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称华佗以恃能厌事,为曹公所怒。荀文若请曰:“佗术实工,人命系焉,宜议能以宥。”曹公曰:“忧天下无此鼠辈邪!” 遂考竟佗。至仓舒病且死,见医不能生,始有悔之之叹。嗟乎!以操之明略见几,然犹轻杀材能如是。文若之智力地望,以的然之理攻之,然犹不能返其恚。执柄者之恚,真可畏诸,亦可慎诸。
原夫史氏之书于册也,是使后之人宽能者之刑,纳贤者之谕,而惩暴者之轻杀。故自恃能至有悔,悉书焉。后之惑者,复用是为口实。悲哉!夫贤能不能无过,苟置于理矣,或必有宽之之请。彼壬人皆曰:“忧天下无材邪!”曾不知悔之日,方痛材之不可多也。或必有惜之之叹。彼壬人皆曰:“譬彼死矣,将若何?”曾不知悔之日,方痛生之不可再也。可不谓大哀乎?
夫以佗之不宜杀,昭昭然不可言也。独病夫史书之义,是将推此而广耳。吾观自曹魏以来,执死生之柄者,用一恚而杀材能众矣。又焉用书佗之事为?呜呼!前事之不忘,期有劝且惩也。而暴者复借口以快意。孙权则曰:“曹孟德杀孔文举矣,孤于虞翻何如?”而孔融亦以应泰山杀孝廉自譬。仲谋近霸者,文举有高名,犹以可惩为故事,矧他人哉?
史书上说华佗因自恃才能而厌恶服侍权贵,为曹操所恼恨。荀彧请求说:“华佗的医术确实高明,这关系到人命,应该考虑他医术高明而宽恕他。” 曹操说:“何必担忧天下没有这样的鼠辈呢!”最终因为拷打而使华佗死在狱中。直到他的爱子曹冲生病将死,他发现救治也挽救不了儿子性命的时候,才有后悔杀死华佗的叹息。唉,凭着曹操能够洞察事物细微变化的深明韬略,然而还是如此轻易地杀掉人材。荀彧有这样高的智谋、门第和名望,用十分明白的道理来责问他,然而还是不能使他的怒气平息。掌权者发怒,真害怕这样的事情啊,对这样的事情也是执柄者要谨慎的啊!
推究那些史学家在史册上记载这件事的原因,这是为了使后人放宽对有才能的人的刑罚,采纳贤德的人的劝告,而惩戒残暴者的轻率杀戮。因此从华佗恃能到曹操后悔,全都详细地记载在史书上了。后来的糊涂人,又用这作为轻易杀人的借口,真可悲啊!贤能的人不会没有过失,假如按法理处置,有的人一定会提出宽恕他的请求。这时候,那些奸佞小人都会说:“何必担忧天下没有人材呢!”竟不知道到了后悔之时,才会痛惜人材的不可多得。有人一定会发出惋惜人材的叹息。这时候,那些奸佞小人都会说:“譬如他死了,又会怎么样?”竟不知道到了后悔的时候,才会痛惜被处死的人才不能够重新获得生命。这能不说是极大的悲哀吗?
拿华佗不该杀来说,是十分明白而不用多说的。我只是担心那史书上的意义阐发不足,于是把这层意思推论而发挥罢了。我看自曹魏以来,那些掌握死生权柄的人,因一怒就杀掉人材的情况是很多的。我又何须写华佗的事呢?唉!不忘记以前的事情,是期望能收到劝善又惩恶的效果!但那些残暴者又拿这件事作借口来随心所欲地杀人。孙权就说过:“曹操杀死孔融了,我对于虞翻比他强多了,怎么能比呢?”而孔融也用应劭杀孝廉来与自己做比较。孙权是近于称霸的人物,孔融有高尚的美名,还都以应该惩杀为先例,更何况其他人呢?
刘禹锡在《华佗论》一文中,借曹操残害华佗这一历史事件,强烈谴责曹操“轻杀材能”的残暴行为,表达他对华佗被残害致死的愤慨之情。
文章的开头先介绍了华佗一事。华佗不屈从于权贵,得罪了曹操。曹操的谋士荀文若为华佗讲情,称赞其高尚的医德和高超的医术,请求曹操宽恕他,不要轻杀这样的“材能”。但曹操不纳忠谏的雅言,恃权专横,竟斥骂神医为“鼠辈”,不顾天下人的公正欤论,终将华佗害死于狱中。后来,曹操的儿子仓舒病重将死,再也没有神医可以救活他的儿子了,曹孟德才发出“悔之之叹”。但他并非因错杀“材能”而悔叹。刘禹锡不自禁地发出“以操之明略见几,然犹轻杀材能如是”,“执柄者之恚,真可畏诸,亦可慎之诸”的感叹。他呼吁撰史之人,把那些“恃权的暴君”轻杀“材能”的残暴行为载入史册,希望能够“使后之人宽能者之刑,纳贤者之谕,而惩暴者之轻杀”。
刘禹锡从哀痛“材能”的不可多得,死者难再复生的感情出发,对“执柄者”的妄杀无辜,谄媚取宠者的“助纣为虐”的行径,表示深恶痛绝。同时他列举了曹操残杀孔融,孙权流放虞翻,而孔融又以应泰山杀孝廉自譬,说明封建统治者肆意残杀“材能”之士,是举不胜举的。历史上的贤才志士,忠谏的能臣,因为国为民而冒犯了执柄者的威严,而招来杀身和灭族之祸者,更加不胜枚举了。文章揭示了在封建社会里的黑暗统治之下一切志士仁人处境的艰难,斥责统治者的凶残。
此文写于“永贞革新”首领王叔文被赐死(806年)之后。作者也参与了王叔文革新集团,积极倡导改革朝政弊端,然而革新失败,被贬为朗州司马。文章的末尾以“前事之不忘,期有劝且惩也”,明确表示写作此文的目的,是期待朝廷能够以古为镜,知所儆戒,不要重犯曹操的错误。
方舟戏长水,湛澹自浮沉。
弦歌发中流,悲响有馀音。
音声入君怀,凄怆伤人心。
心伤安所念,但愿恩情深。
愿为晨风鸟,双飞翔北林。
戊戌秋九月,余归自塞上,宿石槽。逆旅小子形苦羸,敞布单衣,不袜不履,而主人挞击之甚猛,泣甚悲。叩之东西家,曰“是其兄之孤也。有田一区,畜产什器粗具,恐孺子长而与之分,故不恤其寒饥而苦役之;夜则闭之户外,严风起,弗活矣。”余至京师,再书告京兆尹,宜檄县捕诘,俾乡邻保任而后释之。
逾岁四月,复过此里,人曰:“孺子果以是冬死,而某亦暴死,其妻子、田宅、畜物皆为他人有矣。”叩以“吏曾呵诘乎?”则未也。
昔先王以道明民,犹恐顽者不喻,故“以乡八刑纠万民”,其不孝、不弟、不睦、不姻、不任、不恤者,则刑随之,而五家相保,有罪奇邪则相及,所以闭其涂,使民无由动于邪恶也。管子之法,则自乡师以至什伍之长,转相督察,而罪皆及于所司。盖周公所虑者,民俗之偷而已,至管子而又患吏情之遁焉,此可以观世变矣。
寒雨秦邮夜泊船,南湖新涨水连天。
风流不见秦淮海,寂寞人间五百年。
曲尘犹沁伤心水,歌蝉暗惊春换。露藻清啼,烟梦淡碧,先结湖山秋怨。波帘翠卷。叹霞薄轻绡,汜人重见。傍柳追凉,暂疏怀袖负纨扇。
南花清斗素靥,画船应不载,坡静诗卷。泛酒芳筩,题名蠹壁,重集湘鸿江燕。平芜未剪。怕一夕西风,镜心红变。望极愁生,暮天菱唱远。
风驱急雨洒高城,云压轻雷殷地声。
雨过不知龙去处,一池草色万蛙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