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青山隐隐约约绿水千里迢迢,秋时已尽江南草木还未枯凋。
二十四桥明月映照幽幽清夜,你这美人现在何处教人吹箫?
扬州之盛,唐世艳称,历代诗人为它留下了多少脍炙人口的诗篇。这首诗风调悠扬,意境优美,千百年来为人们传诵不衰。韩绰不知何人,杜牧集中赠他的诗共有两首,另一首是《哭韩绰》,看来两人友情甚笃。
首句从大处落墨,化出远景:青山逶迤,隐于天际,绿水如带,迢递不断。“隐隐”和“迢迢”这一对叠字,不但画出了山清水秀、绰约多姿的江南风貌,而且隐约暗示着诗人与友人之间山遥水长的空间距离,那抑扬的声调中仿佛还荡漾着诗人思念江南的似水柔情。欧阳修的《踏莎行》:“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平芜尽处是青山,行人更在青山外”,正道出了杜牧这句诗的言外之意。此时虽然时令已过了深秋,江南的草木却还未凋落,风光依旧旖旎秀媚。正由于诗人不堪晚秋的萧条冷落,因而格外眷恋江南的青山绿水,越发怀念远在热闹繁花之乡的故人了。
江南佳景无数,诗人记忆中最美的印象则是在扬州“月明桥上看神仙”(张祜《纵游淮南》)的景致。岂不闻“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扬州”(徐凝《忆扬州》),更何况当地名胜二十四桥上还有神仙般的美人可看呢?二十四桥,一说扬州城里原有二十四座桥,一说即吴家砖桥,因古时有二十四位美人吹箫于桥上而得名。“玉人”,既可借以形容美丽洁白的女子,又可比喻风流俊美的才郎。从寄赠诗的作法及末句中的“教”字看来,此处玉人当指韩绰。元稹《莺莺传》“疑是玉人来”句可证中晚唐有以玉人喻才子的用法。诗人本是问候友人近况,却故意用玩笑的口吻与韩绰调侃,问他当此秋尽之时,每夜在何处教妓女歌吹取乐。这样,不但韩绰风流倜傥的才貌依稀可见,两人亲昵深厚的友情得以重温,而且调笑之中还微微流露了诗人对自己“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的感喟,从而使此诗平添了许多风韵。杜牧又长于将这类调笑寄寓在风调悠扬、清丽俊爽的画面之中,所以虽写艳情却并不流于轻薄。
这首诗巧妙地把二十四美人吹箫于桥上的美丽传说与“月明桥上看神仙”的现实生活融合在一起,因而在客观上造成了“玉人”又是指歌妓舞女的恍惚印象,读之令人如见月光笼罩的二十四桥上,吹箫的美人披着银辉,宛若洁白光润的玉人,仿佛听到呜咽悠扬的箫声飘散在已凉未寒的江南秋夜,回荡在青山绿水之间。这样优美的境界早已远远超出了与朋友调笑的本意,它所唤起的联想不是风流才子的放荡生活,而是对江南风光的无限向往:秋尽之后尚且如此美丽,当其春意方浓之时又将如何迷人?这种内蕴的情趣,微妙的思绪,“可言不可言之间”的寄托,“可解不可解之会”的指归(见叶燮《原诗》),正是这首诗成功的奥秘。
此诗是杜牧被任为监察御史,由淮南节度使幕府回长安供职后所作,具体写作时间约在唐文宗大和九年(835年)或开成元年(836年)秋。唐文宗大和七年(833年)至大和九年(835年),杜牧曾任淮南节度使掌书记,居扬州,与韩绰是同僚。唐代的扬州,是长江中下游繁荣的都会,店肆林立,商贾如云,酒楼舞榭,比比皆是,“每重城向夕,倡楼之上,常有绛纱灯数万,辉罗耀列空中,九里三十步街中,珠翠填咽,邈若仙境”(《太平广记》卷二七三引《唐阙文》)。“性疏野放荡”的杜牧,在这样的环境中,常出没于青楼倡家,有不少风流韵事,韩绰在这方面是他同道,所以回到长安后写诗寄赠。
畏路风波不自难,绳床聊借一宵安,鸡鸣风雨曙光寒。
秋草黄迷前人渡,夕阳红入隔江山。人生何事马蹄间?
厌厌夜饮平阳第。添银烛、旋呼佳丽。巧笑难禁,艳歌无间声相继。准拟幕天席地。
金蕉叶泛金波齐,未更阑、已尽狂醉。就中有个风流,暗向灯光底,恼遍两行珠翠。
张自新,初名鸿,字子宾,苏州昆山人。自新少读书,敏慧绝出。古经中疑义,群子弟屹屹未有所得,自新随口而应,若素了者。性方简,无文饰。见之者莫不讪笑,目为乡里人。同舍生夜读,倦睡去,自新以灯檠投之,油污满几,正色切责,若老师然。髫龀丧父,家计不能支,母曰:“吾见人家读书,如捕风影,期望青紫,万不得一。且命已至此,何以书为?”自新涕泣长跪,曰:“亡父以此命鸿,且死,未闻有他语,鸿何敢忘?且鸿宁以衣食忧吾母耶?”与其兄耕田度日,带笠荷锄,面色黧黑。夜归,则正襟危坐,啸歌古人,飘飘然若在世外,不知贫贱之为戚也。
兄为里长,里多逃亡,输纳无所出。每岁终,官府催科,搒掠无完肤。自新辄诣县自代,而匿其兄他所。县吏怪其意气,方授杖,辄止之,曰:“而何人者?”自新曰:“里长,实书生也。”试之文,立就,慰而免之。弱冠,授徒他所。岁归省三四,敝衣草履,徒步往返,为其母具酒食,兄弟酣笑,以为大乐。
自新视豪势,眇然不为意。吴中子弟多轻儇,冶鲜好衣服,相聚集,以亵语戏笑,自新一切不省。与之语,不答;议论古今,意气慷慨。酒酣,大声曰:“宰天下竟何如?”目直上视,气勃勃若怒,群儿至欲殴之。补学官弟子员,学官索贽金甚急,自新实无所出,数召笞辱,意忽忽不乐,欲弃去,俄得疾卒。
自新为文,博雅而有奇气,人无知之者。予尝以示吴纯甫,纯甫好奖士类,然其中所许可者,不过一二人,顾独称自新。自新之卒也,纯甫买棺葬焉。
归子曰:余与自新游最久,见其面斥人过,使人无所容。俦人广坐间,出一语,未尝视人颜色。笑骂纷集,殊不为意。其自信如此。以自新之才,使之有所用,必有以自见者。沦没至此,天可问耶?世之乘时得势、意气扬扬、自谓己能者,亦可以省矣。语曰:“丛兰欲茂,秋风败之。”余悲自新之死,为之叙列其事。自新家在新洋江口,风雨之夜,江涛有声,震动数里。野老相语,以为自新不亡云。
土花曾染湘娥黛,铅泪难消。清韵谁敲,不是犀椎是凤翘。
只应长伴端溪紫,割取秋潮。鹦鹉偷教,方响前头见玉萧。
春色将阑,莺声渐老。红英落尽青梅小。画堂人静雨蒙蒙,屏山半掩余香袅。
密约沉沉,离情杳杳。菱花尘满慵将照。倚楼无语欲销魂,长空黯淡连芳草。