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君何事轻离别,一年能几团圆月。杨柳乍如丝,故园春尽时。
春归归不得,两桨松花隔。旧事逐寒潮,啼鹃恨未消。
试问我为何轻易地离别?一年能有几次圆月。北国的杨柳刚刚如长丝,家园已是三春过尽时。
春天归去我却不能归,行船松花江被江阻隔。往事悠悠像寒冷的江潮,裹啼的杜鹃怨恨未消。
上阕由问句起:“问君何事轻离别”,这句是词人故意模拟妻子口吻质问自己:你为何轻视离别?表面上是妻子恼我,骨子里是我谅妻子,笔致深情而委婉。接以“一年能几团圆月”句,其怅叹离多会少之情已见。词人并不是“轻离别”,只是身为康熙皇帝的一等侍卫,他随扈出行,不得不离,不得不别。“杨柳乍如丝,故园春尽时”二句出之以景语,以美好的春色反衬有家难归的悲凄。“乍如丝”生动形象的写出了北地的季节在仲春,那么此时“故园”也就春意阑珊了。
下阕明确点出“归不得”的缘由,即扈驾从巡,身不由己。“春归归不得”一句上承“杨柳乍如丝,故园春尽时”,言春尽而不能归的怅惘心情。“两桨松花隔”,南朝民歌《莫愁乐》:“莫愁在何处?莫愁石城西。艇子打两桨,催送莫愁来。”词人反其意而用之,说是因为被松花江阻隔,不能回去。表面是怨江,实际上是怨侍卫之差事阻其归家与妻子相聚。结篇二句是此时心态的描写,即追思往事,令人心寒,犹如眼前松花江水的寒潮起伏,不能平静。
全词话语直致,但内容曲折,首句的拟言和结句的用典都为本词增加深沉宛转之情,深婉感人。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二月份,词人随从康熙到盛京告祭祖陵,并巡视吉林等地。当时天气还很寒冷,词人想起了远在北京的妻子,心有所感,写下这首词,抒写了对闺中妻子的思念。

五湖千万里,况复五湖西。
渔浦南陵郭,人家春谷谿。
欲归江淼淼,未到草萋萋。
忆想兰陵镇,可宜猿更啼。
分明仙籍列清虚,自是还丹九转疏。
画虎已成翻类狗,登龙才变即为鱼。
空惭季布千金诺,但负刘弘一纸书。
犹有报恩方寸在,不知通塞竟何如。
尚书祠部员外郎、集贤校理太原王君为池州之明年,治其后堂北向,而命之曰思政之堂。谓其出政于南向之堂,而思之于此。其冬,予客过池,而属予记之。
初,君之治此堂,得公之余钱,以易其旧腐坏断,既完以固,不窘寒暑。辟而即之,则旧圃之胜,凉台清池,游息之亭,微步之径,皆在其前;平畦浅槛,佳花美木、竹林香草之植,皆在其左右。君于是退处其中,并心一意,用其日夜之思者,不敢忘其政,则君之治民之意勤矣乎!
夫接于人无穷,而使人善惑者,事也;推移无常,而不可以拘者,时也;其应无方而不可以易者,理也。知时之变而因之,见必然之理而循之,则事者虽无穷而易应也,虽善惑而易治也。故所与由之,必人之所安也;所与违之,必人之所厌也。如此者,未有不始于思,然后得于己。得于己,故谓之德。正己而治人,故谓之政。政者,岂止于治文书、督赋敛、断狱讼而已乎?然及其已得矣,则无思也;已化矣,则亦岂止于政哉!古君子之治,未尝有易此者也。
今君之学,于书无所不读,而尤深于《春秋》,其挺然独见,破去前惑,人有所不及也。来为是邦,施用素学,以修其政,既得以休其暇日,乃自以为不足,而思之于此。虽今之吏不得以尽行其志,然迹君之勤如此,则池之人,其不有蒙其泽者乎?故予为之书。嘉祐三年冬至日,南丰曾巩记。
项脊轩,旧南阁子也。室仅方丈,可容一人居。百年老屋,尘泥渗漉,雨泽下注;每移案,顾视,无可置者。又北向,不能得日,日过午已昏。余稍为修葺,使不上漏。前辟四窗,垣墙周庭,以当南日,日影反照,室始洞然。又杂植兰桂竹木于庭,旧时栏楯,亦遂增胜。借书满架,偃仰啸歌,冥然兀坐,万籁有声;而庭阶寂寂,小鸟时来啄食,人至不去。三五之夜,明月半墙,桂影斑驳,风移影动,珊珊可爱。
然余居于此,多可喜,亦多可悲。先是庭中通南北为一。迨诸父异爨,内外多置小门墙,往往而是。东犬西吠,客逾庖而宴,鸡栖于厅。庭中始为篱,已为墙,凡再变矣。家有老妪,尝居于此。妪,先大母婢也,乳二世,先妣抚之甚厚。室西连于中闺,先妣尝一至。妪每谓余曰:“某所,而母立于兹。”妪又曰:“汝姊在吾怀,呱呱而泣;娘以指叩门扉曰:‘儿寒乎?欲食乎?’吾从板外相为应答。”语未毕,余泣,妪亦泣。余自束发,读书轩中,一日,大母过余曰:“吾儿,久不见若影,何竟日默默在此,大类女郎也?”比去,以手阖门,自语曰:“吾家读书久不效,儿之成,则可待乎!”顷之,持一象笏至,曰:“此吾祖太常公宣德间执此以朝,他日汝当用之!”瞻顾遗迹,如在昨日,令人长号不自禁。
轩东,故尝为厨,人往,从轩前过。余扃牖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轩凡四遭火,得不焚,殆有神护者。
项脊生曰:“蜀清守丹穴,利甲天下,其后秦皇帝筑女怀清台;刘玄德与曹操争天下,诸葛孔明起陇中。方二人之昧昧于一隅也,世何足以知之,余区区处败屋中,方扬眉、瞬目,谓有奇景。人知之者,其谓与坎井之蛙何异?”
余既为此志,后五年,吾妻来归,时至轩中,从余问古事,或凭几学书。吾妻归宁,述诸小妹语曰:“闻姊家有阁子,且何谓阁子也?”其后六年,吾妻死,室坏不修。其后二年,余久卧病无聊,乃使人复葺南阁子,其制稍异于前。然自后余多在外,不常居。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余尝论画,以为人禽宫室器用皆有常形。至于山石竹木,水波烟云,虽无常形,而有常理。常形之失,人皆知之。常理之不当,虽晓画者有不知。故凡可以欺世而取名者,必托于无常形者也。虽然,常形之失,止于所失,而不能病其全,若常理之不当,则举废之矣。以其形之无常,是以其理不可不谨也。世之工人,或能曲尽其形,而至于其理,非高人逸才不能辨。
与可之于竹石枯木,真可谓得其理者矣。如是而生,如是而死,如是而挛拳瘠蹙,如是而条达遂茂,根茎节叶,牙角脉缕,千变万化,未始相袭,而各当其处。合于天造,厌于人意。盖达士之所寓也欤。
昔岁尝画两丛竹于净因之方丈,其后出守陵阳而西也,余与之偕别长老道臻师,又画两竹梢一枯木于其东斋。臻方治四壁于法堂,而请于与可,与可既许之矣,故余并为记之。必有明于理而深观之者,然后知余言之不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