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鸡诗

魏晋曹植

游目极妙伎,清听厌宫商。

主人寂无为,众宾进乐方。

长筵坐戏客,斗鸡观闲房。

群雄正翕赫,双翘自飞扬。

挥羽邀清风,悍目发朱光。

觜落轻毛散,严距往往伤。

长鸣入青云,扇翼独翱翔。

愿蒙狸膏助,常得擅此场。

白话译文

看遍了美妙的舞蹈,听厌了动人的歌唱。

主人寂寞无聊无事可干,众宾客提出寻乐的妙方。

长长竹席坐满游戏宾客,观看斗鸡在宽大的室房

那些雄鸡是多么威风,两只长尾翎飞翘高扬。

拍动羽翼引起阵阵清风,两目瞪圆射出红红凶光

利嘴一啄,轻轻的羽毛四处飞散,锋利的鸡爪,常常把对方刺伤。

斗胜的雄鸡,长鸣一声直插云天,它扇动着翅膀徜徉在斗场。

希望得到“狸膏”的帮助,永远获胜而独占这斗场。

词句注释

  1. 斗鸡:古代宫廷及贵族当中流行的一种娱乐消遣(也包含赌博性质)活动。
  2. 游目:放眼纵观。妙伎(jì):优美舞伎,指舞蹈。
  3. 厌:厌倦。宫商:指音乐。
  4. 主人:指曹丕等贵族公子。无为:无所事事。
  5. 乐方:寻欢作乐的方法。
  6. 筵(yán):竹席,古人铺在地上作坐具。
  7. 观闲房:观于闲房之中。闲,宽大。房,殿旁之室。
  8. 翕(xī)赫(hè):双翅开合的样子,形容气势凶猛威武之状。
  9. 翘(qiào):尾巴上的长羽翎。
  10. 挥:振。邀清风:一作“激流风”。
  11. 悍目:同“晖目”,眼睛突出来的样子,指两眼瞪圆,透露出一股凶猛之气。
  12. 觜(zuǐ):同“嘴”,鸡嘴。
  13. 严距:装距,在鸡距上装上了尖形的金属套子。距,雄鸡的脚跖后面突出如趾的尖骨,鸡斗时用来刺对方。
  14. 翱翔:犹徜徉。
  15. 狸膏:野猫的脂膏。据说鸡畏野猫,一闻到野猫油膏的味道就会退避,用此膏涂在鸡头上,可以减少被啄的痛苦,斗鸡时容易取胜。
  16. 擅场:就是压倒全场。擅,专。

作品赏析

全篇共十六句,前六句总叙主人和众宾厌倦歌舞之后,准备观赏斗鸡;中八句突出描绘群鸡在“斗”中的种种多变的神态;末二句以含蓄赞叹并期望斗鸡获胜作结。这三个艺术层次,自然递进,点染成章,而又浑然一体。

此诗前六句叙事,叙写斗鸡取乐的缘由。“游目极妙伎,清听厌宫商。”写终日饱览优美的舞伎,欣赏悦耳的乐曲,已感到厌倦乏味。一个“极”字,一个“厌”字,写出了贵族子弟沉溺声色的情形。“主人寂无为,众宾进乐方。”写主人无所事事,空虚寂寞,宾客们便进献取乐的方法用以帮闲。叙事渐渐引向斗鸡上来。“长筵坐戏客,斗鸡观闲房。”写主人宾客宴饮游戏,最后到闲房观看斗鸡。终于点出题目。以上六句直叙诗人的生活和情趣,语言平直简洁。

“群雄”以下八句,描写斗鸡的场景。“群雄正翕赫,双翘自飞扬。”写参赛的群鸡气势凶猛,长尾耸起,摆开决战的架势。“挥羽邀清风,悍目发朱光。”写赛鸡拍击翅膀,掀起急风,两眼喷火,目光异常凶悍。一场决战即将开始。“觜落轻毛散,严距往往伤。”写双方激战。或用嘴啄,或用距刺。尖嘴刚落,轻毛飞起一片;利距刺处,遍身鲜血淋漓。“长鸣入青云,扇翼独翱翔。”写得胜者仰天长鸣,鸣声直冲云霄;鼓翅欲飞,气概不可一世。诗人运用传统作品的“铺叙”手法,集中渲染了斗鸡的动态形象。八句写了八个不同的动作。先描发怒,抖尾;后叙展翅,瞪眼;再说毛散,腿伤,最后写得胜的鸡高唱入云,独自掮着翅膀转圈。曹植通过艺术家的眼睛,从实际生活中摄取了这八个“特写镜头”,为斗鸡创作了一幅清新活泼、欢跃多姿的彩墨画。

最后二句,“愿蒙狸膏助,长得擅此场。”写对胜利者的祝愿。《事类赋注》引《庄子》逸篇:“羊沟之鸡,时以胜人者,以狸膏涂其头也。”鸡怕狸,闻到狸的气味便怯阵败北。因此斗鸡者在鸡冠上涂上狸膏,借以战胜对手。又张衡《东京赋》曰:“秦政利觜长距,终得擅场。”以斗鸡作譬,说秦国因有尖利的嘴和距,所以最终战胜六国。这里化用典故,祝愿得胜者再用狸膏涂一涂,定能长久地稳操胜券,立于不败之地。在祝福之中,透露出了作者陶醉的欢快情绪,表明了乐此不倦的态度。这与前面关于斗鸡取乐的叙写正相呼应,使题旨更为显豁。

全诗紧密相连,描绘了斗鸡的整个过程,特别突出了斗鸡的神态、锐气。全诗纵贯横逸,描绘形象。

创作背景

该篇是曹植早期作品,大约写于建安十六年(211年)以前,诗人不足二十岁。那时,他和哥哥曹丕的关系尚未出现大的矛盾,素以兄弟相称,时常一起与贵公子、建安诸子等宴饮唱和,该诗便是一次斗鸡娱乐后创作的。刘桢、应玚都有同题诗

名家点评

  • 明朝谢榛《四溟诗话》:“陈思王《白马篇》‘俯身散马蹄’,此能尽驰马之状;《斗鸡篇》‘觜落轻毛散’,善形容斗鸡之势。‘俯’‘落’二字有力,一‘散’字相应,然造语太工,六朝之渐也。”
  • 清朝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挥羽’六句生动,咏小物须如此生动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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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植
简介描述:

曹植(192年—232年12月27日),字子建,沛国谯(今安徽省亳州市)人,出生于东阳武,是曹操与武宣卞皇后所生第三子,生前曾为陈王,去世后谥号“思”,因此又称陈思王。魏文帝曹丕之弟。中国三国时期文学家,诗人,音乐家。

曹植少年早慧,年十岁余,便诵读诗论及辞赋数十万言,亦能文,援笔立成,深受曹操宠爱,几欲立为太子,终因任性而行,饮酒无度失宠。曹操死后,曹植的生活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之后的十几年里,多次被迫迁徙封地,初封平原侯,后徙临淄侯。曹丕、曹叡相继称帝后,屡遭迫害,创作了广为人知的《七步诗》表达当时的煎熬与愤懑。后被贬为安乡侯,又徙封陈王,最终因无法施展自己的才能,郁郁死于壮年。

曹植在建安诗坛上取得比较高的成就。他在汉乐府古诗的基础上,对五言诗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其现存诗七八十首,是建安诗人中最多的。前期的诗歌以《白马篇》为代表,洋溢着乐观、浪漫的情调,对前途充满了信心。后期因为生活的突变而导致诗风的转变,从以前轻松乐观、浪漫向上的情调改变为是忧虑、悲愤、抑郁和痛苦,代表有《赠白马王彪》等。除诗歌创作外,曹植的散文和辞赋写作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著有《与杨德祖书》《与吴季重书》《求自试表》等历代传通的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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