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州歌

唐代高适

营州少年厌原野,狐裘蒙茸猎城下。

虏酒千钟不醉人,胡儿十岁能骑马。

白话译文

营州一带的少年习惯在旷野草原上生活,穿着狐皮袍子在城外打猎。

他们即使喝上千杯酒也不会醉倒,这些少数民族的孩子十岁就能骑马奔跑。

词句注释

  1. 营州:唐代东北边塞,治所在今辽宁朝阳。
  2. 厌:同“餍”,饱。这里作饱经、习惯于之意。
  3. 狐裘:用狐狸皮毛做的比较珍贵的大衣,毛向外。
  4. 蒙茸:裘毛纷乱的样子。语出《诗经·邶风·旌丘》:“狐裘蒙戎”。“茸”通“戎”。
  5. 城下:郊野。
  6. 虏酒:指营州当地出产的酒。
  7. 千钟:极言其多;钟,酒器。
  8. 胡儿:指居住在营州一带的奚、契丹少年。

作品赏析

诗的首句先描写对象“营州少年”,再用“厌”字点明其对原野生活的熟悉程度。紧接着,作者于第二句写少年的穿着与狩猎行为。穿着点明其惯习骑射,非中原之士。而“猎城下’’则点明城镇附近的少年也爱射猎,可见其尚武风气之浓。三、四句又从另外两方面以见尚武之风。第三句写“酒”,第四句“马”,这两者往往是习武之人不可缺少的物件。但千钟不醉,十岁骑马则实属罕见,这样写抓住描写对象特点,酣畅淋漓地点明边塞之与众不同,指出边塞居民之豪气乃自幼形成的风气,远超过一般习武之人。 [7]

这首绝句的艺术特点是构思上即兴寄情,直抒胸臆;表现上白描直抒,笔墨粗放。它的细节描写如实而有夸张,少年性格典型而有特点。诗人善于抓住生活现象的本质和特征,并能准确而简炼地表现出来。

自古以来边塞诗,多写征戍之情,荒寒之境,而这首诗独以欣赏的眼光注视着草原风光和各族人民之间的关系,以富有特征的形象:原野,狐裘、虏酒、骑马、打猎等点染出富有特色而又充满生机的古代东北边地的生活画卷,热情洋溢地赞美了营州少年浑脱可爱的形象。在唐人边塞诗中,这样热情赞美各族人民生活习尚的作品,实在不多,因而这首绝句显得可贵。

创作背景

唐代东北边塞营州,原野丛林,水草丰盛,各族杂居,牧猎为生,习尚崇武,风俗犷放。高适于天宝中出塞燕赵从军,通过边塞所见所感写成此诗。

名家点评

  • 元·杨士弘《批点唐音》:“盛唐侧韵之可法者。”
  • 明·邢防《唐风定》:“古调”。
  • 明·唐汝询《唐诗解》:“虏酒胡儿,倒装作对,益见奇绝。”
  • 明·胡应麟《诗薮》:“王翰《凉州词》、王维《少年行》、高适《营州歌》……皆乐府也。音响自是唐人,与五言绝稍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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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适
简介描述:

高适(704年—765年,详见人物争议目录),字达夫,渤海蓨(今河北景县)人。安东都护高侃之孙,唐朝中期名臣、边塞诗人。

高适早年家贫潦倒,壮年时期多寓居梁宋一带,曾与李白、杜甫等人交游。近50岁时经张九皋推荐中有道科进入仕途,任封丘县尉,不久辞去。后得哥舒翰赏识,入河西幕府为掌书记。安史之乱后拜左拾遗,转监察御史,潼关陷落后曾请缨守长安,未果,在玄宗西逃后间道追之,升侍御史。至德元载,玄宗封诸王分镇天下,高适切谏不可,升谏议大夫,后被肃宗召见,分析江东局势,肃宗奇之,任为御史大夫兼淮南节度使、扬州大都督府长史,平永王之乱。高适为官“负气敢言,权近侧目”,权宦李辅国忌其才,数加诋毁,遂被贬为太子少詹事,后历任彭州刺史、蜀州刺史、剑南西川节度使,终散骑常侍、加银青光禄大夫,封渤海侯。谥号“忠”。

高适是盛唐诗人的杰出代表,他的作品既承载了恢弘豪迈的盛唐气势,又流露出与同时代其他诗人相异的特质。他在第一次长安应试失意之后,选择客居宋中,此时因怀才不遇、报国无门而滋生的深沉的失落与悲慨,使得其作品呈现出一种苍凉与悲切的艺术风格。游于燕赵之时,诗人所见多令人愤怨之事,他以饱含悲痛的心情写下了《蓟门行五首》等一系列揭露现实的诗作。寓居淇上之时,他有感于田园生活,写出了许多反映现实的山水田园诗作。著有《别韦参军》《燕歌行》《别董大》《封丘作》《和王七玉门关听吹笛》《酬裴员外以诗代书》《人日寄杜二拾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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