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即事

宋代王安石

涧水无声绕竹流,竹西花草弄春柔。

茅檐相对坐终日,一鸟不鸣山更幽。

白话译文

山涧中的流水,静悄悄的,绕着竹林流淌。竹林西畔,那繁花绿草,柔软的枝条在春风中摇晃。

我坐在茅屋檐下,整天看着这明媚的春光;夕阳西下,耳边听不到一声鸟鸣,山中显得格外的静寂幽旷。

词句注释

  1. 钟山:紫金山,今江苏省南京市。即事:就眼前景物加以描写,有感于当前事物。
  2. 涧水:山涧流水。
  3. 竹西:竹林西畔。弄春柔:在春意中摆弄柔美姿态的意思。
  4. 茅檐:茅屋檐。相对,对着山 。
  5. 幽:幽静,幽闲。

作品赏析

王安石在晚年罢相隐居之后,诗歌创作也发生了变化,政治题材减少了,写湖光山色的小诗多了,壮年时代的豪放雄奇的风格改变了,取而代之的是清空精绝、雅丽低回。这个时期的作品在艺术上则更为成熟了,有一唱三叹之感。

这是一首饶有风味的小诗。诗人坐在家门口,对着涧水、绿竹、花草,兴趣盎然。不知不觉地,白天过去,夕阳下山,山中十分幽静,连鸟都不叫一声。看似脱去世故,其还是人退而心不退,故作此诗,以表达心中的不平。 在诗人王安石的笔下,一切都是鲜活的,都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涧”是鲜活的,在山间竹林里回环往复,奔腾跳跃,唱着歌,带着笑流向远方;“竹”也是鲜活的,仿佛在你的思维深处亭亭玉立,舞动腰身,款款弄姿,将那婀娜的影子倒影于流水之中;再看那“花草”,正在舞弄柔情。

然而,在诗人的笔下,一切又都那么幽深静寂,“涧”是幽静的,“竹”是幽静的,“花草”也是幽静的,无声无息,自生自长,随心所欲,享受春天,自我陶醉。人,“茅檐相对坐终日”,整天整日一声不响地在屋檐下对着大山静静的坐着,幽闲、寂寞至极。末句是改用南朝梁王籍《入若耶溪》句:“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王安石翻过一层,变成“一鸟不鸣山更幽”。对这样的改写,前人多有讥刺,认为一鸟不鸣,山自然更幽,用不着多说,所以王安石这么一改,是点金成铁。王安石的诗与王籍的诗实际上代表了两种修辞手法。王籍是用反衬。山中鸟雀齐鸣,声音扑耳,是因为山里已没有人,成了鸟的世界,鸟才会如此啼鸣,就像欧阳修《醉翁亭记》所说,是“树林阴翳,鸣声上下,游人去而群鸟乐也”。这样写,寓静于闹,更富有情理韵味,经常被诗家所采用,如杜甫《题张氏隐居》:“春山无伴独相求,伐木丁丁山更幽。”就是用此手法。王安石的诗是直写,从正面渲染静态,显得平淡自然,直截明快。从诗歌的底蕴来说,王籍的诗更耐读一些。

王安石善于融合前人诗句入诗,有很多成功的例子。这首诗从这一点上来说,改得似乎太不高明,与他的学养不称。从这一反常来考虑,古人常以鼠雀喻谗佞的人攻击别人,王安石推行新法,受到很多人反对,在诗中也许即以“一鸟不鸣”表示自己退居后再也听不到这些攻讦声因此而很高兴。

创作背景

这首诗是王安石变法失利后,辞去相位退居金陵,日游钟山时有感而作。

猜你喜欢

戍卒伤春

唐代 • 于濆

连年戍边塞,过却芳菲节。

东风气力尽,不减阴山雪。

萧条柳一株,南枝叶微发。

为带故乡情,依依藉攀折。

晚风吹碛沙,夜泪啼乡月。

凌烟阁上人,未必皆忠烈。

野步

宋代 • 周密

麦垄风来翠浪斜,草根肥水噪新蛙。

羡他无事双蝴蝶,烂醉东风野草花。

小儿

宋代 • 苏轼

小儿不识愁,起坐牵我衣。

我欲嗔小儿,老妻劝儿痴。

儿痴君更甚,不乐愁何为。

还坐愧此言,洗盏当我前。

大胜刘伶妇,区区为酒钱。

顺德府通判厅记

明代 • 归有光

余尝读白乐天《江州司马厅记》,言“自武德以来,庶官以便宜制事,皆非其初设官之制,自五大都督府,至于上中下那司马之职尽去,惟员与俸在。”余以隆庆二年秋,自吴兴改倅邢州,明年夏五月莅任,实司那之马政,今马政无所为也,独承奉太仆寺上下文移而已。所谓司马之职尽去,真如乐天所云者。

而乐天又言:江州左匡庐,右江、湖,土高气清,富有佳境,守土臣不可观游,惟司马得从容山水间,以足为乐。而邢,古河内,在太行山麓,《禹贡》衡津、大陆,并其境内。太史公称”邯郸亦漳、河间一都会”,“其谣俗犹有赵之风”,余夙欲览观其山川之美,而日闭门不出,则乐天所得以养志忘名者,余亦无以有之。然独爱乐天襟怀夷旷,能自适,现其所为诗,绝不类古迁谪者,有无聊不平之意。则所言江州之佳境,亦偶寓焉耳!虽徽江州,其有不自得者哉?

余自夏来,忽已秋中,颇能以书史自误。顾街内无精庐,治一土室,而户西向,寒风烈日,霖雨飞霜,无地可避。几榻亦不能具。月得俸黍米二石。余南人,不惯食黍米,然休休焉自谓识时知命,差不愧于乐天。因诵其语以为《厅记》。使乐天有知,亦以谓千载之下,乃有此同志者也。

菩萨蛮·水精帘里颇黎枕

唐代 • 温庭筠

水精帘里颇黎枕,暖香惹梦鸳鸯锦。江上柳如烟,雁飞残月天。

藕丝秋色浅,人胜参差剪。双鬓隔香红,玉钗头上风。

王安石
简介描述:

王安石(1021年12月19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县(今属江西省抚州市)人。中国北宋时期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改革家。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中进士,历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宋仁宗末年,曾作《上仁宗皇帝言事书》,要求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但未被采纳。宋神宗即位后,任翰林学士,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继续阐述变法主张,深得神宗赏识。熙宁二年(1069年),升任参知政事,主持变法,陆续制定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保甲法、保马法、将兵法等。次年拜相,大力推行改革,并积极促成熙河开边。变法初期,神宗对王安石言听计从。然而在新法实施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导致反对者声势颇大,且变法派内部也出现分裂。熙宁七年(1074年),王安石被罢相。一年后被神宗再次起用,旋即又因君臣间在变法上的分歧而罢相,出判江宁。累封为荆国公。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新法皆废,王安石郁然病逝于钟山,享年六十六岁。累赠为太傅、舒王,谥号“文”,世称王文公。

王安石潜心研究经学,创“荆公新学”,促进宋代疑经变古学风的形成。他的散文雄健峭拔,名列“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诗擅长于说理与修辞,晚年诗风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丰神远韵的风格在北宋诗坛自成一家,世称“王荆公体”;其词虽不多而风格高峻。有《临川集》等著作存世。今人辑有《王安石全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