”二句,写人的瞻顾不已。“立”字写尽了作者对云山景色的无限眷恋,注目而观,生怕放过了这变幻莫测的奇妙景致。作者站在云海之中,纵目远望,大有飘然欲仙之态。“回首”二字,写作者的四顾不暇。作者已登至半山腰,回首看山中景致,景色一片恬静、平和,山上鹿眠猿戏,分明是人迹不到的世外桃源。“云霞”二句,写作者对山中景色的眷眷深情。在作者看来,山中的云霞开合,晦明变化,以及麋鹿山猿,茅草野花,都是那样地怡然自得,那样地令人爱怜。如此超然物外的心情是过去所不曾有的,可见作者一时间似乎忘却了一切烦恼和忧愁,完全陶醉于云山景色之中了。结尾写作者边走边看,细味山色景观,渐渐地感到物我交融,人山之间似乎产生了浓厚的感情,从而造成了物我浑然一体的交融境界,完成了这幅绝妙的山中行乐图。这是作者理想的退隐生活,事实上有着浓重的主观色彩。
从曲词的内容来看,这首曲子当是作者隐居历城时的作品。张养浩隐居历城是在元英宗至治元年(1321年),时五十二岁。
倦游京洛风尘,夜来病酒无人问。九衢雪小,千门月淡,元宵灯近。香散梅梢,冻消池面,一番春信。记南楼醉里,西城宴阕,都不管、人春困。
屈指流年未几,早人惊、潘郎双鬓。当时体态,如今情绪,多应瘦损。马上墙头,纵教瞥见,也难相认。凭栏干,但有盈盈泪眼,罗襟揾。
岘山临汉上,望之隐然,盖诸山之小者。而其名特著于荆州者,岂非以其人哉。其人谓谁?羊祜叔子、杜预元凯是已。方晋与吴以兵争,常倚荆州以为重,而二子相继于此,遂以平吴而成晋业,其功烈已盖于当世矣。至于风流余韵,蔼然被于江汉之间者,至今人犹思之,而于思叔子也尤深。盖元凯以其功,而叔子以其仁,二子所为虽不同,然皆足以垂于不朽。余颇疑其反自汲汲于后世之名者,何哉?传言叔子尝登兹山,慨然语其属,以谓此山常在,而前世之士皆已湮灭于无闻,因自顾而悲伤。然独不知兹山待己而名著也。元凯铭功于二石,一置兹山之上,一投汉水之渊。是知陵谷有变而不知石有时而磨灭也。岂皆自喜其名之甚而过为无穷之虑欤?将自待者厚而所思者远欤?
山故有亭,世传以为叔子之所游止也。故其屡废而复兴者,由后世慕其名而思其人者多也。熙宁元年,余友人史君中辉以光禄卿来守襄阳。明年,因亭之旧,广而新之,既周以回廊之壮,又大其后轩,使与亭相称。君知名当世,所至有声,襄人安其政而乐从其游也。因以君之官,名其后轩为光禄堂;又欲纪其事于石,以与叔子、元凯之名并传于久远。君皆不能止也,乃来以记属于余。
余谓君如慕叔子之风,而袭其遗迹,则其为人与其志之所存者,可知矣。襄人爱君而安乐之如此,则君之为政于襄者,又可知矣。此襄人之所敬书也。若其左右山川之胜势,与夫草木云烟之杳霭,出没于空旷有无之间,而可以备诗人之登高,写《离骚》之极目者,宜其览考自得之。至于亭屡废兴,或自有记,或不必究其详者,皆不复道。
熙宁三年十月二十有二日,六一居士欧阳修记。
黄昏鼓角似边州,三十年前上此楼。
今日山川对垂泪,伤心不独为悲秋。
悲夫!士生之不辰,愧顾影而独存。恒克己而复礼,惧志行而无闻。谅才韪而世戾,将逮死而长勤。虽有形而不彰,徒有能而不陈。何穷达之易惑,信美恶之难分。时悠悠而荡荡,将遂屈而不伸,使公于公者,彼我同兮;私于私者,自相悲兮。天道微哉,吁嗟阔兮;人理显然,相倾夺兮。好生恶死,才之鄙也;好贵夷贱,哲之乱也。炤炤洞达,胸中豁也;昏昏罔觉,内生毒也。
我之心矣,哲已能忖;我之言矣,哲已能选。没世无闻,古人唯耻;朝闻夕死,孰云其否!逆顺还周,乍没乍起。理不可据,智不可恃。无造福先,无触祸始。委之自然⒇,终归一矣!
猩猩,兽之好酒者也。大麓之人设以醴尊。陈之饮器,小大具列焉。织草为履,勾连相属也,而置之道旁。猩猩见,则知其诱之也,又知设者之姓名与其父母祖先,一一数而骂之。已而谓其朋曰:“盍少尝之?慎无多饮矣!”相与取小器饮,骂而去之。已而取差大者饮,又骂而去之。如是者四,不胜其唇吻之甘也,遂大爵而忘其醉。醉则群睨嘻笑,取草履着之。麓人追之,相蹈藉而就絷,无一得免焉。其后来者亦然。
夫猩猩智矣,恶其为诱也,而卒不免于死,贪为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