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书

明代于谦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

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

活水源流随处满,东风花柳逐时新。

金鞍玉勒寻芳客,未信我庐别有春。

白话译文

我对书籍的感情就像是多年的朋友,无论清晨还是傍晚忧愁还是快乐总有它的陪伴。

眼前浏览过无数的文字后,胸中再无半点尘世间世俗的杂念。

新鲜的想法源源不断地涌来用之不竭,像东风里花柳争换得形色簇新。

漫跨着金鞍,权贵们犹叹芳踪难寻,谅也不信这书斋里别有春景。

词句注释

  1. 故人:老朋友。此用拟人手法,将书卷比拟作“故人”。
  2. “相亲”句:晨昏:即早晚,一天到晚.晨:早上。昏:黄昏。忧:愁。每:时常。亲:近。
  3. 三千字:此为泛指,并非确数。此句说明作者读书多且快,同时也写出他那种如饥似渴的情态。
  4. 胸次:胸中,心里。尘:杂念。这句说作者专心读书,胸无杂念,
  5. “活水”句:化用朱熹《观书有感》(其一)诗中:“问渠那得清如许,谓有源头活水来。”
  6. 逐:挨着次序。
  7. 金鞍:饰金的马鞍。玉勒:饰玉的马笼头。此泛指马鞍、笼头的贵美。 ·
  8. 庐:本指乡村一户人家所占的房地,引申为村房或小屋的通称。这里指书房。

作品赏析

该诗盛赞书之好处,讲开卷有益之理,极写读书之趣,作者于谦,是明代著名民族英雄、诗人。他生性刚直,博学多闻。他的勤学苦练精神与他的高风亮节一样名传后世。这首诗写诗人自我亲身体会,抒发喜爱读书之情,意趣高雅,风格率直,说理形象,颇有感染力。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书本好似感情真挚的老友,每日从早到晚和自己形影相随、愁苦与共,形象地表明诗人读书不倦、乐在其中。本诗开篇,即以个人读书的独特体会,谈出自己和书本的亲密关系。中间两联,集中写己读书之乐。

“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眼前的书,一读即是无数字,读书之多之快,表现诗人读书如饥似渴的心情,胸中顿觉爽快,全无一点杂念。“直下三千字”,写为书所吸引;“全无一点尘”,写书本知识荡涤心胸,心无杂念。这两句诗使诗人专心致志,读书入迷的情态跃然纸上,也道出了一种读书方法。

“活水源流随处满,东风花柳逐时新。”活水句,化用朱熹《观书有感》“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句,是说坚持经常读书,就象池塘不断有活水注入,不断得到新的营养,永远清澈。“东风”句是说勤奋攻读,不断增长新知,就像东风催开百花,染绿柳枝一样,依次而来,其乐趣令人心旷神怡 。

“金鞍玉勒寻芳客,未信我庐别有春。”结尾一联,以“金鞍玉勒寻芳客”为陪衬,写出书斋之乐。“勒”为马笼头。“金鞍玉勒”者是富贵公子,再缀以“寻芳客”三字,直是富家浪子。这些人日以寻花问柳为能事,他们和作者是两个不同世界之人,故而他们自然不会相信书斋之中别有一个烂漫的春天。以贵公子反衬,显示读书人书房四季如春的胜景。读书可以明理,可以赏景,可以观史,可以鉴人,可谓是思接千载,视通万里,这美好之情之境,不是玩物丧志的游手好闲者流所能领略的。

创作背景

唐代唐太宗推行科举,是为朝廷选拔一批出身地主阶级下层的贫寒而有作为的知识分子进入统治阶层,起了积极作用。但到了明代,科举进入后期,不少人将读书当作敲门砖,只要敲开了做官的大门,就将心思用在如何升官发财上,不再对书感兴趣了。而于谦对读书如此热爱则不同凡响,他酷爱读书,养成了读书的习惯,深知读书的益处。面对以做官为目的,达到目的而后放弃书本的官场恶习,酷爱读书的于谦题下《观书》一作抒发胸臆,批评读书现状。

名家评价

  • 著名文学家王立群鉴赏此诗:“书本是人类知识的积累,故而开卷有益。书本使人充实,使人心胸开阔,使人眼界提高,因而开卷有益。”而于谦很好的阐释了这一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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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不数载而天下大坏,其有由矣:亟役万人,暴其威刑,竭其货贿,负锄梃谪戍之徒,圜视而合从,大呼而成群,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天下相合,杀守劫令而并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

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数年之间,奔命扶伤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迟不救者三代。后乃谋臣献画,而离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国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继汉而帝者,虽百代可知也。

唐兴,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然犹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

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适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迁其秩而已,何能理乎?”余又非之。

周之事迹,断可见矣:列侯骄盈,黩货事戎,大凡乱国多,理国寡,侯伯不得变其政,天子不得变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失在于制,不在于政,周事然也。

秦之事迹,亦断可见矣: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万人侧目。失在于政,不在于制,秦事然也。

汉兴,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后掩捕而迁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财,怙势作威,大刻于民者,无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谓理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汉知孟舒于田叔,得魏尚于冯唐,闻黄霸之明审,睹汲黯之简靖,拜之可也,复其位可也,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设使汉室尽城邑而侯王之,纵令其乱人,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术莫得而施,黄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谴而导之,拜受而退已违矣;下令而削之,缔交合从之谋周于同列,则相顾裂眦,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则削其半,削其半,民犹瘁矣,曷若举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汉事然也。

今国家尽制郡邑,连置守宰,其不可变也固矣。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

或者又曰:“夏、商、周、汉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谓知理者也。

魏之承汉也,封爵犹建;晋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闻延祚。今矫而变之,垂二百祀,大业弥固,何系于诸侯哉?

或者又以为:“殷、周,圣王也,而不革其制,固不当复议也。”是大不然。

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资以黜夏,汤不得而废;归周者八百焉,资以胜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为安,仍之以为俗,汤、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

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继世而理者,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

贫居依稼穑,戮力东林隈。

不言春作苦,常恐负所怀。

司田眷有秋,寄声与我谐。

饥者欢初饱,束带候鸣鸡。

扬楫越平湖,泛随清壑回。

郁郁荒山里,猿声闲且哀。

悲风爱静夜,林鸟喜晨开。

曰余作此来,三四星火颓。

姿年逝已老,其事未云乖。

遥谢荷蓧翁,聊得从君栖。

送曾巩秀才序

宋代 • 欧阳修

广文曾生,来自南丰,入太学,与其诸生群进于有司。有司敛群才,操尺度,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虽有魁垒拔出之才,其一累黍不中尺度,则弃不敢取。幸而得良有司,不过反同众人叹嗟爱惜,若取舍非己事者。诿曰:“有司有法,奈何不中!”有司固不自任其责,而天下之人亦不以责有司,皆曰:“其不中,法也。”不幸有司尺度一失手,则往往失多而得少。

呜呼!有司所操果良法邪?何其久而不思革也?况若曾生之业,其大者固已魁垒,其于小者亦可以中尺度;而有司弃之,可怪也!然曾生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夫农不咎岁而菑播是勤,甚水旱则已;使一有获,则岂不多邪?

曾生橐其文数十万言来京师,京师之人无求曾生者,然曾生亦不以干也。予岂敢求生,而生辱以顾予。是京师之人既不求之,而有司又失之,而独予得也。于其行也,遂见于文,使知生者可以吊有司而贺余之独得也。

逐贫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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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曰:“唯唯。主人见逐,多言益嗤。心有所怀,愿得尽辞。昔我乃祖,宣其明德,克佐帝尧,誓为典则。土阶茅茨,匪雕匪饰。爰及季世,纵其昏惑。饕餮之群,贪富苟得。鄙我先人,乃傲乃骄。瑶台琼榭,室屋崇高;流酒为池,积肉为崤。是用鹄逝,不践其朝。三省吾身,谓予无諐。处君之家,福禄如山。忘我大德,思我小怨。堪寒能暑,少而习焉;寒暑不忒,等寿神仙。桀跖不顾,贪类不干。人皆重蔽,予独露居;人皆怵惕,予独无虞!”

言辞既磬,色厉目张,摄齐而兴,降阶下堂。“誓将去汝,适彼首阳。孤竹二子,与我连行。”

余乃避席,辞谢不直:“请不贰过,闻义则服。长与汝居,终无厌极。”贫遂不去,与我游息。

于谦
简介描述:

于谦(1398年5月13日-1457年2月16日),字廷益,号节庵,浙江杭州府钱塘县(今杭州市上城区)人。明朝政治家、军事家、民族英雄。

永乐十九年(1421年),于谦登进士第。宣德元年(1426年),以御史职随明宣宗平定汉王朱高煦之乱,因严词斥责朱高煦而受宣宗赏识。后巡抚河南、山西。宣德五年(1430年),又以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等地。明英宗时,因入京觐见不向权臣王振送礼,遭诬陷下狱,因两省百姓、官吏乃至藩王力请而复任。“土木之变”后,英宗兵败被俘,他力排南迁之议,坚请固守,升任兵部尚书。明代宗即位,于谦整饬兵备,部署要害,亲自督战,率师二十二万,列阵北京九门外,抵御瓦剌大军。瓦剌太师也先挟英宗逼和,他以“社稷为重,君为轻”,不许。也先见无隙可乘,被迫释放英宗。朝廷因功加封于谦为“少保”,总督军务,世称“于少保”。与瓦剌和议后,于谦仍积极备战,挑选京军精锐分十团营操练,又遣兵出关屯守,边境得以安宁。当时朝务繁杂,于谦独运征调,合乎机宜。其号令明审,令行政达。他忧国忘身,口不言功,平素俭约,居所仅能遮蔽风雨,但因个性刚直,招致众人忌恨。

天顺元年(1457年),英宗复辟,大将石亨等诬陷于谦谋立襄王之子,致使其含冤遇害。明宪宗时,于谦复官赐祭。弘治二年(1489年),追谥“肃愍”。明神宗时,改谥“忠肃”。有《于忠肃集》传世。《明史》称赞其“忠心义烈,与日月争光”。与岳飞、张煌言并称“西湖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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